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乌托邦是个错误?| 重读五百年前的《乌托邦》
作为反乌托邦三部曲的《我们》(1924)《美丽新世界》(1932)《一九八四》(1949)在国内深受欢迎,但它们批判的对象——500年前的《乌托邦》(1516)却鲜有问津。有人会说,历史已经证明了乌托邦是个错误,不用再费心思读那本旧书。那为什么乌托邦是个错误呢?有人指着书中某个段落,“在规定的午餐及晚餐时间,听到铜喇叭号声,全部居民便前来厅馆聚集用膳。各厅馆的伙食经理按时到市场聚齐,根据自己掌管的开伙人数领取食品”,如此压制人性和自由就是错误。若这般回答,那就仍然没有抓住《乌托邦》的要义。
一,意大利文艺复兴
在重读《乌托邦》之前,必须先了解其创作的历史背景——文艺复兴运动。
1.文艺复兴的起源
昆廷·斯金纳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上卷)》书中回顾了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史。1085年意大利城市比萨选举产生执政官政府,12世纪末北意大利主要城市转变为独立的共和国并取得了事实独立。但根据罗马民法典,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才是他们唯一的统治者,各城市共和国仍然是帝国的附庸,因此时常遭到神圣罗马帝国的干涉或入侵。为了抵抗入侵,各城市结成同盟并拉拢罗马教皇势力,暂时保住了独立。可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教皇觊觎世俗统治并力图操纵各城市的内部政治。13世纪中叶,教皇英诺森四世宣称,“基督教社会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以教皇为其最高领袖的统一的单一体”。1302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训喻,“基督教社会中有两把剑,一把是神灵的剑,一把是世俗的剑,有必要使其中一把剑置于另一把剑之下,因此世俗的权力应该从属于神灵的权力”。
被皇帝和教皇两股势力撕扯的北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不得不思考两个问题:一,皇帝和教皇统治是否合法?二,城市共和政体是否有理论依据?
针对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的合法性,巴托鲁斯(1314-1357)通过重新解释罗马民法典予以否定。他认为,如果法律与事实相冲突,那就必须使法律符合事实。事实上,各城市长期以来是由行使它们自己的统治权的“自由的人民”统治,可以说这些人便是国君本身,不再需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来担当统治者角色。
针对教皇统治的合法性,马尔西里奥(1275-1342)在《和平的保卫者》(1324)引述了耶稣被问起“是否应向罗马政府纳税”时说的一句话,“凯撒之物要还给凯撒,上帝之物要还给上帝”(马可福音 12:17)。这说明耶稣创建的教会根本不能被看作是一个职权机构,只是一个信仰者的集会,因而教会的主要执行权力不在教皇而在由所有基督教徒组成的宗教大会,并且应被限定于精神领域。
至于城市共和政体的理论依据,众人将目光投向城邦共和时代的古希腊和古罗马著作。
2.重现的古典著作
基督教在欧洲确立统治地位后,认为只需要一本《圣经》,众多古希腊和古罗马著作被焚毁或被封禁,反而在东方得到了保留。12世纪初,亚里士多德著作阿拉伯译本通过当时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渗入欧洲,不久拉丁文译本问世,在13世纪中叶能看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道德学,伦理学(1243),政治学(1250)等著作。尽管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和政治学说与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412-427)所阐释的经典基督教政治生活格格不入,例如奥古斯丁认为政治社会是拯救人类罪恶的神授秩序,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达到纯世俗目的的纯人类的创造;奥古斯丁认为现世是为来世做准备,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城邦中生活并生活得好就足以成立为理想,不需要乞灵于超出这种理想的任何更深层的宗旨。但仍然有神学家如阿奎那(1225-1274)意识到亚里士多德思想对于构建基督神学体系有所帮助,故而着力研究其作品。于是,亚里士多德的学说通过罗马法研究和经院哲学课程等形式渗入意大利。【PS:关于重新发现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历史,被艾柯写成小说《玫瑰之名》(1980),可做参考】
