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写给心上人的情诗,从开篇到结尾都挺美,文字运用得很高明
曾看过一段大诗人食指批评余秀华的话:
农村出来的诗人,把农民生活的痛苦,以及对小康生活的向往,提都不提,统统忘得一干二净,这不可怕吗?
对于这样的评论,余秀华的回复是: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农民生活是痛苦的啊。
食指是笔者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他的《相信未来》、《海洋三部曲》都是我年少时的回忆。但抱歉,在上面这段隔空对话里我是站余秀华。为何?
或许我们得从为什么现在会有那么多诗迷,喜欢余秀华的文字开始说起。正如食指所言,余秀华从出名至今就没有按大家想象的样子生活。一个残疾诗人,又来自农村,写出的东西应该就是励志鸡汤,讲讲自己出名前有多苦、是如何靠坚强的毅力走到今天的。甚至一些媒体当初捧她也是冲着这一点。
但她偏没有这样写诗。她晒自己喝酒、晒自己四处交朋友,甚至晒出自己给歌手李健写的情诗。“农民诗人”、“残疾诗人”的标签,她一个都不要。这就意味着她放弃了“博同情”这条更好走的路,选择了靠诗歌本身来征服读者,这一点挺让人服气的。而这,也正是很多诗迷喜欢她的真正原因。
任何人都有追求美好、追求被爱的权利,她不写农村,但她本身就让世人看到了一个农村女性的率真和可爱。
既然她愿意凭实话说话,那我们需要关注的就是她的诗作本身。本期笔者跟大家分享的,是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晒出的一首情诗,诗名叫《白发》:
这首诗余秀华称是写给暗恋的心上人的。从全诗的内容来看,这是她在一场酒宴上,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大哥长了白头发,然后随手写了这样一首诗。虽不知这诗她最后有没有送给对方,但从诗本身来看,确实是从开篇美到结尾,文字运用得非常高明。该社交平台上不少读者都点赞了,有读者更是表示:最后一句太美了。
全诗可分为6小节,通篇都围绕着对方的白头发而写。岁月在对方身上留下了痕迹,对一般人来说,这不过就是正常的衰老,但在诗人眼里,白发里藏着太多的东西。
第一节用“他的头顶举着一团白”来形容白发,之所以这么写就是为了让人物动起来。它其实有多重涵义:一方面,说明诗人关注的重点就在对方的白发上,忽略了他的长相等,那团白深深地扎在了她心上;另一方面,这也非常符合酒宴时的实际情况,人多的时候,远远望去或许只能看到那团白。这样的文字,显然是很抓人的。
第二节是对那团白的诠释。诗人并没有用岁月沧桑这种十分落俗套的话,而是用鹿身上的剑等具体意象来一笔勾勒。与上一节中“火苗”、“骄傲”、“叹息”等相呼应,这团白发并不让人伤感,而是摇曳上扬的骄傲。这种对白发的诠释,打破了逢白发必凄凉的思路,立意挺新。
三、四两节,诗人开始以点及面,写白发的主人。他举着酒杯,笑容可掬,整个人物有了前两节的渲染,一下子就立了起来。最高明的是摇晃酒杯的举动,在诗人眼里也有另一番诠释。加上“不在意”3个字,道出了他在岁月中的从容。
当然,多数读者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两节。怎么才能让这个白发男人跟自己联系起来呢?诗人巧妙地引入了“秋风”这一意象,吹过他的秋风,也吹到了诗人这里。这样的联系自然地让人无法反驳,却又诗意地让人陶醉其中。
一句“更凉”单独作为一节,并以此落笔,确实是令人眼前一亮的,难怪很多读者喜欢这一句。她的目光其实仍在对方身上,而这迎面吹来的秋风里,有她的心疼和爱意。至此全诗戛然落笔,诗人心里的那个“爱”字从始至终都没有说出来,但在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一份深情。一首高级的情诗,就该是不着痕迹地抒情,这首诗基本做到了。
这首诗之所以能达到,从开篇到结尾都很美的艺术效果,就是因为余秀华在文字的运用上非常高明。但同时,它最厉害之处还在于对人物的塑造。画面感强是余秀华诗的重要特点,这首诗也是如此。诗人仅用短短的数行字,就塑造出了一个风度翩翩却又饱经沧桑的男子形象,以及一个知他、懂他、暗恋他的深情女子形象。两个人物形象前者在明,后者在暗,通过秋风联系起来,完整而又充满了诗意。大家觉得这诗写得如何?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