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为何不同时娶了黛玉和宝钗?正妻的地位真有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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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为何不同时娶了黛玉和宝钗?正妻的地位真有那么重要,许多人提出这样的设想,主要是基于一个观点: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妻子。这种观点可能是近些年古装宫斗剧盛行,大家看惯了后宫女人的尔虞我诈,潜意识里认为这些“妻子”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但事实上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古代一直实行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再娶的话只能是小妾。道光末年倒是有“平妻”之说,即娶两个或多个女人都是正妻身份,家庭地位也各自平等,又被称为“两头大”或“多头大”,又叫“对房”。但这种说法虽是当时清廷官方说法,但是民间对此不屑一顾,导致这种政策名存实亡,民间普遍认同的还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那么问题来了,宝玉如果同时娶了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来当正妻,谁又来当小妾呢?用我们今天“为了爱情没有什么不能牺牲”的观念,这个问题好像不难解答,但是放在古代,这件事儿的影响可就大了。先不说黛玉和宝钗愿不愿意当妾,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违法的。

这里我们要提到高鹗续写的《红楼梦》第一百一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中提到了邢夫人要将贾巧许给外藩做小妾,结果藩王知道贾巧乃世代勋戚,便不敢娶进门,书中如是记载:且说外藩本是要买几个使唤的女人,据媒人一面之辞,所以派人相看。相看的人回去禀明了藩王。藩王问起人家,众人不敢隐瞒,只得实说。那外藩听了,知是世代勋戚,便说:“了不得!这是有干例禁的,几乎误了大事!如今太平时候,谁敢这样大胆?”从此处我们不难看出,古代对于身世显赫的女子是不允许当妾的,这点古代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古代哪些女子有资格当小妾呢?平民白丁之女、妓女、丫鬟、戏子以及名门的庶出女子,这些身份的人地位低贱,只能用来当小妾,而看林黛玉和薛宝钗,跟这些身份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两人都是名门之后,一方面法律不允许,另一方面她们自己也没法自轻自贱。

即便没有法律的束缚,她们两人也绝不会愿意做小妾的,因为做妾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我们从书中窥探,赵姨娘是贾政的妾,在家中的地位如何?只能说比一般的丫头好一点,赵姨娘但凡有点错,凤姐儿的毒舌就怼上去了,就连女儿探春也不认赵姨娘这个“妈”,她只认正妻王夫人是自己的母亲。这一点在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李纨在旁只管劝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她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得出来。”探春忙道:“这大嫂子也糊涂了。我拉扯谁?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他们的好歹,你们该知道,与我什么相关。”

探春明明是赵姨娘的亲生女儿,虽然赵姨娘也有错,但也该给自己母亲留些情面,可探春反说赵姨娘只是个“奴才”,归根结底是因为正妻是王夫人,赵姨娘只是个小妾,小妾的地位和奴才并无二致,所以才有这个场景的出现。正妻生的孩子是嫡子,小妾生的孩子是庶出,所以凤姐儿才替探春可惜:“可怜她命薄,没托生在太太的肚子里。”嫡子有整个家族地位和财产的继承权,包括家中大小事务的管理,也都由正妻负责,而小妾除了比奴仆的地位高一点,其他各方面跟正妻真真差了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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