另外,13世纪初文学运动和修辞学教学愈来愈致力于研究和模仿古典著作,14世纪中叶越来越多的学者如彼特拉克(1304-1374)在欧洲各修道院的图书馆里系统查找他们喜欢的古典作家的更多著作,如西塞罗,塔西佗,修昔底德。初期他们只是借用古典著作的写作技巧和框架来修饰文章的辞藻,但渐渐地他们关注的重点从著作形式转向内容,以往被鄙夷的古罗马文明以一种全然不同的文化面貌出现,赞扬共和国为古罗马最黄灿烂的时代,并成为西塞罗共和理想的热烈拥护者。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和古罗马共和时期的著作,人文主义者如此总结共和理想。世间万物并不都是天意使然,人实际上有力量获得崇高的美德;也有责任以追求美德作为他们一生的主要宗旨;追求美德在现世中表现为实现和平及和谐的最高价值政治生活;实现最高价值政治生活的基础在于保证由人民自己来发挥“和平的保卫者”的作用,即共和才能实现最高价值政治生活。于是他们找到了城市共和政体的理论依据。
3.城市共和的兴衰
虽然找到了城市共和的理论依据,但13世纪末以来各城市共和国的独立和自由面临着威胁。以佛罗伦萨共和国为例,13世纪城市中的政界分为支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齐柏林派和支持罗马教皇的盖尔非派,1269年教皇派获胜。胜利后不久,1295年政界又分为不愿受制于教皇的“白党”和希望借助教皇势力翻身的“黑党”,1301年教皇支持黑党屠杀反对派,但丁即在此次行动后被驱逐出佛罗伦萨。除了受到皇帝和教皇外部势力的影响,佛罗伦萨共和国内部也四分五裂,一方面是平民为争取其地位得到承认而奋斗,另一方面是权贵们力争维持他们的寡头政权,1378年爆发了以梳毛工为代表的下层人士反抗以布商和布厂主为代表的上层人士的梳毛工起义。此后佛罗伦萨在共和政府和僭主政府之间摇摆。1382-1433年为奥比奇家族统治,1434-1494年美蒂奇家族成为僭主,1494-1512年驱逐美蒂奇家族后成立共和国,1512-1527年美蒂奇家族重新掌权,1527-1530年短暂恢复共和,1530年美蒂奇家族重获权力,并于1532年成立了佛罗伦萨大公国。
为什么共和政体如此不堪一击?人文主义者指出内讧问题是威胁各城市共和国自由的主要危险,不同宗派与阶层之间的内斗才使得外界力量有机可趁或迫使共和政府转向僭主政府。而解决内讧的关键在于“全体人民成为统治者,原则上避免了自相残杀的斗争”。1301年佛罗伦萨执政官孔帕尼演说中曾提到,“若想最为有效地维护城市共和国传统思想——共和与自由,人民必须将个人的和宗派的利益搁置一边,并逐渐将他们个人的幸福与整个城市的幸福等同起来”。
但在实践中,他们发现很难统一个人幸福与城市幸福,因为个人过分热衷追逐私人财富,腐化堕落从而丧失了共和的品质。富人们,包括贵族,商人和其他暴发户,以国家的名义并打着国家的旗号谋取个人的利益,对公众福利漠不关心,导致共和美德无以为继。
因此,文艺复兴运动后期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统一个人幸福与城市幸福从而实现共和”。
二,《乌托邦》的回答
“如何统一个人幸福与城市幸福从而实现共和”的问题飘洋过海来到英格兰,身为伦敦市司法官的托马斯·莫尔1516年拾起了这个漂流瓶,并以《乌托邦》书中的隐喻做出回答。
《乌托邦》分为两部,前一部主要借拉斐尔·希斯拉德(莫尔根据希腊语自创的名字,可解释为“空谈的见闻家”)之口吐槽英格兰政治经济局势,国王过于追求武功,庞大的常备军费用开支巨大;朝廷大臣自以为是,不屑于倾听别人的意见;贵族们眼见羊毛价格上涨,纷纷圈地驱赶农民;无地可耕作的农民,或成为游民被管禁起来,或沦为盗窃犯被执行死刑。
第二部承接上一部介绍希斯拉德提及的乌托邦岛。岛上的每个城都不愿扩张自己的地方,因为“乌托邦人认为自己是土地的耕种者,而不是占有者”。农业生产方面,城市人和农村人轮流耕作土地,将近收获时农业飞拉哈(类似生产队队长)通知城市官员应派遣下乡的人数,几乎在一个晴天飞快地全部收割完毕。
在城市,凡年龄体力适合于劳动的男女都要参加六小时的劳动,以务农为主业,再学一门手艺,空闲时间可参加学术探讨或集体娱乐活动。每一户的户主在公有仓库觅取他自己以及他的家人所需要的物资,不付现金,无任何补偿。集体用餐,禁止喧哗。每隔十年用抽签方式调换房屋,因为“任何地方都没有一样是私产”。
