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物业擅自收费?2021法律规定:这2种车位收益归业主所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不到20%,多数小区面临业主权力无法行使,小区物业一家独大的尴尬局面。

【引言】

小区车位问题一直是物业纠纷当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毕竟谁“掌控”了小区的车位就意味停车费、车位租赁费等一大笔的收入,但目前我国多数小区的车位都是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收取的停车费自然也就进了开发商和物业的腰包。

然而实际上小区车位并不一定属于开发商、物业所有或管理,业主不仅可以从开发商处购买产权车位,小区当中的一部分车位也应属于业主共有,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两种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车位收益归全体业主的2种车位】

【1】“公共”车位

“公共”车位是指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或其他场地改建的车位,因为小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本就属于业主共有,所以由此改建的车位也属于业主共有车位,但这部分车位由于不在规划内,所以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只能进行临时停车收费或出租,但车位收益应归全体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人防车位(购房款中包含人防工程建设成本)

人防车位本质上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属于我们城市人防工程的一部分,为了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才在建设时被开发商改建成人防车位,毕竟车位需求量大、配比紧张是我国目前多数小区的现状,改建成车位可以避免人民防空地下室长期空置,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

我国地下人防工程一直秉承着“谁投资、谁受益”的规定,所以由开发商出资建造的人防车位自然也就由开发商进行管理,出租所得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然而我国部分小区在出售房产时,已经将小区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分摊至地面商品房的购房款中,所以在业主买房的同时就已经变成了人防车位的实际投资者,人防车位的收益自然就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注意事项】

不论是“公共”车位还是人防车位都不属于产权车位,所以这两种车位都无法进行买卖,只能以出租的方式进行管理,所以广大业主在购买车位时对于无法办理车位产权证书的车位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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