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联话(97)孙则鸣 正本清源,还原唐代近体声律体系的本来面目(上)

【作者简介】孙则鸣,笔〔网〕名孙逐明。1942年生于贵阳,随父母辗转各地,1949年回到老家湖南益阳。高中毕业后当过知青十一年,教过民办中学,回城后在湖南教育学院高师函授学习,先后在中学和电视大学执教;热衷易学、古今诗歌声律学和本土化汉语语法学研究,退休后始有大量论文面世,1998年出版第一本专著。现任中国楹联学会对联文化研究院学术顾问与《东方诗风》杂志社名誉社长。主要著作有易学专著《藏山雷学》〔与人合著〕,古典声律专著《诗词赋联形式通论》〔曾获湖南省楹联家协会“吴恭亨楹联理论奖”〕,与人合编了《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及《2006格律体新诗选》。正在撰写的理论专著有《汉语诗歌声律通论》和《汉语语法通论》。获第二届“瓯海杯·中国当代对联文化理论奖。

正本清源,还原唐代近体声律体系的本来面目(上)孙则鸣唐朝创造了近体诗并将之推向高峰,但对近体格律却缺乏系统研究,尤其是没有平仄谱流传下来。宋元有了进一步的研究,但仍然不成系统;明朝僧人真空的《贯珠集》首次出现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平仄口诀。直到重视考据的清朝才有人开始全面研究古体和近体平仄,创建了拗救说,且《声调谱》、《律诗定体》、《声调四谱图说》出现了近体平仄谱,可称之为清律。现代王力对清律进行了系统化整理,建立成自己的近体声律体系,并因系统化优势而成了当代人写作近体的圭臬,可称之为现代律。随着近代古典声律研究的逐渐深入,令诸多学者困惑的是,王力近体格律与历代唐近体诗专辑出现了诸多不合,最典型的例子是《黄鹤楼》一诗,历朝把它推为七律第一,然而按照王力平仄规则却不是七律;类似例子比比皆是,已经无法视而不见了。学术研究的首要精神是实事求是。既然我们的格律与唐近体诗有诸多不合,就应当修改我们的格律,而不应委屈唐诗来迁就我们。翁方纲《诗法论》说:“法之立本者,不自我始之,则先河后海,或原或委,必求诸古人也。”可见追根溯源,正本清源,进一步修正我们的格律才是实事求是的正道。有些近代学者也曾因此而猜测唐代应有完整简易的格律规则。如台湾学者杨文惠就认为:“如果从比较务实的层面來思考,王力建构的声律系统的确有进一步考虑的空间。如果唐人写作律诗没有一套更有效率的法则,我们很难想像在缺乏完整、系统化論述的唐代,诗人能够如此轻易驾驭这些声律技巧,而且还创造出如此大量又具有高度文学性的律诗。此外,过于複杂、严密的系统所带來的约束与不便,相信也绝不是诗人在创作时樂于遭遇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唐代的诗人有更靈活的一套驾驭格律的方法。”正如我国古代没有语法理论著作,不等于古汉语没有内在语法规律一样,唐代近体诗应当有完整的声律规律的,可称之为唐律。种种迹象也足以证明唐代必有完整的声律体系和平仄谱。第一、盛唐杜甫创作了许多有异于正规律诗的变体“吴体诗”,中唐王睿也在《炙毂子诗格》里介绍了背律体、互律体和讦调体等三种变格律诗,若无完整律诗格式作参照,这些变格就无从说起。第二、唐末五代时期,日本学者大江朝纲的《作文大体》(见《群书类从》卷一百三十七〕里载有五七言平仄谱,除了多一个犯孤平的格式之外,其余与王力平仄谱系基本相同;从行文和所引实例来看,这是供日本人学写近体诗的入门读物,应当是日本人来大唐学习之后,根据大唐有关典籍撰写而成;若无明确平仄谱作为参照物,日本平仄谱就编不出来。第三、元方回编撰的唐宋近体诗专集《瀛奎律髓》拗字篇分析五七言拗变格式时,实际上已经把完整的正格和变格以及平仄谱全部显现出来了。