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变化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自今年起,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作为过渡,今年中专、大专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任职年限仍按原政策执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指出,目前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尚未修订,经业内专家论证,作为过渡,今年评审工作实行现行评审条件和过渡评审条件并行的办法,即申报人符合原政策规定(豫人社职称〔2016〕25号、26号文件)的能力业绩条件仍可继续申报评审,或符合以下能力业绩过渡条件也可申报评审。

能力业绩过渡条件为:

1.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成果、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或引进新技术、填补区域内标志性技术空白并获得广泛认可(申报全省职称需填补省内空白,申报基层职称需填补县区地域内空白)。

2.为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临床救治、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疫苗研发、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心理治疗等在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4.在二类及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5.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6.获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河南省医学会授予的医学科普奖1项(限第1作者)。

7.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8.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限主要起草人)。

申报全省正高职称应具备上述条件中的3条以上,申报全省副高职称、基层正高职称应具备上述条件中的2条以上,申报基层副高职称应具备上述条件中的1条以上。

同时,为持续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政策,今年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也继续实行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这政策,并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报告等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中级及以上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和往年一样,今年河南继续实行全省和基层分级评审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选择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二者不能同时申报。同时,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仅限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取得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仅限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离开基层(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民营医院、企业医院及其他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上,今年,河南新设立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全省中医专业的人员(含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不含中医护理专业)网上申报时可选择该委员会;同时,原河南省卫生系列农村全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变更为河南省卫生系列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已下放评审权的省辖市农村全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变更为农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申报基层中医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来源:医药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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