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明年起,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租客和房东都该早做打算
截止2020年,我国租房人群高达2.2亿人,租房并不是一件顺心的事情,房地产市场发展才20多年,各项规则制度尚且不完善,租房市场更不用说,还处于新兴市场阶段,各种参差不齐的租房层出不穷,例如长租公寓在2年前被资本市场看好,今年开始频频触雷。
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差房子、烂房子、不安全房子,以其便宜的价格在租房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什么样的房子都可以出租吗?新规下,2021年起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两类人要早做打算!
住建部近期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虽然只是征求意见阶段,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开始实施一般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大致从2021年开始,这项新规定将开始落地了。明年起,4类房子不能出租了,租客和房东这两类人都该早做打算。
第一种:未达到住房质量“强标”的住房。
什么叫做住房的“强标”质量标准呢?根据已经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要求,住房的强制标准要求包括了房屋结构设计标准、抗震设计标准、施工质量标准、消防安全标准、建筑节能标准等方面。也就是说,今后房东的房子要想继续出租,必须要达到“住宅建设强标”基本要求,这是硬性规定,容不得半点商量。
之所以今后出租房屋有这么严格的建筑质量要求,其实不仅是为了房东考虑,也是为了租房人群考虑,在以往的租房市场,经常出现毛坯屋、铁架屋、铁板屋、棚屋、塑料屋等类型的房子,这些房子很可能是房东占据了城市重要地段,看中了租房市场的红利,但是又不能建房子,所以就临时用各种材料搭建起的小房子,出租给进城务工的人员使用,这样的房子消防安全、防火、防盗、抗震等都不合格,今后将逐渐被取消。
第二种:非正常居住空间,不能出租。
我国的租房人数达到2亿以上,预计每年还会以1千万的数量继续攀升,高房价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因素是很多人刚进入社会,确实没有多少钱去买房子,甚至没有多余的钱去租好一点的房子,所以廉价的单间出租房成为了毕业生、入城务工人员的第一选择。
也正是在这种市场需求下,隔板房应运而生,很多房东为了尽可能把有限的住房面积出租给更多的人,把房子的墙体敲掉,然后用石膏板隔成一个个面积狭小的房子,阳台、厨房、卫生间全部使用起来。虽然这样的单间出租确实很便宜,但是隐患也不小,例如这么狭小的房间里,燃气、煤气很容易聚集,通风不畅导致毒素提升,再例如本来阳台和客厅就是天然的疏散场所,现在却被堵得踏踏实实的。
新规下,市级以上有区的地方需要规定必须的生活空间标准,并要规定当地的人均出租住房面积范围,这就对隔板房、阳台房等提出了“禁止”要求。
第三种:装修“不符合标准”的房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以前租房随随便便装修就可以,但是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越来越关注,可能廉价装修房今后将逐渐退出房地产市场。
廉价装修房有一个很重要的隐患,那就是装修污染严重。同样一套房子,如果房主自己居住的话,装修下来可能要花10-30万元,但是如果最初考虑到出租给别人使用,那装修花钱就会大打折扣,装修材料全部使用最便宜的,能节省就节省,出租房在市场上的装修标准一般在1万元-2万元之间,从价格方面就可以看出这种房子污染有多严重。甲醛超标的风险多大笔者自然不用多说。
根据新规定,对于“不符合室内装饰相关国家标准”的房子,将不能够对外出租,这就直接保障了租房人的健康安全。
第四种:其他不能依法出租的房屋。
除了以上几种房子不能用于出租之外,根据《物权法》和相关规定,还有多类房产不能用于出租和其他用途,例如违法建设的房产、不能取得有效房产证书的房子、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子等,这样的房子都不能够用于出租。
还有一种常见的“问题房”也属于不得出租的范围之内,那就是产权纠纷的房子,小张和小王共同购买一套房,小张准备把这套房子出租出去,而小王不同意出租想要转售这套房子,那么在共同产权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将不能够对外出租,不然的话租客今天要面对小张,明天要面对小王,问题不断。
【总结】新规下,以上4类房子今后将不允许对外出租,这是租房市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也是对租客人群的权益保障,例如隔板房,不仅住起来不舒服,而且容易发生安全隐患问题,再例如新房子装修之后一旦甲醛超标,那对租户的健康影响将是长期的,这类住房问题被扫除,今后的住房租赁市场将更加整洁有序。
同时,这也是住房体系的完善,住建部黄艳表示,我国将建成住房供给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市场化住房和租房体系,保障性住房和租房体系。前者包括商品房、市场化租房;后者包括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四类房子价位各不相同,面向多类住房人群,今后所有人的住房问题都会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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