第四、最有力的证据是,近人三羊从《贯珠集》里查到了与清人基本相同的完整平仄谱。本文将采用逻辑演绎和统计归纳相结合的办法试图还原唐律,并比较三种体系的得失。一、唐律中的两个声律学说比对古代声律文献和创作实践可知,有两个声律学说对唐律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一〕二四字异声说〔步尾异声说〕据当代学者何伟裳研究,南朝沈约创建的五言永明体开了近体诗的先河,它奉行的是以四声八病为基础的“二五字异声〔指四声〕”法则;而梁朝大声律学家刘滔将之改进为二元对立“二四字异声〔指平仄〕”法则,这才导致了近体平仄声律体系的诞生。刘滔只说五言“二四”异声,而不提“一三”,其完整含意应为“二四异声,一三不论”;延伸到七言自然就是“二四六异声,一三五不论”了——这就是贯珠集口诀的确凿源头。因近体声律单元是“两两为节”,相当于西方诗律的两字音步;而二四六等同步尾,一三五等同步头,故此说可简称为普适于各种长短句型的“步尾异声说”。〔二〕拗变说根据德国哲学家、数学家哥德尔的“哥德尔不完备第一定律”可知:任何一致性逻辑的形式体系里必定有不遵守此逻辑的漏洞存在。要想建立完备的理论体系,就必须采用另类逻辑作补充把漏洞进来。因此,单一的步尾异声法则是不可能满足近体诗创作的需要,肯定还有另类法则作为补充才行。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唐近体创作一开始就不自觉地出现了一些违背步尾异声的格式作为补充,从未断绝过;而中唐杜甫吴体诗的创作以及王睿“背律体、互律体和讦调体”的提出,则开始由不自觉转为了自觉;晚唐许浑新创的丁卯句法则进一步完善了拗变法度。唐人对拗变格式的应用多为作而不述。宋人著述中已开始出现许多“拗”、“字拗”、“拗句”的论述。南宋周弼《三体唐诗》七绝篇里出现了“拗体诗”的篇目和实例,首次确立了“拗体诗”在近体诗中的合法地位;元方回在唐宋五七律专集《瀛奎律髓》中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唐宋近体诗中常见的拗变现象和典型的拗变格式及其合理尺度和审美特征。要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近体声律的一般规律,而采用“拗句”“字拗”作补充则是特殊规律。唐律就是这两种规律互补的综合性系统。这一结论可以在历代近体诗专集〔本文统计样本为南宋周弼《三体唐诗》、元方回《瀛奎律髓》、元好问《唐诗鼓吹集》和清孙洙《唐诗三百首》〕的统计数据里得到“外部的实证〔爱因斯坦语〕”。二、步尾异声说中隐含的律句拗句的定义和法则步尾异声说是近体声律体系的一般规律,律句和拗句的定义和区分法则已经隐含其中。拙作《诗词赋联形式通论》通过演绎得出了如下要点:〔一〕律句的平仄模式正格律句的基本规律是“双平双仄递推”,根据对称五范式,有两种对称模式严格遵守了此规律〔可参见启功的平仄竿〕,以七言为例〔五言可类推〕:1、随转对称式:A平平|仄仄|平平|仄,B仄仄|平平|仄仄|平。2、包孕对称式:C平仄|仄平|平仄|仄,D仄平|平仄|仄平|平。用步尾异声说解说就是:相邻步尾异声,步头也异声者为正格律句;相邻步尾异声而步头不能异声者为准律句。〔二〕拗句的平仄模式拗句与律句是对立的两种模式,唯有彻底违背“双平双仄递推”的格式才是正格拗句,能满足此条件者只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本不存在平仄对比的全平调和全仄调,相当于连续对称式;一是从头到尾单平单仄递推的格式,相当于交叉对称式。以七言为例〔五言可类推〕:1、连续对称式:A仄仄|仄仄|仄仄|仄,B平平|平平|平平|平。2、交叉对称式:C仄平|仄平|仄平|仄,D平仄|平仄|平仄|平。