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遇案件须找精准化专业辩护律师

沈大林: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成员

近日,笔者随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辩律师王思鲁参加一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庭审。经过广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团队的努力,案件判决结果是从轻处罚。

该案对笔者感触颇深,该金融犯罪案件被抓的人比较多,有十几个辩护律师出庭。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当事人家属私底下找到王律师,对于我们团队在法庭上的表现,表示:不太“满意”!王律师问起原因,当事人家属认为有些被告人律师在法庭上说得更好,有些话真是说到我们心坎上去了。而王律师的辩护意见,他们有些没听懂。王律师微笑解释道:

专业的律师能够使旁听人员听懂,又能说服法官,这个难度是相当之大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有所取舍的。我们的是主要目的是说服法官,以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王律师又说道:如果我律师讲的话,当事人都能听懂,那就不需要找律师辩护,自己就可以辩护了。

笔者听到这里,心有感触:律师这个职业,身上背负着当事人的自由,甚至是生命,承载着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希望和委托,在法庭开展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某种程度上,和医生有所相似,就如同一个医生不可能会医百病,专业的的律师,必然不可能对每一个法律领域都精通。这方面如果掌握不好,专业基础不扎实,最终结果就像七八岁的小孩去挥舞百斤重的大锤,不但坑害了当事人,也坑害了自己。语言文字的通俗化和专业性是不可兼得,必须有所取舍的。庭审以审判为中心,这就注定了律师的辩护必须围绕法官、合议庭来开展。律师在法庭上面不能沦为“演员”,律师的辩护不是表演给当事人看的。

就笔者自身来说,研究的领域是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在金融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又专注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地下钱庄类犯罪这三个领域。每年择有一定理据,有辩护空间的案件,实行精准化辩护。笔者专业尽职地办好案,以质量精、数量少为标准。

律师手上唯一可以运用的武器就是法律。律师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辩护,专业性是基础,专业基础打不牢固,必然讲不到关键点,最后只会沦为隔靴搔痒式的辩护、表演式的辩护。一事精致,足以动人。如果一个律师一心想着成为样样通的“万金油”律师,最后以“狗熊掰棒子”式的方式来办案,追求多数量,结果必然影响办案质量,同时也会坑害了当事人。

沈大林

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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