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赋体基础知识
(一)语词
文辞,是指言起词所有动静之词,用于表达意义或者感情、语体色彩等方面的辞,它存在于各民族社会生活中,但由于有别于字所代替,所以一般不太作为口语使用。例如“邂逅、如此、若干、父、母、兄、弟、余、其、民、为”等,以及古代的那些“之乎者也”可以是书面语。例如“佛肸召,子欲往。”中的“佛”为起词,“肸召”其是语词,同样道理“子”起词,“欲往”两动字相贯语词。起词在《马氏文通》指出“凡以言所为语之事物者,曰起词”,即指起词是实词和代词。今天人们睿智地把词类先划分开为实词和语词,又把语词又称为虚词。使词类上形成今天的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别。词分类现代人用语法来划分的,语法是后代人对古汉语词汇和句子结构上比较一种讲法。例如“鸟飞”鸟是主语,“飞,”动词谓语,但是,古代人汉语并没有语法这个概念,它们是依据实在意义来区分词类而不是用语法,如“鸟”象形,有喙、首、身、羽、足之形,“鸟”因二足义引伸长尾羽衆禽之名,与走兽名不同,短尾名隹,长尾名鸟。古人认为是其是实实在在的词。古代虽没有现代人语法这一概念,但能用实在词称之,只是术语名称不同而以。
在前面我们知道古汉语中实词是指实实在在的字,因其具备体骨之故,所以汉语因字形相,象形作相而字音装有义事理可解,叫实词。例如“箩”字,竹制的盛器是表象竹实物,下方的“罗”字是附加件取其声,为形声字,即形+音=实,故实词是表象实物的“辞”。总之有实物的字,其表示意义实物者为实词。比如天然实体词有:月、风、云雾等。在当今实词包括有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用作动词五种 还夹有少数副词如“不”、“没有”、“也许”等,其特点可以单独回答问题,能造句,也能单独充当句子的成分,表示人或事物、处所、时间以及表示动作、行为、变化,性状、数量等都是实词。
【名词】是词性的一种,又叫实体词,以名一切人或事物的词,叫名词,例如“时大风雪,旌旗裂”。
名词分类:
一、普通名词:一般指人物、动物的名字,如父、子、牛、马、先朝、君、卿、足下;
二、专有名词,又称“专名”或“本名”,古代叫“公名”和“本名”,一般指企业,区域、地方,以及个人把单音的名或姓作为专有名词处理。如“广州”“泰山”“张衡”是也。
三、方位名词,表示方位或位置的词,包括单纯方位名词和合成方位名词,
1)单纯方位名词,用于单音的,表示方向或者位置,词有“东”“南”“西”“北”“上”“下”“前”“后”“左”“右”“里”“外”“内”“中”“旁”例句“上观许由,下察接舆;”的“上”“下”是也。
2)合成名词,是由单音词加上“之、以、边、面、头”组合双音合成词。
前加有之上、之下、以上、以下、之前、之后、以前、以后、之东、以东、之西、以西、之南、以南、之北、以北、之外、以外、之内、以内,
后加有上边、下边、上面、下面、上头、下头、前边、后边、前面、后面、前头、后头、东边、东面、东头、西边、西面、西头,东西,南边、南面、南头、北边、北面、北头、南北,左边、左面、右边、右面、左右,里边,里面、里头、外边、外面、外头、里外内外等,再如“正始中”“中间”“之间”“将西之间”,可以有单音的,可由单音词加上“之、以、边、面、头”等组成双音合词的。
四、时间名词包含季节名词,如“春”“夏”“秋”“冬”“晨”“旰”“古”“现在”时间名词除了能做主语、宾语和定语外,还可经常做状语,例如“他昨天来了”。
五、时段长短名词:如“朝夕”“须臾”
六、处所名词:如“中国”“亚洲”
名词的语法特征:
1经常做主语和宾语,例如“牛吃草”,再如“柳树梢头”直接修饰另一名词常做定语。
2名词前面可以加上数词或量词短语,不加副词,例如“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月”、“秋”名词,前面加上数词,再如“襟三江而带五湖,”“江”名词前加上数词。再如“闭以雕笼,翦其翅羽”“翅羽”名词前加上“其”不是副词而是代词,表示你的。再如“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是也。
3除了亲属称谓外,名词不能用重叠式表示某种共同的词法意义。例如“采采丽容,咬咬好音。”都是用动词不用名词重叠的。再如“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都是用形容词不用名词重叠。
古代名词活用情形:
1,名词后面若有代词,则这个名词用作动词;其形式为名词+代词。例如
“从左右,皆肘之”,名词“肘”,后面代词“之”,这时它的词性和语法功能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仅表示其本意了,而是“用肘碰”的动作行为,活用为动词了。
