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医基础理论》教材评析(续四)
第五节对中医教材所论阴阳学说错误之评析
《教材》认为:阴阳学说是在气一元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古代的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体现出中华民族辩证思维的特殊精神。其哲理玄奥,反映着宇宙的图式。其影响且远且大,成为人们行为义理的准则。如当今博得世界赞叹的《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兵家理论和实战经验的总结,其将阴阳义理在军事行为中运用至极,已达到出神人化的境界。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宇宙间一切事物不仅其内部存在着阴阳的对立统一,而且其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中医学把阴阳学说应用于医学,形成了中医学的阴阳学说,促进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医学的阴阳学说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础之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解和掌握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一把钥匙。“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灵枢·病传》),“设能明彻阴阳,则医理虽玄,思过半矣”(《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
中医学用阴阳学说阐明生命的起源和本质,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疾病的诊断和防治的根本规律,贯穿于中医的理、法、方、药,长期以来,一直有效地指导着实践。
笔者就此认为:阴阳学说不“是在气一元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古代的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而是用阴阳这一对哲学术语,在对太极八卦哲学原理予以论述时,所形成的一套附属理论,没有太极八卦哲学原理,就没有阴阳学说。《易传》“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对此说得明明白白。所以中国古代内道哲学,是“心物一元论”而不是“气一元论”,气一元论哲学是外道哲学,与其内道“附属理论”之阴阳学说无关。中医学源于《内经》对中国古代内道哲学之运用,才成其为真正的中医学。
笔者就此认为’真正的中医学绝不是:“用阴阳学说阐明生命的起源和本质,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疾病的诊断和防治的根本规律,贯穿于中医的理、法、方、药,长期以来,一直有效地指导着实践” ,而是用中国古代内道哲学原理,去“阐明生命的起源和本质,……” ,并以阴阳学说语言所表达。
一、错误阴阳的基本概念
(一)错误阴阳的含义
1.《教材》错误认为阴阳的哲学含义是: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气一物两体,分为阴阳。阴阳是气本身所具有的对立统一属性,含有对立统一的意思,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类经·阴阳类》)。阴和阳之间有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总规律:阴阳不仅贯穿于中国古代哲学,而且与天文、历算、医学、农学等具体学科相结合,—并成为各门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促进了各门具体学科的发展。阴阳的对立、互根、消长和转化构成了阴阳的矛盾运动,成为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笔者就此认为:阴阳的哲学含义,阴阳不“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 ,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独特的哲学术语,确切的说是一对独特的道学基础术语,只有阴阳之“道”才“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
“范畴”是汉语词汇,解释为领域,范围,其哲学概念:反映着客观现实现象的基本性质和规律性以及规定着一个时代的科学理论思维的特点。
而“术语”是在特定学科领域用来表示概念的称谓的集合,又叫名词,但阴阳不是名词而是一对指示代词,不具有确定性,但具有对称性、属性的而独特的道学基础术语。不是阴阳本身所具有的对立统一属性,而是阴阳所指代的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对立统一属性。
《类经·阴阳类》: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这是事物其相对性特征使然,没有相对性特征就不存在“一分为二也”。阴和阳之间只有主次辩证关系,没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所谓的“既对立又统一” ,是对某一事物其上下内?左右其对称叫“对立”,其一体不可分叫“统一”,这种“对立统一”如何去辩证?