换言之,律句和拗句都可以套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只不过律句是步尾异声说,而拗句是步尾同声说。上述定义和区分法则,可用更普适的口诀表述:相邻步尾异声者为律句,步头宜异而可不拘;相邻步尾同声者为拗句,步头宜同而可不拘。上述拗变规律还可采用唯象的传统术语予以解说:连续对称式可称全平调和全仄调,两仄夹一平〔仄平仄〕可称孤平调,两平夹一仄〔平仄平〕可称孤仄调,孤平和孤仄连用可称双孤调〔平仄平仄或仄平仄平〕。其中,全平调、全仄调和双孤调违背步尾异声说,属于典型拗句,可合称“三全拗”;而三平调、三仄调、孤平调和孤仄调只是部分破坏双平双仄的格局,属于半拗半律的性质,可合称“四半拗”。“四半拗”因所处位置不同而声律效果有异。不违背步尾异声说时〔以三平调为例,如: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属于准律句,违背步尾异声说时〔如:仄平|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属于准拗句,余可类推。可详见《诗词赋联形式通论》的解说。三、“拗救说”的本质特征声病拗救说是清代大儒王士祯、董文襄、赵执信等人提出,赵执信的《声调谱》使其成了初具规模的知识体系。近代王力则集清代拗救说之大成,并对它们进行了系统化的归纳总结。透过现象看本质,拗救理论实际上是对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法则的反动,这在《汉语诗律学》第一章第七节“关于一三五不论”里就有清楚的论述:“关于近体诗的平仄格式,相传有两句门诀,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两句口诀不知是谁造出来的,切韵指南后面载有这口诀。其实这只是很浮浅的观察,和事实颇不相符:事实上。一三五不一定可以不论,二四六不一定要分明。因此,这口诀在表面上虽给予人们一种简单明快的感觉,实际上却极容易引起初学做诗的入的误解。现在我们把不论和分明的规律详加叙述。使大家明暸近体诗的平仄并不是那样简单的。”王力的上述说法是很成问题的,请参看如下统计数据:诗 集诗体总句数二四六不分明的诗句二四六分明的诗句《三体唐诗》五律170首/1360句38句,占2.8%1322句,占97.2%七律94首/752句28句,占3.7%1220句,占96.3%《唐诗鼓吹集》七律596首/4768句166句,占3.5%4602句,占96.5%《唐诗三百首》五律60首/480句56句,占11.7%424句,占88.3%七律73首/584句9句,占1.5%575句,占98.5%从上述数据可知,近体诗中二四六分明的诗句占有绝对优势,不分明者极少,由此可证:步尾异声说基本上符合创作实践,是拗救说的立论基础;拗救说根本不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声律系统,仅仅是为步尾异声说纠偏补漏的补充法则。——而王力对清律进行系统化整理,实际上是试图建立以拗救说为主体的完整理论体系,这就埋下了拗救说舍本求末、自相矛盾、南辕北辙的祸根,最终只能以彻底失败而告终。四、拗救说中的硬伤声律体系属于工具性质的应用理论,而合理的应用理论体系至少要满足四个条件:1、基本概念清晰;2、基本法度简易可行;3、各种基本概念与基本法度不能自相矛盾;4、能经受创作实践的“外部实证〔爱因斯坦语〕”。清人以及王力的拗救理论却根本无法满足这四个基本要求,存在大量无法挽救的硬伤,试逐一论之。〔一〕怎样区分近体诗和古体诗近体诗和古体诗是唐诗的主体,要写好它们就必须有明确的区分标准。