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四样东西千万不可随意外借!民宿女老板因此被判刑,还有人被骗数十万

注意,这四样东西千万不可随意外借!民宿女老板因此被判刑,还有人被骗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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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09:44

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这样一组“四件套”如果随意交给别人,会发生什么?在老挝开民宿的老板唐某某从未想过,她会因此触犯刑法。

今年5月,还在读研究生的刘小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向她推荐一款名叫“汇金币券”的APP,声称在这上面投资能赚钱。经该男子介绍,刘小姐和平台客服联系上了,在客服的鼓动下,刘小姐先后5次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70万元人民币。之后,刘小姐将其中23万元提现。6月8日,刘小姐想将剩余的47万元也提现,却被客服告知要缴纳10万元税费。急着用钱的刘小姐照做了,不料客服却说还需要20万元手续费。刘小姐意识到被骗,于是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在追捕诈骗分子的同时,根据刘小姐提供的汇款信息,很快锁定了收款银行实名卡主唐某某和郭某某。经电话通知,郭某某于7月到案,随后唐某某投案自首。

唐某某和郭某某是一对表姐妹,85后的唐某某只有初中文化,在老挝经营着一家民宿。唐某某自述,民宿经营需要资金,但银行贷款一直批不下来,常住房客安娜称可以帮忙刷高银行账户流水,方便申请贷款,但要唐某某提供自己或亲朋好友的银行账户,帮助她朋友公司过账用。此外,如能提供完整的“四件套”,每月还可以有稳定的收入。提供一套“四件套”,安娜每月会给卡主600元好处费和200元提成。如果仅提供银行卡没有U盾,那么每月给卡主400元好处费,提成不变。

只需办张银行卡就能有稳定的收入?唐某某很心动,联系了在家带娃的表妹郭某某。郭某某在国内办理了自己和家人的银行卡交给唐某某,由唐某某交给安娜。2019年11月,唐某某与安娜断了联系,此后民宿另一名常住房客阿华用同样的方法,让唐某某在国内办理“四件套”交给其走账用。唐某某明知阿华出钱收购银行卡,仍以邮寄交货方式向其提供自己与郭某某的上述“四件套”共7套,并从中获利人民币2400元,后唐某某将该2400元转给郭某某。

经公安机关调查,除刘小姐外,浙江绍兴的邵某某在“28理财通”APP上同样被他人以投资理财为名诈骗,先后多次向唐某某和郭某某的银行账户累计转账人民币40余万元后无法提现。此外,唐某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内能够查明的被害人转入资金共计87万元。

接到民警电话,唐某某也懵了。自己只是把手机卡、银行卡借给别人,从未拿过卡里诈骗得来的钱,这也构成犯罪?

还真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则明确了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本案中,唐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邮寄交货和微信收款的方式,向他人提供自己与郭某某两人的多个银行账户,为他人提供帮助。且唐某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内能够查明的被害人转入资金共计87万元,远远超过了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标准,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唐某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以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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