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影院级电影?这就是
“男神们,动起来!”
前不久,小十君才在2017进口片解读里讲到,中国观众对歌舞片不感冒,这就来了一部大咖云集的歌舞片。
本文基本无剧透,请放心食用。
似乎,检验小十君“歪理”和中国观众喜好的时刻到了。
果不其然,《马戏之王》上映第一天没能撼动《神秘巨星》的日冠地位。
虽然豆瓣和购票网站的评分都有不同幅度的上涨,但是这几天的上座率和票房仍不见起色。
▲周六票房,数据来自猫眼
先后看了两部音乐题材的影片,如果在《神秘巨星》和《马戏之王》中选一部,我更愿意去电影院看《马戏之王》。
为什么?
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那种,必须要到影院观赏的影片。
这类影片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敦刻尔克》《银翼杀手2049》这样用强大的视听语言营造引人入胜的氛围的影片。
战争片和科幻片多属此类,就好比在影院看过《血战钢锯岭》和《星际穿越》的观众,一定会对那种穿透心灵的震撼终身难忘。
而另一种,就是歌舞片。
如果说战争片、科幻片还勉强可以在小屏幕上将就,那么歌舞片则是为影院的大银幕而生。
比如这部《马戏之王》,故事简单平淡,但是影院现场的观感却如同看巨星演唱会一般让人热血沸腾。
歌舞片到底看什么,或者说怎么看?
既然是歌舞片,首先当然是看歌舞。
歌舞,本就是感染力极强的娱乐元素,再配上电影这种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娱乐形式,一种最独特的类型片就诞生了。
要用大段的歌曲舞蹈组合在一起,再以光、影、声、画的形式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其难度是极高的。
又由于它最早是脱胎于歌剧的,制作和欣赏都有一定门槛,所以,很少有导演敢于涉足这个类型。
但凡敢于挑战的,也都是个中高手。也因此,歌舞片数量少,而质量通常都很高。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雨中曲》《音乐之声》《欢乐满人间》《红磨坊》《芝加哥》《如果·爱》……
基本上,你知道的,就是仅有的,也都是优质的。
《马戏之王》也不例外,其原创歌曲和舞蹈编排是由奥斯卡获奖影片《爱乐之城》的幕后团队打造的。
在前不久的第75届金球奖上,本片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
同时也提名了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好听到耳朵怀孕
片中的每一段舞蹈都很美,最重要的是很有节奏感,配上歌曲,观赏性极佳,每一段都让人忍不住跟着节奏踢踏摇摆。
所以《马戏之王》的歌舞,大可放心,尽管带着最大的期待去看。
再看它“歌舞片”里“片”的部分,即叙事如何?
剧情很简单,根据马戏团鼻祖P·T·巴纳姆的传奇经历改编——就是那种穷小子有一个梦想,然后找来一伙人共同完成的俗套故事。(貌似励志传记片、匪盗题材的影片都这么拍)
但是,成功的歌舞片都有一个特征:歌舞参与叙事,而不是抽离的仅供观赏。
最近的例子是《爱乐之城》。
一个爵士钢琴家,一个无名演员,两人都自视才华横溢而不被人发现。
初次邂逅,他们来到了洛杉矶郊外的崖边公路上,眺望着远方的城市夜景,开始唱起歌来,从互相diss唱到良辰美景无人识,就像他们的才华和冷遇。
就像这个浪漫美妙的夜晚一样,只属于赛巴斯汀和米娅……他们从互相嘲讽到珠联璧合般默契。
一曲A Lovely Night,实则是他们的定情之夜。
再把时间推到世纪之初,2001-2002年,先后诞生了两部优秀的歌舞片《红磨坊》和《芝加哥》。
《红磨坊》展现了19世纪末梦幻之都巴黎的美丽与丑恶。
社会巨变动荡不安,夜总会一派歌舞升平,绚烂夺目的背后,道尽了歌女莎汀不由自主的悲凉人生和才子佳人爱而不得的凄美结局。
它的每一段歌舞唱的跳的都是悲欢离合。
《芝加哥》更是被誉为新世纪歌舞片的标杆。
它可不只是“杀杀人,跳跳舞”那般肤浅的刺激与魅惑。
如果说《红磨坊》里莎汀的美成了悲剧的原罪,那么《芝加哥》里维尔玛和洛克茜的美,则成了开脱罪过的制胜武器。
但在浮华的世界,无论罪还是美,都只是昙花一现,被人类深不见底的欲望所掩盖。
▲《芝加哥》记录了两位女演员银幕生涯最夺目的时刻
《芝加哥》以电影化的语言,把歌剧和悬疑故事融合,成就了一部完美的犯罪歌舞片。
《马戏之王》的表现手法,就与《芝加哥》非常相似。
有人说这部电影本末倒置地让剧情服务于歌舞,这个我并不同意。剧情简单俗套,看得见,但是别忽略了它的叙事完成度。
而歌舞,对《马戏之王》的叙事参与度非常高。
比如P·T·巴纳姆(狼叔 饰)与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在酒吧的那场戏,整个场景和歌舞设计都极具节奏感。
巴纳姆想邀请菲利普加入自己的马戏团,而菲利普难以舍弃自己在上流社会的名利地位,但又对自由的底层生活充满了向往。
一个求才若渴,一个举棋不定,使得原本的供职邀请,在推杯换盏间升级为势均力敌的谈判。
两人的对唱就像对阵双方的战鼓,在舞步和节奏间争执进退,从开始的半推半就,到旗鼓相当,再到欲拒还迎,直到“亦步亦趋”。