所以阴阳的对立统一不是宇宙的总规律,是认识事物之全面而已,认识事物分主次,上下内?左右观察,从整体出发又归结为整体,故能认识事物之全面。不是阴阳与中国古代哲学、天文、历算、医学、农学等具体学科相结合,—并成为各门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促进了各门具体学科的发展,而是中国古代哲学、天文、历算、医学、农学等具体学科,对阴阳之“道”的运用,才成为各门具体学科的理论基础。“阴阳的对立、互根、消长和转化构成了阴阳的矛盾运动,成为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此说是“阴阳的哲学含义” 错误之产物,这是用西方术语模糊消灭中医信息之表白。
正是这一原因“教材”才认为“阴阳范畴的局限性” ,这种所谓“局限性”源于“教材”不知阴阳二字真实含义。“唯物辩证法认为,对立统一是宇宙中最普遍的现象” ,这才显示出其真正的“局限性”。所谓“矛盾范畴适用于一切领域,是事物和现象最抽象最一般的概括” ,这种“概括”则找不到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辩证唯物主义才没有哲学“本体论”。而阴阳之“道”的中国古代内道哲学,不但有哲学“本体论”,其太极八卦图则是宇宙模型,又是那一种哲学具有其“局限性”?只有“局限性”哲学才“不能用以说明社会现象”。说“阴阳学说认为,在相互依存的阴阳矛盾中,一般情况下阳为主导而阴为从属,即阳主阴从。” 这是不懂中国古代内道哲学的现代“阴阳学说”错误认识之产物,而不知何为“阴使阳差”。
阴阳之“道”不是教材认为的“阳主阴从” ,而是相反阴使阳差的“阴主阳从” 。“教材”误读《素问·生气通天论》,才认为:“阴阳学说对矛盾双方的性态作了具体限定,一方属阴,一方属阳,阳为主,阴为从”。“教材”不知“阴阳的哲学含义” ,才说“阴阳范畴,由于当时的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使阴阳范畴还不可能超出直观的观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可能具有严格科学的表现形式,往往有一定的推测的成分”。
2.阴阳的医学含义
不是教材认为的“阴阳范畴引入医学领域,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石,成为基本的医学概念” ,而是阴阳之“道”引入医学领域,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石,阴阳这一对术语才成为基本的医学术语。在中医学中,阴阳不“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而“是标示事物内在本质属性和性态特征的范踌,既标示两种对立特定的属性”,“如明与暗、表与里、寒与热等等,又标示两种对立的特定的运动趋向或状态,如动与静、上与下、内与外、迟与数等等” 。这些不是“对立”而是相互之间的关系,只见其“对立”而不知其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知何为阴阳。《灵枢·阴阳系日月》:“阴阳者,有名而无形” ,这个“形”意为实,因为阴阳它是指示代词,“有名而无实” ,指代谁就是谁而不确定。
(二)阴阳的普遍性、相对性和关联性
1.阴阳的普遍性,并非教材认为的:“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规律”。《灵枢·阴阳系日月》:“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 ,这才是阴阳的普遍性。《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这不是说明:“无论是空间还是时间,从宇宙间天地的回旋到万物的产生和消失.都是阴阳作用的结果。凡属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或同一事物的内部,都可以用阴阳来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属性,如天与地、动与静、水与火、出与入等。”
而是说明:阴阳之“道”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规律”。因为阴阳“有名而无实” ,阴阳之“道”名副其实,该论中的“天地之道”就是阴阳之“道”。阴阳之“道”,就是阴使阳差的阴主阳从之“道”。
2.阴阳的相对性,不是教材认为的“具体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而是具体事物的阴阳属性具有“对称性”。因为人与物之关系可以“相对”而言,不具有“对称性”,内外上下寒热它们之间的“相对”关系,则具有“对称性”,这就好比具有诗意的对联可以成诗,但诗不一定可以成对联一样。“随著时间的推移事物的性质或对立面改变了”,其阴阳所指代的“属性也就要随之而改变” ,这是对阴阳这一对术语之应用而已,与“有名而无实” 之阳阳本身无关。
(1)相互转化性:阴阳“相互转化性”,不是教材认为的:“阴阳这种相对性表现” ,而是物极必反原理之表现。“寒证和热证的转化”,寒极必热热极必寒而已,并非是“病变的寒热性质变了,其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 ,而是真寒假热或真热假寒之象,只有寒热之药太过,才出现所谓的“寒证和热证的转化”,这叫医治不当。“在人体气化运动过程中,生命物质和生理功能之间,物质属阴,功能属阳。二者在生理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物质可以转化为功能,功能也可以转化为物质。如果没有这种物质和功能之间的相互转化,生命活动就不能正常进行。” 这不是“物质和功能之间的相互转化” ,而是代谢功能之结果。
(2)无限可分性:不是教材认为的:“阴阳的”,而是事物本身的“无限可分性”,阴阳只不过是这种“无限可分性”之象征而已。“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不断地一分为二,以至无穷。” ,只不过这是用阴阳之术语对其描述而已。
并非是教材认为的:“自然界任何相互关联的事物都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类”,而是自然界任何相互关联的事物,都可以用阴和阳描述其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属性。不是“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是任何一种事物均具有形和质两个方面,质阴形阳。并非是“每一事物中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 ,而是每一事物自身具有包含关系,阴中含阳阳中含阴。并非“事物这种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现象,在自然界中是无穷无尽的” ,而是事物这种包含关系是无穷无尽的。《素问·阴阳离合论》:“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其核心在“要一也”,因为世界是一个不可分割之整体,不要只知无限的“一分为二”,不要千万忘了“要一”。所以“阴阳概括事物或现象的广泛性,即每一事物或现象都包含着阴阳,都是一分为二的” 不是阴阳学之“要”,只有万物归一才是阴阳学之“要”,切记—“其要一也”!