《汉语诗律学》是这样论述的:“律诗有三个要素:第一是字数合律,五言诗四十个字,七言诗五十六个字;第二是对仗合律,中两联必须讲对仗;第三是平仄合律,每句平仄须依一定的格式,并且讲究粘对。如果三个要素具备,就是纯粹的律诗;如果只具备前两个要素,就是古风式的律诗,亦称拗律;如果只具备第一个要素,就不算是律诗,只是字数偶然相同而已。”按此标准,凡字数和对仗不合者,甚至可以不考虑声律,就一定是古体诗;唯字数和对仗与律诗无异,仅有平仄不合的古体诗成了难以识别的雷区。王力把这一类型的诗体称之为古风式律诗〔王力又称之为“拗体律诗”〕,放在第二章古体诗里专门讨论。因此,平仄声律是区分古体和近体的关键和难点,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二〕无法定义的律句和拗句近体与貌似近体的古体的最大区别,应当是近体以律句为主而古体以拗句为主。因此律句和拗句的准确定义是声律体系成立的基础,也是区分近体和古体的主要依据。可是,清代拗救著作里根本没有律句和拗句的明确定义。王力也给不出明确的定义,可是不下定义自己的拗救体系又建立不起来,于是他在《汉语诗律学》为方便建立拗救体系而给出了不得已的定义:“7·11凡不合平仄的字,叫做拗,前人所谓拗,除了二四六的拗之外,只有五言第三字和七言第五字不合才叫做拗,B式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用仄声也叫做拗,普通五言的第一字和七言的第三字即可不论平仄,也就无所谓拗,现在我们为方便起见,不管二四六或一三五,任何地位,不合平仄的都叫做拗,依照本节上文所述,一三五的拗可以分为三种:(一)七言第一字(顶节上字),及Aab三式的五言第一字,又同式的七言第三字(即头节上字),可称为甲种拗,计人对此,可以不避,也可以不救。(二)五言第三字及七言第五字(腹节上字)的拗,可称为乙种拗,诗人对此,尽可能避免,否则尽可能补救。(三)B式五言第一字和七言第三字(头节上字)的拗(即孤平),可称为丙种拗,诗人对此,绝对避免,否则必须补救。”这种不得已的定义有一个致命缺陷:“现在我们为方便起见,不管二四六或一三五,任何地位,不合平仄的都叫做拗”一语中,所谓不合平仄是指与四种正格律句不合的所有句子,包括准律句也变成了拗句。须知历代近体诗作不可能全是正格律句,必有准律句和拗句参予;且历代五七言古体也是拗句、正格律句和准律句的混合体。显然,根据王力现有的律拗定义,是绝对无法区分古体诗和近体诗的。王力自己在辨析貌似五七律的古风式律诗时也应当察觉到了这一痼疾,因为他的实际作法是彻底放弃律句和拗句的识别和讨论,重新给出了一个新术语“古句”,完全根据诗作里“古句”的多寡来识别貌似五七律的古体诗〔古风式律诗〕,其具体区分法度为:八句全为古句者为全篇古体、五至七个古句者为大半古体,三至四个古句者为半律半古。至此为止,识别“古句”的平仄格式,成了区分近体诗和古体诗的唯一标准了。〔三〕古句的定义与外延《汉语诗律学》的古句概念出现在第二章第二十九节“七古的平仄”中:“总之,古人并没有着意避免哪一类的平仄形式,其所以很少合于后代的律句者,只是机会使然。但是,自从律诗产生以后,诗人们做起古风来,却真的着意避免律句了。试比较古诗十九首和杜甫的古风,则见前者的律句较多,后者的律句倒反极为罕见,这当然是极意避免的结果。越不象律句就越象古句,至少有些唐人的心理是如此。”《汉语诗律学》还在“古风式律诗”一节中先后三次对古句勉强给出了不完全一致的标准。第一次标准是:赵氏把古诗的规律叫做“别律”。意思是另外一种律诗,其规律的严格不让于今体律诗。譬如下面这些关于平韵五古的规律:〔1〕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指平仄〕;否则〔2〕第三字与第五字同声;否则〔3〕出句用平脚。