再如“饥我寒我,”名词“寒”后面跟着代词“我”,因而“寒”活用为动词,可译为:使我忍饥受冻。再如“驴不胜,蹄之,”名词“蹄”后面紧跟代词“之”,这个名词便活用为动词,表示踢。“蹄之”即是用蹄子踢他。
2,当两个名词连用,表达一个完整意思时,这两个名词既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偏正关系,可考虑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其形式为:“名词+名词”。例如:“妾不衣帛,这里的“衣帛”是两个名词连用,“衣”活用为动词,改变了原有的本意“衣服”,表示“穿”的行为动作。
再如“又其上则有草堂,”“有草堂”两个名词连用,“有”名词活用为动词,改变了原有的本意“收获”,表示“占有”的行为动作。再如:皆足以兴吐云雨。“云雨”两个名词连用,“云”活用为动词,变成有雨。再如“坐咸醉兮沾欢,相樽促席临轩。”“相樽”两个名词连用(名词+名词),“相”活用为动词,表示为“帮助”。
3,名词前面若有能愿动词,这个名词用作动词。
其形式为:“能愿动词+名词”。例如:“人生要死。何为苦心”要是愿动词,死是名词,这个“死”用作动词,表示死亡,失去生命。再如“云青青兮欲雨,”“欲”愿动词,“雨”名词,这个“雨”词活用作动词,变成希望下雨。
因为能愿动词本身不能充当谓语,也不能同名词组成合成谓语,名词前面若有能愿动词,而又找不到另外的动词时,这个名词就要活用为动词。
4,名词前面若是副词,则这个名词活用作动词。其格:副词+名词
例如“足尽汗出”,名词“汗”的前面用了副词“尽”,这时“汗”改变了其名词的词性和语法功能,表示为“出汗”的动作行为。再如“不雪雁门之踦”,名词“雪”,副词“不”,名词前面用了副词,“雪”这个名词活用作动词,表示洗刷。
因为古代汉语名词是不能受副词修饰的,但动词却可以受副词修饰,所以副词如果放在名词的前面,这个名词便失去了名词的词性,活用为动词了。
5,名词前面,后面是介宾短语,这个名词活用作动词。其格式为“名词+介宾短语”。
由于介宾词组经常放在动词前面做状语,放在动词后面作补语,所以当名词的前面或者后面有介宾词组,而名词的后面或者前面又没有主要动词时,这个名词就活用为动词了
例如“唐浮图慧褒始舍于其址”,名词“舍”原为名词,它带了补语“于其址”,活用为动词,可翻译为“建筑房舍”,
再如“请自刃于庙”,名词“刃”的后面有介宾词组“于庙”作补语,所以名词“刃”改变了其原指“兵器锋利的部分”的本义,活用为动词,意为“杀”。
6名词用在特殊的指示代词“者”的前面和“所”的后面,活用作动词。“者”具有指代作用.有些语法著作把它称作特指代词."者"的指代作用虚化,成为语气助词,有时用在句中,有时用在句末,表达各种语气.本文讨论语气助词"者"用在名词(词组)后的格式,着重辨析在"所……者"中"者"的语法性能,其格式为:“名词+者”或“所+名词”。
例如“道者,万物之始”。名词“道”在指示代词“者”前面,这时名词“道”可活用动作行为,表示引导。再如“置入所罾鱼腹中。”“罾”,原为名词“网”,这里活用为动词“用网捕鱼”。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名词“氏”,活用作动词,表示“是”。
7名词用于动词或动词短语前,以不是作主语或状语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如“糊赪壤以飞文”动词“飞”后面跟着名词“文”,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表示掩盖,即无根无据地掩盖。
8,名词变动词:事物和行为发生某种关系,古人以事物的名称表示某种行为,于是名词变成了动词,例如:“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公将鼓之”
9,名词在赋学可用在句首、句中、句尾。例如《闲情赋》“叶燮燮以去条,气凄凄而就寒,日负影以偕没,月媚景于云端。鸟凄声以孤归,兽索偶而不还。”“鸡敛翅而未鸣,笛流远以清哀”用在句首,再如“将以抑流宕之邪心,谅有助于讽谏。缀文之士,”用在句尾。再如“栖木兰之遗露,翳青松之余阴。”用在句中。
【代词】是一种比较特殊实词,具有替代作用的词,又称半虚词。因为它们三身并不能表示实物或状态行为,却能代替名词、动词、形容词或数量的的用途,也因它本身是虚词,替代的却是实词,所以认为是半虚词。
代词的出现避免了语言的重复和拖沓现象,所以古语中的代词运用得比较文泛。古汉语代词分为三大类:人称代词是以代人为主,指示代词一般用于代事物,也不排斥用以指代人。疑问代词主要用以问人、问时间、问地点和问事物。
(一)人称代词:细分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
第一人称代字所述都是亲见、亲闻事物自称式。常有:台、朕、卬、身、吾、予、其、我、余,
