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赋》姚贾:践行大秦企业文化的杰出代表

《大秦赋》秦国特使姚贾(gǔ),把赵国贿赂他的两箱子金银珠宝,转送给了秦国驻赵国的特务机构。

这个平平无奇的小老头,在那一刻光芒万丈。

姚贾,官拜上卿。职位很高,但威望不高。

《大秦赋》里的秦国,大牛有吕不韦和蒙骜,小牛有蒙恬、蒙毅和李斯等人。姚贾并不在上述网红之列。

甚至,姚贾还被李斯背后吐槽:学识一般,年纪又大。

放到现在也是一样。在一家单位里,耀眼的永远是高能力者和高潜力者。而像姚贾这种两头都不靠的人,不仅没什么威望,甚至还有可能被李斯那样的新锐们暗中嫌弃。

如果是大牛或者小牛们,把收到的礼金上交,或者当作福利下发给基层员工,这没什么了不起。因为这些人看重的是官声、是长线,他们求的是大回报。

而姚贾是求不到什么大回报的。他的仕途已经见顶了,所以捞实惠才是更现实的做法。

另一方面,姚贾此次收礼,于公于私都有好处。既完成了王命,又中饱了私囊,而且天不知地不知,几乎没有风险。

正因如此,姚贾的这句话才更值得敬佩。

他对随从说:“老夫为大秦游走列国,岂是为了这些东西。”

在这句话里面,姚贾将“东西”二字重读,强调了他对物质回报的不屑。

姚贾的出身并不高。他爸就是个守城门的兵,所以姚贾并不具备与生俱来的清高。

姚贾是魏国人,跳槽到秦国以后才迎来事业巅峰。他经常出差,主要是拜访各国君主。以大秦当时的强盛地位,只要他肯,金银可以收到手软。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家底不厚、仕途又已经见了顶的老干部,在逢场作戏收下厚礼之后,能果断将其转送给基层员工,才是大秦企业文化的成功。

姚贾把礼金转送给秦国派驻赵国的坐探处,为的是方便他们“对付赵国庙堂那些大臣贵胄们”。

实际上,这就等于是姚贾解私囊而助国事。

既然姚贾没有视钱财如粪土的家风,也没有更远大的前程可期,那么他所求的,就是大秦能早日灭掉六国。

这个想法,与嬴政“唯有灭掉六国,天下才能止战”的想法是一致的。而嬴政的想法,又是前面六代秦国君主一脉相承下来的。

姚贾放弃个人利益,是因为他发自内心地认同大秦的企业文化。虽然两箱子金银珠宝对于平定天下而言连杯水车薪都算不上,但是作为秦国的一名高级官员,姚贾仍然愿意以身作则,积微成著。

他相信,那些坐探们拿到了这些金银之后,会对大秦高层的信任感增加一分,进而会对自己的工作更努力一分。这便是企业文化的示范与传承。

姚贾的另一件事,更能看出他对大秦事业的忠诚。

甘罗自告奋勇要出使赵国。吕不韦不放心,暗示姚贾陪同前往,而且是以甘罗为正使,姚贾为副使。

甘罗当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且身无寸职。让朝堂上的巨头之一去给一个小屁孩当副手,相当于让一线巨星去给练习生站台提咖。有了功劳都是人家的,事办砸了反而是你辅助不力。这种事谁会答应?

可是姚贾略加思忖,还真就答应了。而且从始至终、人前背后,姚贾都没有给年轻人脸色看、小鞋穿。

除了一心为大秦,我实在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

只要能把事做成,个人得失不重要。这是许多优秀的创业团队共有的优良品质。他们把打赢放在首位,把分赃放在次位,因为他们更加看重自己正在参与的伟大进程。

他们深知,像这种足以光照余生的事业,这辈子也许只能赶上这一次。

姚贾向吕不韦举荐的王绾,也是“他们”之一。

王绾是《大秦赋》里面的头号“李斯吹”。无论是在嬴政面前、在吕不韦面前,还是在李斯本人面前,王绾都毫不吝惜对李斯的赞美。

王绾后来也成为了秦国的丞相,但此时他只是吕不韦的一名门客。华阳太后发动宫变失败后,吕不韦看在王绾是姚贾举荐的面子上,派他去给嬴政当秘书,“替大王传达命令,沟通臣子之谒”。

王绾作为一名对仕途充满抱负的人,在自己还只是个秘书,甚至只是个前台的情况下,能够主动地、毫不保留地四处宣传李斯,足见他对大秦的心态与姚贾相似。

但凡他自私一点,哪怕不说李斯坏话,只需在李斯打算离开秦国之时不予挽留,便可让自己少一个竞争对手。

可是他不仅极力挽留李斯,还在吕不韦面前跪地苦求,这都是为了大秦的事业。

大秦是一个典型的狼性创业团队,而狼性团队的关键又在于“对外强硬、对内抱团”。

其他六国则正相反。他们普遍对外乏力,却尤为擅长在内部斗个你死我活。

大秦能够完成一统,离不开六世秦君打下的家底,离不开风云人物们的文武之功,也同样离不开像姚贾和王绾这样的人,在微末之处的守土有责。

他们并不认为扫灭六国只是大王的事,或者只是吕不韦的事。相反,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责无旁贷,因此必当全力以赴。

其实,狼性团队的企业文化,依然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础之上。只不过群狼们取得了共识:先有团队的成功,才有个人的成功。

每个人都少打算盘多尽心,才能凝聚成一个嗷嗷叫的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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