第二次标准是:诗论家在这些地方尽管有意见上的不同,然而赵氏所提的定理却为它们所公认:就是古体诗无论五言或七言,总以每句的下三字为主,而腹节的下字尤为重要〔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平脚的句子,腹节下字以用平声为原则;仄脚的句子,腹节下字以用仄声为原则。这样,专就下三字而论,下面四种情况乃是古体诗的常规:〔甲〕平脚1、平平平2、平仄平〔乙〕仄脚1、仄平仄2、仄仄仄王力在具体介绍五律中的古风式律诗时,又第三次给出了标准:……现在勉强定出古风式的五律的标准如下:1.用三平调者;2.第三字拗而不救者;3、用丑类特拗〔仄仄平仄仄。或仄仄仄仄仄。或平仄仄仄仄〕而不救者;4、除了子类特拗〔平平仄平仄〕之外,第二四字声调相同者。而上面勉勉强强给出的三套古句规则,基本上是沿用了第二章第二十八节“五古的平仄”和第二十九节“七古的平仄”中的论述〔请参看《汉语诗律学》增订版第376、391页〕。也就是说,古风式律诗中的古句,也就是王力总结的五古和七古的古句。王力还把古句与律句对举。这种定义极不严谨:首先,律句的对立面是拗句,而不可能是古句。因为南北朝以前根本不知平仄,其時的所谓古句既有拗句,也有律句和准律句;王力自己就说过:“试比较古诗十九首和杜甫的古风,则见前者的律句较多,后者的律句倒反极为罕见”;王力还在“五古的平仄”中指出:“在五古里,'仄仄平平仄’一个形式被董文焕声调四谱图说认为正调。他的意思是这种形式虽和律句一样,然而古风里不但不避它,而且还常用它。我们若从唐人古风里观察,确也有这种事实。”可见王力把律句和准律句排斥在古句之外并不符合事实。其次,王力对于古句的认定缺乏任何学理支撑,采用的是貌似枚举法的例举说明法,而枚举法必须建立在考察大量状态、甚至是穷举所有状态的基础上才能成立,而王力只是数量极少例举法是极不可靠的。再次,他在例举论述中还不时增添繁琐的补充说明,最长的一条于下:“在古风式五律里,如果出句用了四个仄声,对句至少须有三个平声。像'我饮不在醉,我歌常寂然’,'练性静栖白,洗情深寄玄’,'一笑忽然敛,万愁俄已新’'带甲满天地,胡为君远行’,'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促织鸣已急,轻衣行尚重’,'挂席几千里,名山都未逢’,'致此自避远,又非珠玉装’,'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都是合例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别离已昨日,因见故人情’和'露排四岸草,风约半池萍’两例,依律句的格式,对句本可用'平仄仄平平’,但这里因出句用了四仄,对句必须用'平仄仄平平’(第一字必平)。依照这个说法,王维《终南别业》的'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是不合常规的。但是同诗首联'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对句用四平脚也不合常规(应该是'仄平平仄平’或'平平平仄平’。这是诗的极变,我们不能因有一两个例外而忽略了一种规律。”最有说服力的是,王力明白无误地承认自己根本不知道古体诗的平仄法度,他说:“……诗是给人吟诵的,古人虽没有一定的平仄格式,是不是有一种自然的声籁,诗人们不期然而然地倾向于这一种声籁,使它的音节谐和呢?这自然是给出很合理的猜测。甚至有人以为古诗的平仄也有一定的规律,只是和律诗不一样罢了。相传赵执信求古诗平仄之法于王士祯,王士祯不肯告诉他,于是他把古诗和唐诗互相钩稽,著为《声调谱》。然而据他自己说,却是从王氏那里宛转骗到手的。又王士祯裔孙王允熙传有古诗平仄论,也说是王士祯的原稿。