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冬期施工知识汇总
温馨提示
一、冬期施工时间:连续5天室外气温连续低于5 ℃。
二、防止混凝土受冻四种措施:提高入模温度、提高养护温度、提高早期强度、降低冰点。
三、主要施工方法:蓄热法、综合蓄热法、暖棚法、负温养护法。
四、试块留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6.9.7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按GB50204规定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同条件养护试件。条文说明中解释一组用于检测抗冻临界强度,另一组或一组以上试件用于检查混凝土拆模、拆除支撑或负温转常温强度检查等。经咨询规程编制专家,另外留的两组主要是检测混凝土是否受冻,如受冻前强度已大于抗冻临界强度,则另外一组可不检测。
如受冻前强度小于抗冻临界强度,则应加强保温措施,另一组备用的先同条件养护28d后再转标养28d后检测其强度,检查是否达到设计强度,此强度不作为检测评定的依据。
五、抗冻临界强度:《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6.1.1条规定:
1 、未掺早强剂或防冻剂的普通混凝土,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时, 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采用其它水泥时,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40%;
2、 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一15℃ 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4.0MPa;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30℃ 时, 采用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
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5.0 MPa ;
3、 对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C50的混凝土, 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
4、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50%;
5、对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 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六、混凝土养护期间测温:《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6.9.3 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4h-6h测量一次;
2、采用负温养护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2h测量一次;
3、 采用加热法时, 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隔1h测量一次, 恒温阶段每隔2h测量一次;
4 、混凝土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后, 可停止测温;
6.9.4 养护温度的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温孔应编号, 并应绘制测温孔布置图, 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
2 测温时, 测温元件应采取措施与外界气温隔离;测温元件测量位置应处于结构表面下20mm处, 留置在测温孔内的时间不应少于3min。
等效龄期的度日积中的温度以混凝土实际养护温度为准。
七、抗冻临界强度检测时间:对于未掺防冻剂降低冰点的混凝土,当养护温度降至零度时,将同条件养护抗冻临界强度试块送检。对于掺防冻剂的负温养护法混凝土,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第6.7.4 条:负温养护法施工应按本规程第6.9.3条规定加强测温;混凝土内部温度降到防冻剂规定温度时送检。
八、28天同条件转28天标养掺防冻剂混凝土试块抗冻强度检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第7.4.2 要求 检验抗冻、抗渗混凝土试件应与工程同条件养护28天再转标准养护28天后进行抗冻或抗渗试验。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新版规范取消了本条。《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表4.2.2中同条件养护28天再转标准养护28天,依据标准为GB50204、GB50119、 JGJ/T104。抗渗性能依据标准为GB50204、GB50208,所以抗渗试块不需要做同条件养护28天再转标准养护28天。当混凝土受冻时低于抗冻临界强度时,应加强保温并做同条件养护28天再转标准养护28天抗冻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