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手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功能操作手册
目录
1.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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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要内容 |
1.2. 环境要求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操作流程 |
2.1. 功能描述 |
2.1.1. 操作说明 |
1. 概述
1.1.主要内容
目前电子税务局中已支持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2019年)项目,如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成功后符合深化增值税改革增量留抵退税业务要求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入相应模块进行办理。为了让纳税人办理该业务时更加便捷,省时省力,电子税务局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和退(抵)税申请表整合,增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功能。
1.2.环境要求
建议本地浏览器版本为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操作流程
2.1.功能描述
本功能目前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申报与申请深化增值税改革增量留抵退税使用。
2.1.1. 操作说明
登录电子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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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我要办税”栏目“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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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左侧税费申报及缴纳导航栏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 |
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模块,提示纳税人适用政策及申报纳税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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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系统根据纳税人申报情况对纳税人是否适用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进行预检; 2.对于通过预检的纳税人,系统允许在本页面继续进行增量留抵退税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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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应信息,完成增量留抵退税申请,点击下一步; |
查看系统回执单,等待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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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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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事项进度管理功能,显示该事项信息,可对该项信息进行查看、修改、删除、撤销、办理进度等操作; |
或通过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服务提醒模块查询受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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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涉税文书查签功能,查看相关文书。 |
附件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附件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附件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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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