音乐停止,舞步立定,生意谈成。
还有巴纳姆离开妻子,忙于巡演的时候,妻子在楼顶舞步轻盈、形单影只地唱着两人的歌,交叉剪辑的镜头,展现出恩爱夫妻分隔两地的失魂落魄。
为两人的关系转变种下了起因,也铺垫了结局。
影片的叙事不出彩,没有跌宕起伏的转折,但足够完整和流畅。
并且,精彩的歌舞,对整体有加分效果。
这得益于音乐团队的创作编排,也有演员的功劳。
歌舞片对演员的专业素养要求很高,本片的选角恰到好处。
狼叔休·杰克曼本身是百老汇歌剧演员出身,歌舞功底非常扎实,这在2012版《悲惨世界》里就秀出了实力。
他平时上节目,也丝毫不掩饰自己嘴上和腿上的功夫。
▲能当主持人,还会唱嘻哈
▲什么叫骚断腿,说的就是他
饰演男配角的扎克·埃夫隆,是靠迪士尼热捧的《歌舞青春》走红的。
能被迪士尼选中作为歌舞片的男主角,可见埃夫隆必定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
并不夸张,因为贾斯汀·汀布莱克、小甜甜布兰妮等歌坛天王天后都是迪士尼童星出道。当年跟他们一起组队的还有高司令。
▲高司令能接《爱乐之城》也是有底气的
所以迪士尼力捧扎克·埃夫隆,肯定不是靠脸,他是有歌舞天分的。当年的《歌舞青春》应该是许多90后的欧美青春片启蒙吧。
如今健壮如牛的他,虽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翩翩少年了,可是歌舞实力精进不少。
扎克·埃夫隆这几年没什么好片子,这次回归歌舞片,证明了自己作为演员的价值。
豆瓣上有网友直呼,狼叔和埃夫隆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认同)
戏份不是很多的米歇尔·威廉姆斯和丽贝卡·弗格森,一个担当演技,一个担当颜值。
▲丽贝卡美出新高度
不过要说最惊艳的一位,却是赞达亚。
她从《蜘蛛侠:英雄归来》里的酷女孩儿,一跃成为唱跳俱佳的高空杂技舞者安妮。
戏里,她做着超高难度的杂技表演,同时还能情绪饱满地唱歌。
▲如果在《蜘蛛侠:英雄归来》里没get到她的美,本片会让你眼前一亮。
这要不是专业的歌舞表演者,真做不来。
96年出生的赞达亚,从小就在加州奥瑞达的莎士比亚剧院长大,对歌舞表演非常熟悉。(曾做过歌手赛琳娜·戈麦斯的伴舞)
她的成名,跟埃夫隆很像。2010年,她主演了迪士尼的儿童歌舞剧《舞动芝加哥》。
在《马戏之王》里,成长之路相近的两人,又成为了一对可人的恋人。
菲利普向安妮表白的那场戏,在空荡的马戏团里,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身份阻隔,不得不用一首Rewrite The Stars(《改写星空》)互诉衷肠。
这段歌舞秀,是他们的定情之作,也是影片最动人的华彩,其浪漫程度可与高司令石头姐的星空之舞相媲美。
事实上,本片所有的歌舞,都堪当“视听盛宴”四个字。
《马戏之王》从内容到主题,都传达出现代人最离不开的东西之一:
娱乐,影片的港台译名就叫《大娱乐家》,也挺合适的。
马戏团,这种雅俗共赏的表演形式,起源自非常残酷的古罗马斗兽场。
从古至今,表演,都是娱乐的重要方式,只是它从诞生之初就被打上了阶级的烙印。
所以影片也探讨了千百年来都争执不休的一个问题——娱乐有高雅低贱之分吗?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珍妮·琳德,是一位享誉国际的瑞典歌唱家。(丽贝卡正是瑞典演员)
她一开嗓,能让所有叫嚣的虚伪贵族立马闭嘴,但那些贵族不知道,珍妮也出身低贱。
与之相对的,P·T·巴纳姆的马戏团,则是贵族嗤之以鼻的虚假低俗的东西。
菲利普加入马戏团后,父母以他为耻▼
如果以马戏团鼻祖P·T·巴纳姆创立的马戏团,作为现代大娱乐时代的起点。
那么影片真实的展现了娱乐必不可少的传播途径——广告宣传。
狼叔饰演的巴纳姆正精于此道,他把马戏团奇人异士的海报贴满街头。
甚至是剧评家抨击他的报纸,他都能拿来大作文章——带报纸来看表演,半价!
娱乐时代满天飞的广告,难说有几分真假。但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有赖广告宣传。
大歌唱家珍妮·琳德全靠巴纳姆的宣传包装,才能冲出欧洲,风靡北美。
也许表演者的出身有高低之别,欣赏的观众也有贵贱之分,但娱乐身心的不应该是表演本身吗?
既是娱乐,谁也别瞧不起谁。
而在马戏团那群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人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演员的诞生。
表演者,即是演员。从古罗马斗兽场,到18世纪的西方马戏团,再到中国的金陵十三钗……演员这个职业由来已久,但多被误解。
巴纳姆从试图借珍妮·琳德完成阶级跳跃跻身上流社会,到跌入梦想的谷底,再到幡然醒悟,他的心路历程,实是为演员正名。
“戏子”,是我们常会听到的对演员的贬低。借用影片结尾引用的P·T·巴纳姆本人的那句名言:
带给别人快乐,是最伟大的艺术!
小十君真心觉得,他说的很对。如果没有他们,那世界该有多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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