例句
“朝夕纳诲,以辅台德。”“台”作第一人称代字,译为“我,我的”。
“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朕”是自称。译为“我”
“越予冲人,不卬自恤”“卬”本义“仰望”,虚词“卬”是“我”的假借字,古代妇女自称为“姎”,译为“我”。
“昔公子牟身在江海之上,心驰魏阙之下,”“身”本义为人的躯体,引申为“自己、我”用代词时,有“自己、亲身”义,“身”作第一人称代词,译为“我”
“抗琼珶以和予兮”“予”假借为“余”作第一人称代词,译为“我”,拿着琼玉温和向我回答。
“其”用作第一人称代词,译为“我的”例如“其孝义之家,赐粟五石。”“其”译为“我的”
“余”本义为足食得饱,虚词“余”与本义无关,用作第一人称代词,译为“我、我的”例如“余与夫子,颇有亲连。”“余”译为“我”
第二人称代字,指称与说话人相对的听话人,即对“你”称,常有:而、尔、若、其、汝、女、乃、戎
【而】既可指单数,也可指复数,用作第二人称代词,译为“你、你们、你的、你们的”例如“自敬仲得姓,而望于渤海。”“而”译为“你”
【尔】用作第二人称代词,译为“你,你们,你的,你们的”等,例如“思尔念尔,惄焉且饥。”“尔”译为“你”
【乃】作为第二人称代词,常用在名词前,译为“你的、你们的”,或者用作主语时,译为“你、你们”例如“乃着勋绩,所司致疑,览其所请,可为太息。”“着”名词,“乃”译为“你”
【若】既可作人称代词,也可作指示代词,人称代词的“若”是指第二人称,它可以是奇句,也可以是偶句,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宾语或定语。译为“你、你们”例如“若巢苇而居安,独怀危而履惧。”
【其】用作第二人称,译为“你、你的”例如:见帝曰:“龙凤之姿,天日之表,其年几冠,必能济世安民。”“其”译为“你”。
【之】用作第二人称代词,译为“你,你的,您”例如“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汝】本义为汝水,引申代词,“汝”是对同辈或后辈,译为“你”例如“汝作士,惟刑之恤。”
【女】假借为“汝”,用作第二人称,译为“你”例如“今令道士女冠侩尼恭拜君亲,于佛道无亏”“女”译为“你”
【戎】本义是古代兵器的总称,虚词“戎”与本义无关,而是借字,用作代字在先秦古书消失了,但是在方言还保留,农音。用于第二人称代词,译为“你、你们、你的、你们的”例如“戎马生郊,兵车乱辙。”“戎”译为“你的”
第三人称代字是对他称,词有:彼、夫、乃、其、之、是、伊
【彼】往有所加也,彼由于远指代词有旁指义,古引申为第三人称代词,指事物和处所,译为“他(的)他们(的)、对方、那里”例如“知彼知已,百战不殆。”“彼”译为指“他们”
【夫】表示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例如“夫大名徽号,先圣所以褒前哲令德之人,”“夫”译为“他”又如“以播于无穷,夫岂饰哉?”
【乃】第三人称代词,“乃”用在形容词前,相当于“其”,译为“他、他的、他们的、他们、它、它们”例如“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家”形容词,人工饲养或驯养在家中的。“乃”译为“它”。又如“使乃好恶喜怒未尝差”“乃”译为“他”
【其】有时会表示第一或第二人称,“其”通常用于第三人称,译为“他(它)的”,例如“元英移其暮节,白日黯其斜光。”“其”译“他”
【之】既可用作人称代词,亦可用作指示代词,用作人称代词,“之”可作第二人称,也可以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们)她(们)它(们)”在句中主要用作宾语。例如“若足下者,可谓身处江海之上,心游魏阙之下,”“之”译为“它”。
【是】用在第三人称代词,是与名词连用,译为“他”例如“天与则取,可谓乘机;众欲斯从。是名敦义。”“是”译为“他”
【伊】的用法有三种,一种是第二人称,相当于“你”;一种是指示代词的远指,译为“那”;一种是表示第三人称,译为“他(她)彼”例如“江家我顾伊, 庾家伊顾我”“伊”译为“她”
从上可见,古代的人称代词不少,但古代人称代词使用频率不高,为什幺呢,原因古代汉语谦词太多,很多时候做了主语并不是人称代词,而是谦词或者是敬词,比如“君”“鄙”。其次因为古汉语有省略语词,在翻译时,常把省略的主语或宾语补出来。
【指示代词】主要起到提示作用的词,指示代字分有近指代词、远指代词和旁指代词三类,
1近指代词有:遮、本、此、而、尔、夫、兹、乃、若、是、已、这、之、斯等字
译为:这,这种、这个、这里、这样、此,例如:
【遮】大约在唐代起,“遮”与“这”“者”通用,用作代词的“遮”后来被“这”取代。近指的“遮”是指代人或事物,译为“这”例如“郭宏霸自刺而唱快,万国俊被遮而遽亡,”又如“开遮持犯之异同,废立止作之轻重。”
