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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病的三个不可攻下证】
不可攻下证之一,见原文209条:“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病,不可攻之。”“呕多”即呕吐频繁,说明邪结于胸膈、胃脘,偏上部位,未全入腑,正气抗邪有外解之趋势,而病邪有随呕外越之机,故不可逆其病机而用攻下法。或者属阳明病涉及少阳,枢机不利亦可见呕多,由于少阳病禁下,故不可单纯使用攻下。
不可攻下证之二,原文210条:“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心下硬满者”说明病势偏上,邪热壅滞于胃脘,气机痞塞所致,尚未入腑成实,妄用攻下,徒伤胃气,故当禁下。
不可攻下证之三,原文211条:“阳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面合色赤”,乃无形邪热怫郁于阳明之经,不得宣泄而熏蒸于上所致,因腑气尚未成实,故不可攻下。误用攻下,必伤脾胃,脾虚生湿,阳明经热与湿相合,湿热熏蒸,则必发热身黄,三焦决渎受累,则小便不利。
#中医##伤寒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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