其后,李瑛有《诗法易简录》,翁方纲有平仄举隅,又后,董文涣有《声调四谱图说》,黄庭诗有《古诗平仄集说》和《五古平仄略》。他们都相信古诗有一定的规律,所以都依据赵谱而加以补充或阐明。赵氏把古诗的规律叫做'别律’,意思是另外一种律诗,其规律的严格不让于今体律诗。”〔见《汉语诗律学》第二章第二十八节〕由此可见,王力勉勉强强给出的古句规则是稀里糊涂的,读者要想按照王力给出的规则正确识别古句是绝对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只能反过来,考察王力对自己的古风式律诗实例说明,反推出王力的真实古句识别标准:王力的古句实例中,除开正格律句和甲种拗之外,其余的所有拗句,包括大拗句、乙種拗丙種拗和特拗句,无论它们是不是自救或他救,通通属于古句范畴。以原文两首五言古风式律诗为例:全篇古体。〔按:原文对不合律的字眼进行了标示。本文对于古句仍然用.为号,拗救及特拗改用下划线为号。诗中平仄是用搜韵律诗校验所得。〕《終南别業》王維中歲颇好道,晚家南山陲。中仄中仄仄。仄平平平平。興来每獨往,勝事空自知。中平仄仄仄,中仄中仄平。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孤平拗救。)中仄仄平仄,仄中平仄平。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仄平仄平中,平仄平平平。(偶字仄,故偶然句是古句,而非子類特拗。)点评:首联大拗句。颔联是对句相救的乙種拗,颈联对句孤平拗救,兼与出句他救;可它们均被视为古句,可见自救和他救并不能改变古句的性质。此外,此诗粘对合律,可仍然被视为全篇古体诗,可见粘对与否与是不是近体诗无必然联系。尾联上句大拗句,下句三平尾;王力注云:“偶字仄,故偶然句是古句,而非子類特拗”,似乎是指子类特拗句不属于古句,可后面的例子却推翻了这一结论:《送远吟》孟郊河水昏复晨,平仄平仄平,河边相送频。平平中仄平。离杯有泪饮,别柳无枝春。中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一笑忽然敛,万愁俄已新。(孤平拗救〕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东波与西日,不惜远行人。平平仄平仄,仄仄仄中平。(末句人律)〔按:七个古句〕点评:首联上句大拗句,下句乙種拗。颔联上句三仄尾,下句三平尾,他救句。颈联孤平拗救句,尾联上句是特拗句。可这些句式全都是古句。可见特拗句同样被视为古句。其它十首五言古风式律诗的以及七言古句判别原则同上,大家可以参看原书。从上面实例的分析可知,拗救理论和粘对规则在古句理论里毫无作用,与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分毫不相干。王力的古句概念还有一个漏洞:古句的对立面是非古句,而古风式律诗实例中的非古句不完全是王力定义中的律句,还包括许多甲种拗句;如十二首五言古风式律诗中非古句共31句,甲种拗就有11句。故我们应当把非古句合称为“今句”。实际上与古句对举的绝不可能是律句,应当是“今句”。古句与今句的外延于下:古句包括大拗句、乙種拗、丙種拗〔孤平自救句〕和特拗句;今句包括正格律句和甲种拗句。由上可有三条结论:第一、王力区分古体诗的依据不是律句和拗句,而是与律句拗句互不相容的古句和今句,可称之为古句理论;第二,古句理论中拗救理论全然失效;第三、古句理论是拗救理论走投无路的急救举措,实际上是对拗救理论的自我否定。(待续)分享楹联之美品评对仗之奇主办单位湖南省楹联家协会湖南省岳阳市楹联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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