3.阴阳的关联性:“阴阳的关联性指阴阳所分析的事物或现象,应是在同一范畴,同一层次,即相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能构成一对矛盾,才能用阴阳来说明,如天与地、昼与夜、寒与热等等。”
这种“关联性”又叫同一性“同出而异名” ,所以阴阳象征事物对立的双方,其“对立”是相对的,其“统一”则是绝对的,事物的发展其对立的双方,是互相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互相斗争的结果。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内道哲学是和谐哲学,西方哲学是斗争哲学。
(三)划分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标准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并非“中医学以水火作为阴阳的特征”,“水为阴,火为阳”,并非“反映了阴阳的基本特性”。水、火是阴阳属性之归类,“水性寒而就下,火性热而炎上。其运动状态,水比火相对的静,火较水相对的动,寒热、上下、动静,如此推演下去”,就是阴阳属性之归类之体现。这“可以用来说明事物的”属性,而不是说明“阴阳属性”,因为阴阳“有名无实”其自身不存“属性”与否问题。“划分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标准是:凡属于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功能的……属于阳的范畴;静止的、内在的、下降的、寒凉的、晦暗的、物质的……属于阴的范畴。” 这只是某一类事物划分之标准,还有“内阴外阳” 、“地阴天阳”、“女阴男阳”、“隅阴奇阳”等等等等,不同类型之划分标准。由此可见,不是“阴阳的基本特性,是划分事物和现象阴阳属性的依据” ,而是事物的基本特性,通过“阴阳类象”体现出来而已。
(四)气与阴阳
《教材》:中医古代哲学气一元论认为,气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气一物两体,分为阴气和阳气。阴阳是气的固有属性。气的运动是阴阳的对立统一运动。中医学认为,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人体之气按阴阳特性可分为阴阳两类,把对人体具有温煦推动作用的气称之为阳气,把对人体具有营养滋润作用的气称为阴气。气的阴阳对立统一运动是生命运动的根本规律。 “中医古代哲学气一元论” ,这个“气”就是“阴气和阳气” 。因为“气一物两体,分为阴气和阳气” ,“阴阳是气的固有属性” 。
由此可见,气一元论就是阴阳一元论,源于《易传》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两仪就是阴阳。这是宋儒张载依据春秋时晋国史官史墨“物生有两” 之诡辩,胡攥的“一物两体” 之产物。
笔者就此认为:世界上除了“物”什么也没有,物之静态为“物”,物之动态为“事”,物之动静为“事物”,世界上只有“万事万物”概括一切,而不是“万气”概括一切。所以“气”不“是世界的本原物质”,只有物之“精”才是世界的本原。物之“粗”有形可见,物之“精”无形不可见,只有靠人之心去感悟,所以叫“心物一元”。什么“气一元论”是典型之妄说,所谓“气一物两体”,这“一物两体”之气何指?如果指的是阴气和阳气,又如何确定其划分标准?常说的空气、云气、雾气、天然气、氣气、氢气等等,将划分为阴气,还是阳气?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所以“气一元论”是典型之妄说。
“心物一元”哲学中,这个“一物两体”,一个是无形之道体,一个是有形之物体,无形之道体主导有形之物体,有形之物体以眼见为实(阳、有),无形之道体以心慼为虚(阴、无),这才是中国古典哲学框架。古代中医哲学是对中国古典哲学原理之运用,无形之藏象主导有形之脏象,无形之藏象心神为虚(阴、无),有形之脏象即五脏眼见为实(阳、有),运用的“心物一元”,而不是什么“气一元”。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阴阳对立
《教材》认为:“对立是指处于一个统一体的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这是用西方哲学解读东方文化特有的术语“阴阳”之产物。阴阳对立不“是阴阳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而是在这个统一体上的相互妥协、协调,“互相斗争”两败具伤何來发展?阴阳学说错误认为:“阴阳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统一才是绝对的,对立则是相对的。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虽然在形式上千差万别,可是在本质上则是同一的,“千差万别”显示矛盾之对立,“同一”即统一,“千差万别”是相对的暂时的,“同一”则是绝对的永恆。
“天与地、上与下、内与外、动与静、升与降、出与人、昼与夜、明与暗、寒与热、虚与实、散与聚等等” ,如何“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万事万物都是阴阳对立的统一。阴阳的对立统一是“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的实质。——真是无稽之谈。
