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初恋‖文/千寻
回忆初恋
很多的相遇都是偶然,都是冥冥之中上天的眷顾。
三年前,在学校的安排下,我到一个事业单位去实习,在经过简单的培训后,我被分到临市的一个县城里完成一个公司承包的项目。而那个美好的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
那时的我有很多年轻人都有的缺点,不仅浮躁,而且迷茫。在那个小县城待了半年多之后,我就对枯燥乏味的工作产生了厌烦,唯一能给我动力的,就是实习所在的公司会为我们的表现做出评价,而好的评价可以帮助我顺利拿到毕业证。
幸福总是不期而至。有一天,同事们都出去了,只剩我一个人留在“基地”里对着电脑里的CAD软件发呆。敲门声响起,我打开门,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长发及腰,五官精致,苍白的脸上带着一丝疲倦,简单的衣服一尘不染。那让我一个二十多年从未牵过女孩手的自己惊为天人。她是来替她的父亲向我们咨询表格的填法,这也是我们项目的一部分。在我教她填表的时候,我注意到她一直捂着肚子,情商本不高的我居然想到给她倒了一杯水;在她拿出手机说没网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手机给她用,并“顺理成章”的加上了她的微信。
当天晚上,我就和她聊了很长时间,也了解了一些她的情况,她是单身,是独生女,她父亲没有让她出去工作,而是准备考公务员。那天晚上我就暗暗发誓,我要追她,我要让她做我的女朋友。
异性相吸的力量是最伟大的力量,为了追到喜欢的女孩,男孩会把自己变得更优秀。我开始强迫自己改掉坏习惯,变得注意卫生,工作也不在敷衍——那个项目和她父亲有关。也许是苍天庇护,那段时间项目刚好告一段落,领导回公司去汇报工作,我们的工作一下子清闲起来。我开始约她出来玩,几乎每天都要见面,我们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去公园的凉亭里看书,那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会在斑驳的林荫小道上牵起她的柔荑,会在山顶的落日余晖中捧起她的一缕秀发,也会在商场里转角的地方偷偷吻她。毕业后,我没有选择回去工作,而是留在了大城市里,我们开始了异地恋。和大部分异地的情侣一样,由于长时间的不见面对彼此产生了怀疑,她责怪我没有以前关心她了,我责怪她不来找我。就这样,勉强维持了一年多的异地恋在一次争吵中烟消云散。
现在的我们并没有老死不相往来,仍然以朋友的身份在聊天。可是我明白,那段感情回不去了,我没有再找女朋友,我觉得没有人能代替她。我发现现在的我比以前更了解她——她是独生女,她必须待在父母身边,很多年后要承担起养老的责任;她不能做出格的事情,因为她父亲在当地有些威望,她不能丢父亲的脸;她毕竟是个女孩子,有些时候要保护好自己。
我为自己定制了长远的目标,每天都在努力比昨天更好,还是为了她。即使我成不了她的丈夫,也要做她最好、最靠得住的朋友。有人会说我是癞皮狗,我觉得无所谓,是她给了我进步的动力。换句话说,两性之间的互相吸引就是促使人类进步的最大动力。
让一个邋遢的人学会干净,让一个贫穷的人努力赚钱,让一个刻薄的人变得宽容。
这就是初恋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