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给贷款?天津市发行全国首单棚改债融资15亿元(附发行文件)
投实消息 2018俨然已是地方政府融资压力最大之年,以下几则新闻先来感受下:
1. 6月20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全国人大作《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一季度仍发现5个地区2017年8月以后违规举债32.38亿元,还有3个地区政府违规提供担保9.78亿元,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总金额约42亿元。
2. 6月20日,审计署发布《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2015年1月至审计时,所属中信信托、中信银行和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实际承担融资平台功能企业提供融资205.1亿。
3. 据路透社报道,据直接了解情况的消息人士,中国一大型国有银行最近禁止其天津分支向天津发放新贷款。一家信托公司的消息人士称,该公司也做出了类似决定,因担心违约风险上升。天津国企对这家信贷公司有未偿还贷款。
4. 6月20日,天津市省财政局招标发行15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期限五年,票面利率3.88%,这意味着,首单棚改专项债花落天津。未来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
此外,本次天津市还发行了政府一般债券、政府专项债券、土储专项债,规模分别为72.69亿元、70.8亿元、162.02亿元,发行利率在3.56%至4.29%之间。
利率上涨、银行不给贷款、融资租赁、信托都受阻……地方政府融资压力最重之年,国企频频爆雷,如何获取资金?
首单棚改专项债落地天津给各地政府提供了参考案例。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此次棚改专项债试点亦是开前门的重要举措。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62号文)、《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97号文)和《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清晰勾勒出专项债的发展版图。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预计融资规模108亿元 未来偿债来源土地出让收入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的 2018 年天津市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债券资金将用于天津市西沽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其中 11 亿元拟用于西沽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已纳入天津市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 2018 年棚户区改造计划。4 亿元拟用于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为重大续建项目,纳入天津市市区危陋房屋改造计划。
西沽南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25.2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1%,即项目资本金为25.2亿元,项目资本金由政府统筹安排,剩余100亿元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集。
西于庄项目为续建项目,项目前期总投资为85.1亿元,其中红桥区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2.4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72.7亿元。
按照西沽南项目和西于庄项目募集资金计划,预计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 108 亿元。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债券存续期应还本付息 132.4 亿元。综合考虑西于庄项目贷款融资到期本息 87.8 亿元,西沽南项目和西于庄项目总融资成本为 220.2 亿元。
预计西于庄项目和西沽南项目土地挂牌在债券存续期内可以全部实现出让,预计土地出让收入 334.97 亿元,对两个项目总融资成本的覆盖倍数为 1.52。
天津负债率或达600% 国企接连爆雷
2018年一季度,天津市全市生产总值4959.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9%,第一产业下降1.9%,第二产业下降1.0%,第三产业增长4.4%,去年同期均为上涨。
天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比2017年回落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比2017年回落2.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下降,今年一季度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25.6%。
截至2017年末,天津市政府债务余额为3424亿元,政府债务率(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3.4%。
2016年8月,穆迪发布了一份统计报告,天津市地方国企总负债和当地财政收入之比已经超过600%。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5月份,天津最大国有房企天房集团惊爆1800亿负债,被中信信托公告“可能发生无法如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违约风险”,最终,2亿元信托贷款合同按时兑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是1800亿的负债就让人不得不担忧会不会爆出新雷。
4月27日,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宣告旗下两款产品出现延期兑付,融资人为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财政部开前门:地方政府还有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融资
2017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要求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内,发行项目收益债。
目前已经试点的品种有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轨道交通专项债和棚改专项债四类项目收益债。投实APP,情报级金融信息终端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方累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407亿元、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40亿元,深圳市首次在深交所成功发行轨道交通专项债券20亿元。棚改专项债由此成为第四类专项债品种。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围绕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棚改专项债券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收入包括属于政府的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举借,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收入包括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对应的广告收入、服务设施收入、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收入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确需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