笔者就此认为:“对立是阴阳二者之间相反的一面,统一则是二者之间相成的一面。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相反也就没有相成” ,不错!“相反相成”自然就否定了“互相斗争”。“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斗争”,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才能保持和平之平衡,“相互斗争”则破坏和平之平衡。“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斗争的结果取得了统一,即取得了动态平衡” ,这是典型的诡辩论。相互制约保持平衡,相互斗争破坏平衡。“只有维持这种关系,事物才能正常发展变化,人体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状态;否则,事物的发展变化就会遭到破坏,人体就会发生疾病。” 所以“维持这种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而绝不是“相互制约、相互斗争”。试问,脏为阴腑为阳,脏腑对立双方“相互斗争”之结果两败俱伤,人还能活吗?所谓“阴平阳秘”,正是人体阴阳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之体现。如“相互制约、相互斗争” ,就会出现阴阳相杀之阴阳格拒之重症。
“总之,阴阳的对立不“是用阴阳说明事物或现象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及其相互制约的关系” ,而是其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
(二)阴阳互根
《教材》认为的 “互根”并非“指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 。“互根”的这个“根”,就是太极图中连接阴阳之s线,则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 ,所以才不“相互斗争”而相互协调。阴中含阳阳中含阴,才体现“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 清黄元御《素灵微蕴》中“阴阳互根……阴以吸阳……阳以煦阴……阳盛之处而一阴已生,阴盛之处而一阳已化” 之论,真是乱说!。“阴阳互根”并且“深刻地揭示了阴阳两个方面的不可分离性” ,而是深刻地揭示了阴阳两个不同之层次:冬春为阴夏秋为阳,冬为阴中之阴,春为阴中之阳,夏阳中之阳,秋为阳中之阴,就是阴阳两个不同之层次体现。中医学并非是“用阴阳互根的观点,阐述人体脏与腑、气与血、功能与物质等在生理病理上的关系” ,而是用阴使阳差的道之体用关系,去阐述人体“主与十二官”、脏与腑、气与血、功能与物质等在生理病理上的关系。
1.阴阳互根是确定事物属性的依据:《教材》汄为,“分析事物的阴阳属性,不仅要注意其差异性,而且还要注意其统一性,即相互关联性,从差异中寻找同一” ,此论完全正确!这就叫“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察同”调和妥协,“察异”相争互斗,但这不是“阴阳互根是确定事物属性的依据” ,而是阴阳相互协调的依据,本是同根生,相煎何须急!“所以说,阳依赖于阴,阴依赖于阳,每一方都以其对立的另一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如果事物不具有相互依存的关联性,并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就无法分析其阴阳属性,也就不能用阴阳来说明了” ,这才是言归正传。既然“对立的另一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 ,而“相互斗争”就会失去“自己存在的条件” ,阴阳失去了这个存在之平台,自然就不存在了。
2.《教材》认为阴阳互根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因为不是“阳根于阴,阴根于阳”,而是阴阳的对立统一,“阴与阳相互依赖,缺少任何一方,则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事物的发展变化,阴阳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没有阴就没有阳,反之亦然。“就个体的生理活动而言,在物质与功能之间、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均存在着阴阳互根的关系” ,这个“互根”是阴阳的一种包含关系,阴阳的对立统一则是一种平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物质属阴,功能属阳,物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功能是生命的主要标志。物质是功能的基础,功能则是物质的反映” ,对!但功能不是物质的反映,而是物质的特有的本性。“脏腑功能活动健全,就会不断地促进营养物质的化生”,对!但说“营养物质的充足,才能保护脏腑活动功能的平衡” ,这是思维不清之表现。“脏腑活动功能的平衡” ,是“十二官相使” 之结果,营养过剩则打乱其“平衡”。“平衡是中国古代整体思维形态之一” ,真是牛胯拉马胯!。“平衡,又称中和、中道” ,其意思没错,但表述有问题,平衡是中和、中道之体现。“平衡思维”这是名词创新,风马牛不相及!“平衡思维”与“中医原创思维”一样,是个伪命题,导致中医学术语之混乱。“无过无不及谓之平衡,过或不及谓之失衡” ,对!。“阴阳消长稳定在一定范围内,人体以及机体与环境之间,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状态,……”,这些无谓之废话,不再评析。
并非“运动变化是中医学对自然和人体生命活动认识的根本出发点”,中医学“认识的根本出发点”是“治未病”,通过“治未病”使人康健回到出发点,这才是真正的中医学。“中医学的宇宙恒动观” ,是错误的“宇宙观”,没有静何来动?知道孔子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就知“中医学的宇宙恒动观”是错误的。“这种运动变化,包含着量变和质变过程” ,这是在用黑格尔三段论解读中医文化。
