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瞒过众人怀孕,将婴儿遗弃邻居家门口,警察调查后却没怀疑她

有句俗语“有生无养,断指可报;有生有养,断头可报;无生有养,无以为报;不生尔养,百世难报”。

讲的是一个人最初来到世上,被谁生、被谁养,而又应当何以为报。这句俗语也讲出了父母生而不养的恶,倘若只生育而不负责养大成人,那么孩子断一根手指头便可以报答这个恩情了。

在上海浦东有一个叫朱丽的妈妈,她瞒着家人怀孕生子后把婴儿放到邻居家门口,之后又正常地去上班了。警方调查过程中,所有人都没有怀疑到她,直到她自己良心发现向警方自首。

2020年11月4日,警察接到报警电话,报案者说自己家门口放着一个刚出生模样的男婴。

警察迅速赶到事发地,并且在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给新生儿做了一个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警察们调取监控后判定孩子的妈妈可能就住在这栋楼内,于是优先排查这栋楼里符合生育年龄的女性,朱丽也是警察怀疑的对象之一。

警察到朱丽的单位了解情况,发现她一直在岗,并没有请过假,同事们也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异常。朱丽本人的反应也没有特别值得怀疑的地方,所以警察就将她排除在外了。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时,突然收到了来自朱丽的一条短信:“你们别找了,我就是孩子的母亲。”

原来,朱丽和老公是二婚,两人在婚前都有自己的孩子,他们在结婚后又生育了两个孩子,生活负担比较重。

朱丽这次怀孕时,发现的比较晚,内心也比较犹豫纠结,就一直瞒着丈夫和所有人,直到生产那一天。

朱丽已经生过3个孩子了,她偷偷在家把孩子生出来之后,放到了邻居家门口,然后又接着去上班了。

她以为把孩子扔了就扔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直到警察来调查,才意识到自己犯了遗弃罪。

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力下,她终于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选择了向警方自首。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现在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但是遗弃婴儿的事情也总在发生。

有些人怕被发现,会将婴儿遗弃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有时甚至导致了婴儿的死亡。

遗弃婴儿事件的当事人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 1、像朱丽一样,因为经济压力大,所以将孩子抛弃。

  • 2、因为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作祟,将出生后的女婴遗弃。

  • 3、单身妈妈由于没有能力抚养,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收养家庭,便选择将孩子遗弃。

  • 4、孩子在出生后便患有很严重的疾病,由于家庭承担不起治疗费用而选择将其遗弃。

《刑法》对遗弃罪的描述是这样的:“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而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分情况来说,要看当事人是因为什么原因遗弃的婴儿。

如果是抱着不抚养孩子的目的放在妇幼保健院或热闹的街头,那么就是遗弃罪了。

如果将孩子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了婴儿死亡或重伤的,那就不是遗弃罪这么简单了,而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就像文中开头所讲的,生而不养,断指可报。生而不养,是父母最大的恶。

孩子是来自上天的礼物,好好地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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