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广东十大破产典型案例之——松晖破产清算案

2021年8月8日,深圳中院四宗案件入选广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由深圳破产法庭黄新法官主审松晖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

松晖公司破产清算案

通过执行转破产打通“执行难”最后一公里

消化1384宗执行案件

有效化解群体纠纷

获评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件

基本案情

松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晖公司)2002年12月10日成立,主要经营工程塑料、塑胶模具等生产批发业务。2015年5月因经营不善,资金断链,被迫停业,继而引发1384宗案件经诉讼或仲裁后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松晖公司仅有银行存款3483元和机器设备拍卖款162万元, 459名职工债权受偿无望,执行程序陷入僵局。2017年2月23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将松晖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执行案件相应终止,债权债务同意归入破产程序处理。

审理情况

深圳中院受理松晖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经管理人依法对松晖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后,发现松晖公司负债高达1205万元,严重资不抵债。2017年6月28日深圳中院依法宣告松晖公司破产。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685012元,剩余938632元全部用于清偿职工债权。2017年12月29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松晖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法官办案手记

松晖公司原是一家经营性企业,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经营不善倒闭,引发大面积的欠薪纠纷。459名松晖公司的员工的债权经过仲裁、执行后,却因查封顺序在后,连仅有的机器设备拍卖款也受偿无望。当时各方利益冲突非常激烈,供货商要求拍卖机器设备折抵货款,员工们则坚守厂房寸步不让,场面混乱,一度还有警察介入,'松晖倒闭’成为当年重大维稳事件,执行程序陷入僵局,非常被动。

执转破,为破解松晖公司执行僵局提供了制度上的解决方案。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之间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松晖公司一案由执行程序转到破产程序后,法院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运用程序的合理简并、对执行中的评估和拍卖结果直接沿用,指导管理人对松晖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用时8个月完成债权债务清理、财产处置分配后终结程序,直接消化了1384件执行积案,在保障职工优先受偿权的前提下实现了所有债权的公平清偿。通过该案,深圳中院多年来探索的“执转破”机制真正落地,成为全国法院典型个案的具体实践。

法官简介

黄新

深圳破产法庭

四级高级法官

黄新,女,四级高级法官,深圳破产法庭快审团队审判长。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专项嘉奖、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获评深圳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

审理“松晖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同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典型案例”。

主持参与深圳法院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改革,积极参与执转破工作机制改革、个人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估等重要工作。

编辑 | 李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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