(三)阴阳消长
“阴阳消长”,并非教材认为的“是阴阳对立双方的增减、盛衰、进退的运动变化”。而是象征事物之阴阳有序运行之体现,十二消息卦就是其依据:农历11月复卦000001、12月临卦000011、1月泰卦000111、2月大壮卦001111、3月夬卦011111、4月乾卦111111、5月姤卦111110、6月 遯卦111100、7月否卦111000、8月观卦110000、9月剥卦100000、10月坤卦000000。
(四)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并非教材认为的:“即转换、变化,指矛盾的双方经过斗争,在一定条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转化”分两种,一种是同步向前发展,另一种是物极必反,同步向前发展是双方经过妥协的结果,物极必反本来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为斗争也会陷入物极必反,这就是事与愿违之表现。“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的对立统一包含着量变和质变” ,这是自然转化,如果人为通过争斗加速“质变”,就缩短了自然转化进程加速其灭亡。人活几百岁都是要死亡的,这是自然规律使然,长寿就是减缓这种自然转化进程,如果相争导致心态不平和而多病,就缩短了自然转化进程。中医学之旨是调和心态而不病,减缓这种自然转化进程,使人健康长寿,如果不知阴阳转化原理,又如何用阴阳学说理论去指导临床?知此,就没有那么多的废话!
“总之”,阴阳并非“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只有阴阳之“道”才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易学哲学体系中的最高哲学范畴” ,是因为易学哲学所论的是阴阳之“术”而不是论的阴阳之“道”,而易学哲学不可能形成什么哲学体系。其“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这个“道”是象征术之外道,而《内经》所论阴阳之“道”则是内道。“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些重要概念、范畴和命题都是以阴阳这一范畴为基础而展开讨论和阐释的,把阴阳当成事物的性质及其变化的根本法则,将许多具体事物都赋予了阴阳的含义。” ——这是不知何为阴阳之表现。阴阳这一对哲学基础术语“有名而无实”,这又如何去“将许多具体事物都赋予了阴阳的含义” ?阴阳是不确定的指示代词,其本身不具任何“含义”,其“含义”是被指代的某一具体事物才具有,而事物的对立面就是阴阳。对立着的事物不是静止不动的,而“将许多具体事物都赋予了阴阳的含义” ,此话又怎讲?“阴阳的相互作用称之为“阴阳交感”,又名阴阳相推、阴阳相感。” 试问阴下阳上之“上下”,如何“相互作用”?如何“阴阳交感”?如何“相推、相感”?“阴阳交感表现为阴阳的对立、互根、消长和转化” ,这是废话!。
并非“阴阳的对立、互根、消长、转化,是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是阴使阳差的阴阳之道,其道体主导道用其“道”之体用关系。如果用阴阳术语代之,阴体阳用就叫阴使阳差。如果“不解了这些内容”,进而不但不能“理解中医学对阴阳学说的运用”,只能是一头雾水,不是“比较容易了”而是更加困难了,当今之中医学就是如此。正是搞不清楚古代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才病急乱投医花巨资去硏究所谓的“中医原创思维”。知其阴使阳差的阴阳之“道”,其道体主导道用那“道”之体用关系,就知古代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就不会病急乱投医花巨资去硏究所谓的“中医原创思维”,而去究所《内经》对阴阳之“道”的相关各种论述。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教材》认为:“阴阳学说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不错!但说“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这就太肤浅了。阴阳学说的核心是阴阳之“道”而不是阴阳之“术”。《内经》论的是阴阳之“道”,次论阴阳之“道”与阴阳之“术”的关系,以医“道”统领医“术”,所以不是“阴阳学说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而是“阴阳之道学说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
说什么,“阴阳学说在阐释人体的组织结构时,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阴阳对立统一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现象。人的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以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 这些都是无止境之废话。
一言以蔽之,阴阳学说就是阴阳之“道”,主导阴阳之“术”的学说。在《内经》中,藏象就是阴阳之“道”的体现,脏象就是阴阳之“术”的体现,藏象主导脏象,就是对阴阳之“道”主导阴阳之“术”之运用。阴阳之“道”为无形之道体,阴阳之“术”为有形之道用,这就是中国古代内道哲学之基础,其道体决定道用这一内道哲学原理,是中国古代内道哲学之核心,中医的阴阳之道学说就是中国古代内道哲学道之用。下面其脏象学说中所涉及的有关的阴阳问题,就不再一一评析,一比较就知其问题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