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外国投资商,南北高速路项目闭门修路
越交通部近日决定南北高速公路国际招标作废标处理,转为国内招投标,一众国际竞标商被踢出局。
越南南北高速公路项目长654公里,分为11个子项目,其中包括3个公共投资项目,8个项目PPP投资形式签署BOT合同落实。项目总投资额为45亿美元,其中BOT资金为23亿美元,国家财政资金22亿美元。
越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开信息称,取消南北高速东线项目国际招标,并将调整标书内容,尽快安排国内招标。交通部公私合营(PPP项目)处副处长阮曰辉说,国内招标与国际招标的程序,流程及相关规定没有差异,只是参与竞标的投资商的资格和身份不同。
南北高速东线项目自5月17日起公开招标,交通部领导表示,此前已有33家外资企业递交了材料,对参与投资建设南北高速表明了浓厚的兴趣。本次招标会,这一数字增加到70多家外资企业。这是越南基建项目招商取得的初步成功。当然,除了外资企业外,国内投资者也非常多,到目前为止大约有100家企业登记投标。
因为基建项目招投标评标被诟病较多,招标会上交通部副部长阮日解释称,评标选择承包商将秉承着保障公平、平等、竞争和透明,不歧视国内投资商,也不对外资企业特殊照顾。这位副部长肯定的说道:“任何符合能力,有经验,以合理的成本提供最佳服务的投资者都将被选中来实施该项目”。
根据越南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司副司长阮曰辉消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招标海选,除越南投资商之外,参加招标海选的企业还有来自韩国、中国、日本、英国、西班牙、新加坡等国家。
为什么国际招标被废标?
根据评标结果显示,高速路8个标段的子项目当中有4个项目没有投资商通过初选,2个项目只有1家投资商通过初选,1个项目有2家以上的投资商,1个项目有3家投资商通过初选。因而,通过初选的投资商数量不多,竞争性不强。
因为通过初选,即能够达到招标要求的企业不够,所以废标,或者说流标,为什么不是降低招标要求,继续面对国内外投资商广泛招标,而是把外资投资商踢出局以后,再把标书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之后,开展国内招标?
交通部称,为了在全球和区域发展情况演变复杂的背景下持续地成功地实施国家重点项目,确保国防安全,特别是促进国家内部资源的发展,为国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欢迎国内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越南企业的项目投资和管理和建设能力。
交通运输部部长陈文体,在回答国会代表质询关于政府建设南北高速的观点时称,南北高速建设需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项目进度按时完成,遵守法律规定;第二是按法律规定公开和透明;第三是,项目对经济,社会,国家安全产生重大影响,需列为国家重点关注项目。
按照项目的落实计划,10月要完成招标,2020年1月要开工建设。以目前国际招标废标的进展来计算,预估要完成国内招标,再开工,满打满算的进度,至少要比国会原定的项目计划推迟了3个月。没有按时落实项目,违反了项目建设的第一条原则。
此外,关于遵守法律规定,公开和透明。我特意查了下2013年越南国会通过的《投标法》,第17条关于“废标的情况”,列明了招标方可废标的4种情形:
1、所有的投标书和投标资料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的要求。
2、招标文件和投标资料中规定的投资目标和范围已经变更。
3、招标文件、投标资料与投标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导致所选承包商或投资人无法达到项目执行的要求。
4、有证据表明,行贿及收受贿赂,串标、欺诈,滥用职权和非法手段干预投标活动,从而篡改承包商和投资商的竞标结果。
截至发稿前,并未听说任何关于国际招标中某个或几个徇私舞弊和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竞标的行为。然而,国际招标还是被废了。
国际招标被废,理由是,通过招标海选的投资商不多,对国内投资者不公平。现在的决定是把外国投资者扫地出门,人为设置障碍和门槛,不给于“国民待遇”,这才是最大的“不公”。
那么,组织国内招标,能找到合适的投资商吗?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交通部声明,对于国内投资商的评标要求一样严格,尤其是资金实力方面。即投资商需具备相当于项目总投20%的自有资金,同时,投资商保证可以获取到优惠幅度较大的银行贷款。
南北高速这8个PPP项目要想国内招标成功,有两个重要问题必须解决。一是必须评选出投资能力,金融实力和经验丰富的投资商;二是必须为PPP项目解决贷款资金的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贷款难题,交通运输部已经申请中央政府同意对各大商业银行做出特批高速路PPP项目贷款优惠的指示。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的投资巨头参与高速路项目。
为什么越南国内投资商巨头不参加南北高速?
越南年轻人报刊文指出,越南国内投资商巨头如Geleximco,Sungroup,Vingroup等名企不参与南北高速竞标,主要原因是高速路BOT项目合同的政策风险,以及招标条件的不合理门槛。
越南承包商协会副主席杨文近称,对于高速路项目的政策风险,国内外的投资商都非常关注,甚至担忧。杨主席说,很多韩国的投资商在递交南北高速的标书之前,找到承包商协会了解政策风险。外资投资商非常担忧政策朝令夕改,而项目的时间从中标到BOT合同清理历时几十年的时间。
对于资金实力,外资,包括实力雄厚的国内投资商并不担心这一点,因为这些公司的金融方案非常有优势。除政策风险外,国内外投资商一致对这一个招标条件表达了不满:要求投资商曾履行类似的项目合同。
针对这一条件,越南各路专家包括国际友人,普遍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门槛。因为有资金实力的投资商,完全可以承包项目,再与有经验的施工方一起做项目,或者聘用第三方技术队伍或工程施工的专业公司来建设。杨主席举例说,胡志明市的地标建筑地标大厦如果要求投资商必须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合同,那么这个大厦永远建不起来。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或许这就是交通运输部“设计”好的。即,要求外资投资商必须与越南本土承包商或施工方联名参与竞标。外资投资商有资金,能够解决资金难问题。越南本土施工方能够解决经验和本地化适应的问题。当然,也有部分外资投资商担心越南项目是借鸡生蛋,甚至杀鸡取卵。
越南承包商协会主席说,我们一直对中国承包商来越南实施项目提出很多批评,部分来自中国的施工方也确实被诟病很多。但是,为什么这些投资商在中国做项目,做得很好,有“基建狂魔”的称号,一到越南就不适应,施展不开拳脚呢?
他认为,部分原因是因为越南在BOT项目谈判过程没有严谨,合同当中的奖罚措施没有得到严格实施。越南也没有对施工过程实施不好的承包商予以除名,才导致项目施工进展缓慢,最终必须增加投入。
为此,需要尽快健全法制,完善法律法规,同时保障最低的政策风险,创造最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南北高速路8个项目得到同步建设和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