政治方面,选举产生飞拉哈,再匿名投票选举总督和议事会。官员主要的和几乎唯一的职掌是务求做到没有一个闲人,大家都辛勤地干他们的本行。议事会调剂各地区的资源,以有余济不足。对外作战时,因为已经储存了大宗金银,可以只招募国外雇佣兵或者收买其他国家来保家卫国。宗教信仰上容许每人选择自己的信仰,不能由于自己的信仰而受到责罚。
总而言之,乌托邦的特色包括财产公有,义务劳动,物质丰富,按需分配,民主选举,信仰自由。莫尔认为,“任何存在私有制的地方,所有的人凭现金价值衡量所有的事物,那么一个国家就难以有正义和繁荣。因此达到普遍幸福的唯一道路是一切平均享有,公平分配产品,平等承担义务”,如若取消了私有制,那么城市幸福即是个人幸福,个人幸福即是城市幸福。
三,《乌托邦》的错误之源
《乌托邦》试图通过消灭私有制来统一个人幸福与城市幸福,但却忽略了诸多问题。例如,农业生产中城市人和农村人轮流耕作土地,如何有效管理城市人和农村人之间的流动时,如何协调城市工作任务的前后交接,这些问题莫尔没有考虑到。按需分配时,户主如何确定自己及家人需要的额度,是否可能产生粮食浪费的问题。“任何地方都没有一样是私产”,那么也就意味着一切财产都是无具体的主人,使用房屋时不一定会爱惜。有些问题或许可以依靠居民的高尚道德而得以解决,但有些问题却无法诉诸于人力,例如为了加强管理而增设的职能部门只会愈发臃肿。消除私有制的乌托邦岛很可能如奥威尔笔下的《动物庄园》(1945)那般,虽然农场里的动物们驱逐了农场主,但带领革命的猪又成了新的农场主。
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强制消除私有制从而强制统一个人幸福与城市幸福”。私有制的消除意味着自由市场的消除(这也是为何乌托邦里没有货币,至多以物易物),资源之间的调配完全依靠议事会这一人为因素来协调。亚当·斯密在《国富论》(1776)里已经证明了市场这一只无形的手才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同时在消灭私有制的同时要求居民拥有极高的道德素养,一丝不苟的努力劳动才能保证公有仓库的富足,“不多拿公家一根线”的精神才有维持公有仓库的持续,生产和消费的两头都要求集体优先,即使在物质相对丰富的现在也很难实现。
因此,消灭私有制反而会增加生产管理成本,打击劳动积极性;高尚道德也无法保证公有仓库的丰富,甚至道德沦为姿态形式而无实质内容,这两点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历史上已经得到证明。
四,尾声
或许应该试着走另一条路——“个人利益基础上协商达成公共利益”,即在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的同时协商公共事务,比如居民小区内路灯维修费用的合理分摊。当然,这条路在实践中也会有诸多难题,但至少承认私有制已成为大势所趋(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目前更多的精力可放在“如何在个人利益基础上形成公共利益的共识以及实践公共利益”。
历史上有诸多对人类理想社会的描绘,例如《道德经》里的小国寡民,《礼记·礼运》中“路不拾遗与夜不闭户”的大同社会,《桃花源记》的武陵桃花源,《理想国》中以集体为先的卫士和哲人王组建的城邦,但这些终究都只是理想,从现实走到理想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不只是消除私有制和提高人类道德这般简单。并且也需要时刻警醒自己所追寻的理想道路是否正确,因为在理想社会背后的并不都是天堂,也有可能是人间地狱。
参考资料:
1. 托马斯·莫尔,《乌托邦》,戴镏龄 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
2. 昆廷·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上卷:文艺复兴》,奚瑞森 亚方 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
3. 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 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
作者为英国华威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学吧思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