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离我们有多远? | 陈童·早茶夜读

文  |  陈童
新闻从业

大家好,我是陈童,欢迎收听早茶夜读。

最近看爱奇艺古代偶像剧,服饰仙气飘飘,发型精致,各种簪子摇曳生姿,观赏性极强,可惜男主角是功高震主的将军,跟女主角有情人难成眷属,最后被皇帝剔骨而死。

一个偶像剧,最后男主角被剔骨而死,让人在享受了二十多集玛丽苏之后,还能意识到还是现代社会好,还愿意回到现实世界,这就是寓教于乐。毕竟现代社会虽然无聊,至少没有剔骨这样的酷刑。

划定16世纪到20世纪的界限,西方人看中国人的法律和现代中国人看它是一样的,我最大的震撼就是我国的酷刑也太多太多了,体系完备,源远流长,作者大概也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在这本小书里,用很大篇幅呈现了威廉·米勒所作的《中国的刑罚》,“关于中国司法的二十二幅铜版画”每一幅我都不忍心仔细看,文字也只敢扫一眼就过。不仅丰富西方人、也足以丰富现代中国人在鞭笞、杖毙、流放、凌迟等之外对古代中国刑罚的想象,比如站笼、用石灰灼烧眼睛、木管刑(受刑的人脖子被铁链锁住,整个身体被一根坚硬的竹子支撑在中间,主子地长度与犯人地身高大致相当,并且还要有较粗的直径,将竹子中间掏空穿过一根铁链,防止沉重的竹子和竹子中间的铁链压垮他的身体,双脚戴着沉重的铁镣。他用双手努力地握住那根竹子),每个刑罚的细节我都不忍心细看,内心咆哮着有必要吗?

刑罚是权力的边界。在原始社会,赢家通吃,还存在奴隶制,一个人拥有另一个人的人身所有权,残酷无成本必然会增加其可能性,高度父权的社会中,丈夫对妻子的家暴也是一例——打老婆又不犯法,不打白不打。等到进入组织化运行的阶段,所有人的管理权交给组织,动用私刑要受公法惩处,刑罚的权力只在组织手中,中国封建社会的酷刑和酷吏产生和发展的土壤,不只是中国,西方宗教法庭也有,酷刑是人造的地狱,比死更可怕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界,增加人的肉体痛苦,践踏受刑者的尊严,有肉刑,也有耻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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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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