寇儁(卷37)
寇儁字祖儁,上谷昌平人也,祖讚,魏南雍州刺史,父臻,安遠將軍,郢州刺史。
儁性寛雅,幼有識量,好學強記。兄祖訓、祖禮,及儁,竝有志行,閨門雍睦,白首同居,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帷帳几杖,以時節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焉。吉凶之事,必先啓告,遠行往返亦如之。性又廉恕,不以財利為心。家人曾賣物與人,而剩得絹五匹,儁於後知之,乃曰:“惡木之隂,不可暫息。盗泉之水,無容悞飲。得財失行,吾所不取。”遂訪主還之。其雅志如此。
以選為魏孝文帝挽郎,除奉朝請。大乘賊起,燕齊擾亂,儁參護軍事東討,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遷尚書,左民郎中,以母憂不拜。正光三年,拜輕騎將軍,遷揚烈將軍,司空府功曹參軍,轉主簿。時靈太后臨朝,減食禄官十分之一,造永寧佛寺,令儁典之,資費巨萬,主吏不能欺隱。寺成又極壮麗,靈太后嘉之,除左軍將軍。
孝昌中,朝議以國用不足,乃置鹽池都將,秩比上郡,前後居職者多有侵隱,乃以儁為之,加龍驤將軍,仍主簿。永安初,華州民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長史以下以椿勢貴,皆言椿直,欲以田給椿,儁曰:“史底窮民,楊公横奪其地。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見使雷同,未敢聞命。”遂以地還史底。孝莊帝後知之,嘉儁守正不撓,即拜司馬,賜帛百匹,其附椿者咸譴責焉。
二年,出為左將軍,凉州刺史。民俗荒獷,多為盗賊,儁乃令郡縣立庠序,勸其耕桑,敦以禮讓。數年之中,風俗頓革。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繼日版築,琰之屢擾疆場,邊人患之,儁遣長史杜休道率兵攻克其城,幷擒琰之。琰之即梁大將軍景宗之季弟也。於是梁人憚焉。
屬魏室多故,州又僻遠,梁人知無外援,遂遣大兵頓魏興,志圖攻取。儁撫勵將士,人思効命。梁人知其得衆心也,弗之敢逼。儁在州清苦,不治產業,秩滿,其子等竝徒步而還,吏人送儁,留連於道,久之乃得出界。
大統二年,東魏授儁洛州刺史。儁因此乃謀歸闕。五年,將家及親屬四百餘口入關,拜祕書監。時軍國草創,墳典散逸,儁始選置令史,抄集經籍,四部羣書,稍得周備。加鎮東將軍,封西安縣男邑二百戶。
十七年,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儁以年老乞骸骨,太祖弗許,遂稱疾篤,不復朝覲。
魏恭帝三年,賜姓若口引氏。孝閔帝踐祚,進爵為子,增邑五百戶。武成元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增邑幷前二千戶。儁年齒雖邁,而志識未衰,教授子孫,必先禮典。世宗尚儒重道,特欽賞之,數加恩錫,思與相見。儁不得已,乃入朝世宗。與同席而坐,因顧訪洛陽故事。儁身長八尺,鬚鬢皓然,容止端詳,音韻清朗,帝與之談論,不覺屢為前膝。及儁辭還,帝親執其手曰:“公年德俱尊,朕所欽尚。乞言之事,所望於公,宜數相見,以慰虛想。”以御輿令於帝前乘,出顧謂左右曰:“如此之事,唯積善者,可以致之。何止見重於今,亦將傳之萬古!”時人咸以為榮。
保定三年卒,時年八十。高祖歎惜之,贈本官,加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元。
儁篤於仁義,期功之有孤者,衣食豐約,俱與之同。少為司徒崔光所知,光命其子勵,與儁結友,儁每造,光常清言移日。小宗伯盧辯以儁業行俱崇,待以師友之禮,每有閑暇輒詣儁,讌語彌日,恒謂人曰:“不見西安君,煩憂不遣。”其為通人所敬重如此。
子奉,位至儀同三司,大將軍,順陽郡守,洵州刺史,昌國縣公。
奉弟顒,少好學,最知名。居喪哀毁,歷官儀同大將軍,掌朝布憲典祀下大夫,小納言,濩澤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