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转院身亡,急诊医生涉嫌违法!医生接诊时一定要注意这四点!

相信大家最近都看到了不少关于#安徽一大学生就医被拒后身亡#的报道。事件已经发生,年轻生命的逝去令人无比痛心。

经卫健委调查,已确定涉事医生存在违法行为,这名医生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尚未得知,这一结果仿佛给了社会一个交代,是否有人考虑过这位医生以及无数其他医生的处境呢......

让我们来简要还原一下事件经过

12月10日,一微博用户称安徽师范大学的一名学生突然呼吸困难,在同学的护送下到芜湖市中医院求助,医院在接收挂号后推诿诊治,见危不救。该患者被迫转院,延误治疗导致死亡

在此条微博中,作者还称医生已经判断出是喉头水肿,但是拒诊,导致患者死亡。

在后面的内容中大多是主观描述去世患者的性格、生平以及对医院、医生的谴责。

这篇文章,煽情有余而证据不足

卫健委调查情况与作者所述有所不同

我们根据卫健委给出的信息可知:事件的时间节点是,患者于当晚22:48分进入这家医院的急诊内科,22:51分退号,23:12分到达另一家医院。

在芜湖市中医院的三分钟内,急诊医生正在给另一名患者看病,并在处理一名危重病人的医疗文书,同时医院夜间无耳鼻喉科急诊。可以说明涉事医生并不是袖手旁观,而是无暇救治且没有能力救治,所以才建议转院。

三分钟的时间在平常看来可能很短暂,但在危急生命的关头却显得那么漫长,甚至导致患者的朋友认为医生耽误了这三分钟就是害了他的命

事件中的细节与虚实我们暂且不论。大多数专业人士和医生可能会对这名涉事医生多一些理解,一个中医院的急诊医生,不会处理耳鼻喉科的病,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常的。

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①硬着头皮接诊,可能因为不具备相应的条件、能力,耽误治疗致死。②建议转院,说你拒诊,耽误治疗致死。

不论发生哪种情况,都是急诊医生的锅。

一句“建议转院”,带来的可能是职业生涯的结束,甚至是牢狱之灾。

为了 避免这样的无妄之灾,医生接诊时要特别注意哪些方面?

① 培养危机意识

不论是急诊医生还是其他医生,在接诊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上。

执业医师法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遇到危重紧急的患者,不管什么原因,只能无条件治疗就算没有诊疗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医生必须具备责任心、敏锐、关注、勤奋、准确判断力和时间观念强的基本品质。分散思维,聚焦问题,快速采集患者病史,综合分析病情,及时作出判断,迅速反应处理。

②接诊时要认真细致

在这次事件中,虽然患者死亡不能完全归咎到急诊医生头上,但医生的操作显然也是不当的,并没有对病史、体征进行细致检查,不符合首诊负责制要求。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③有法制观念

时刻记住,你接诊的患者不仅仅是患者,而是随时可以把你告上法庭的人。

熟知《执业医师法》,避免一切可能违法的行为。这样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在当今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学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医生更要学会规避风险。医生本就是一个涉及到生命财产的敏感职业,只要一切按照规矩来,不怕麻烦,不怕担责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就能够保证自己职业生涯的平安。

④任何疾病都要严肃对待

在这次事件中,患者就诊时仅仅是“咽喉不舒服”,而二十几分钟后就因为“重度喉头水肿”抢救无效死亡,按照一般接诊情况推断,离开第一家医院时估计病情并不非常严重,也就是并没有达到必须急诊抢救的地步,否则,医生也不会让病人转到另一家医院,即使夜间没有五官科医生值班,医生也会采取更为积极的办法实施救治。主要是医生并没有预计到病情会发生这么快速的进展。

在接诊时,无论是不是急诊,医生都不能小觑患者的任何症状。作为专业的医生会更加了解这方面,很多时候非常严重的疾病一开始的症状也不是很明显,需要医生严谨细致的观察诊断。

法律是严格的,一旦发生类似矛盾事件,医生当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条件很少能被考虑到,而我们不能与法律形成对抗的关系。为了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随机应变,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实施。

医护们,记住:我们的职业是保护别人,但同时也要牢记保护自己!

在日常行医中,也要尽量避免与患者发生纠纷,具体怎么做,看这篇“医生必看的行医安全指南,很多人都踩坑了”就知道了!

你“在看”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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