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说“犯题”

说“犯题”

张建军

犯题,也叫避题,是指诗联作品中不出现题面中的字,甚至也不得出现题目中人、事、物的本名、别称、代称、雅称、同义字,等等。

众所周知,我国先秦以前的诗文(不仅是诗,也包括文)本身就没有题目,如《诗经》《古诗十九首》等,现在所见的题目其实都是后人加的,往往是取诗的第一句甚至第一句中的一两个词标作题目,无非是为了引用、检索方便。后人写诗,还有故意为诗取题为《无题》的,“无题”当然不是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标准诗文题目的,无非是作者有所顾忌或别有隐情,不想或不必标一个具体的题目罢了。诸如此类,既然连题都没有,当然也就无题可犯可避了。

根据王力先生研究,不犯题是自后代创作咏物诗开始出现的一种现象。咏物诗是偶拈一事或一物为题,既非怀人,也非即事。咏物诗其实包括“托物言志”,物我一体的咏物诗,和纯然咏物,不寄衷情的咏物诗两种。王力先生认为,只有后一种真正的咏物诗才以避题为原则,盛唐以前也许是无意识的,但到中晚唐以后就成为原则了,或者说是成为规则了。

一、不犯题是技巧。诗联都是艺术,必然要讲究技巧,无技巧即不成为艺术。写诗撰联,不犯题也是技巧之一。特别是咏物诗联作品,作品中不出现所咏之物,但又能明确指向于所咏之物,且指向往往是稳切不移,这就需要作者在遣词造句时,做到含蓄、凝练、经济,能抓住所咏之物的鲜明特征,用诗化语言准确地表达出来,让人一读就能明白所咏的是何物。例如:罗隐的《蜂》:“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句句无蜂,但分明写的又只能是蜂,这就是技巧。

这种不犯题技巧的主要表达手法可以包括:抓取事物的最主要、最鲜明、最具区别性的特征,或白描,或传神(如罗隐诗“采得百花成蜜后”);用典故;化用前人写该物的诗句文章成句。末者例如我分咏泰山、李白的诗钟作品:“龙驭绝峰瞻北斗;鹏飞八裔折中天”,咏李白的“鹏飞八裔折中天”就是化用了李白自己的《临终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二、不犯题是境界。说不犯题是种境界,主要是指不犯题的作品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美:

 1、含蓄美。诗贵含蓄,正如古人所说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没有犯题的诗联作品,句内无所咏之物,如同谜面,话外有所咏之物,即是谜底,含蓄缊藉,耐读耐品。

2、文字美。不直用题字,又不跑题,这就需要作者对所咏之物有全面的了解和精准的表达,能取貌取神,绘貌绘神,所以,就会具有一种特殊的文字美。

 3、礼仪美。有一种不犯题是为了避尊者讳。如作挽联时,就一般不能出现所挽者姓名字号的,这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礼仪,因此,咏人作品不犯题也就有了礼仪美。

 三、不犯题是特例。不犯题并非所有诗联作品的通用规则,主要是针对如下几类:

1、纯粹的咏物诗。即如王力先生所说,纯然的咏物诗不犯题在中晚唐以后就成为了习惯,习惯成自然,也就成了规则。

 2、分咏合咏诗钟。《诗钟通则(修订稿)》第六条禁忌之6“分咏合咏犯题”。

3、咏尊者的诗联。

当然,即便是上述几类,除分咏合咏诗钟作品绝对不能犯题外(否则就成为了哑钟),其他两类作品不犯题也并非金科玉律,不能越雷池一步的,现实创作中犯题且成为佳作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大可不必将犯题奉为禁令,除非出题者明确要求不得犯题,否则偶尔犯犯也不是大错。

又当然,除上述几类外,也并非其他类作品就可以随便犯题,毕竟不犯题有不犯题的特殊意义在,任何作品,能不犯题也是一种技巧,一种手段。

张建军,公司律师,法律专家,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对联文化研究院研究员,中华诗钟社词宗,联斋特邀联家。

顾问:常  江

主编:杨  旭

编辑:徐文德   李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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