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被撕毁了还存在法律效力吗?

我们知道,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可以说是我们在债权债务诉讼中比较有力的证据之一了,那么如果借条被撕毁了,这张借条还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吗?

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给大家讲解。

2017年9月25日,王某到李某家中向李某索要5万元欠款,据王某报案称,其欠条被李某撕毁,民警接警到现场勘查后发现,李某家垃圾桶有部分纸屑碎片,但内容无法确定,因此,民警建议王某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王某遂诉至法院。在法庭审理阶段,王某诉称,被告李某借钱不还,还将借据撕毁并扔进垃圾桶。请求判令被告王晓东还款被告李某辩称,王某来到我家,双方一手交钱,一手归还借据。我拿到借条后,就将借条撕毁扔到了垃圾桶中。没想到王某将我扔到垃圾桶中的碎纸片捡了出来,粘贴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案例中,双方均是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存在,借条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借条存在的意义就不那么大了。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案例中王某主张让李某还款,并出具了被撕毁的借条,李某也认可了借款的事实。现在李某主张已经还款,举证责任也就相应地转移到李某,只要李某证明其还款的事实客观存在,就能够取得诉讼上的支持。因此,李某负有举证证明其清偿过债务的责任。在案例中,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其还款的证据,不足以对抗原告所提出的事实和主张,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乃至败诉的后果。

最终,经法院判决李某归还王某借款。

总结来说,借条的意义在于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如果被撕破重新粘贴,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即使借条完全损毁,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相关阅读推荐:《没有欠条,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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