【已】作代词,是假借字,用于近指,同“此”义相同,译为“这、此”例如“年去年来已复春,三月三日倚河漘”“已”译为“此”再如“旧嫌晦日年芳早,情知上已风光好。”“已”译“这”
【是】近指,通常与名词连用,起指示作用,译为“此、这”例如“繇是古之封禅,无夺事机。”“是”译为“这”
【本】本义为草木的根或干,用作虚词是从本义引申义,含有“初始”之义,宋元时期“本”用作代词,称自己或自己这方,例如“乃以本官兼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观察等使及四镇北庭泾原等州副元帅,改封西平郡王,加食邑实封至一千五百户”。“尹”是官职,高级官员的通称。春秋时楚国长官多称尹,最高长官称令尹。“右节度”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这里的“本”指自己。“本”近指即是指较近的人、事、物、时间、地点,译为“这、该”例如“立之于本朝之上,倚之于三公之位。”“本”译为“这”。用在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者,译为“该”,例如“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比物属事,离辞连类。”
【此】虚词“此”是引“止也”义,用来代人、事、物或地点、时间,译为“这个,这、这样、这就、这样就”,例如“此天子气也。”“此”译为“这个”
【而】表示近指者,译为“这样、这”例如“凡计缗百四十余万,其用未半,而寇难平”“而”译为“这”
【尔】用来指事物或情况,译为“这个、这样”等,例如“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尔”译为“这样”
【夫】表示近指常用在名词前,表示人或事物,译为“此、这”例如“夫前车之覆,后车所以易辙也”“夫”译为“这”
【兹】虚词“兹”可假借为“此、今”用作代词时,代替所指事物、时间、地点、人物,译为“这样、现在、这里、这个、此”等,例如“文王既没,文在不兹乎?”“兹”译为“这里”
【这】用作代词约始于唐代后一直沿用至今,“这”代词用于近指,一般是代人或事物,仍为“这”。例如“不取州郡之命,而信公这言。”
【之】近指作定语,有的译为“这、这样”,有的译为“此”,译为“这”的例如“金貂七叶,汉天子之忠臣;鼎足三公,晋武皇之名相”“之”译为“这”
【寔】与“是”音义皆同,“寔”假借为实,用作代词表示提示作用,译有二种,一是“此”另一是“这”例如“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这里的“寔”译为“这”
【斯】与名词连用构成词组,起指示作用,译为“这样、这、这个”例如“幽显合符,斯其效矣。”“斯”译为“这样”
【若】例如“若有率其部众保城邑,因事立功以归朝化者,”“若”译为“这”
近指的代词,有的译为“此”例如:
【斯】近指的事或人,用在动词作宾语,译“此”例如“至宋朝亦行斯礼,”“斯”译为“此”
【寔】译为“些”例如“汉氏初都,在渭之矣,秦里其塑,寔为咸阳”“寔”译为“此”
【之】近指,作宾语,译为“此”例如“天人之礼,位掌于秩宗;侯伯之尊,宠优于露冕。”
【乃】用作表示近指,用在动词前,译为“此、这”例如“乃有出自青溪,远辞丹灶,就人间而齐物,从戎马以同尘,”“乃”译为“此”
【若】在句中作定语或状语时,译为“此”例如“譬兹梁栋,有若盐梅,翊替绸缪,庶政惟允。”“若”译为“此”
【个】表示代人或事物,译为“此 、这”例如“真成个镜特相宜,不能片时藏匣里,暂出园中也自随。”“个”译为“此”
【是】近处事物与人,译为“此”例如“谋之其臧,则具是违;谋之不臧,则具是依。”这里的“是”译为“此”。
2远指代词有:“彼、夫、何、其、伊等字,译为“那、哪里、那样、那个、那只”
【彼】本义为远指代词,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起指示作用,译为“那、那些、那个、那只”等,例如“彼飞鸟其何如,方相急而破烟”“彼”译为“那只”。
【夫】远指,译为“那、那个”,例如“夫洪钟遇扣,大小必应;良剑赴剸,泥玉一切。”“夫”译为“那个”
【何】远指处所,译为“那里”例如“忠且见弃,轸不之楚何归乎?”
【其】远指,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起指示作用,译为“那、那些”例如“读其书未毕,齐军万弩俱发。”又如“其松犹有曲挺纵横者。”“其”译为“此”
【伊】表示远指,“伊”译为“那”例如“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又如“伊吾人之菲贱,窃亦有感于斯矣。”
3旁指是指代一定范围外的事物,即称别人式,词有:异、他、馀等字,译为“别的、别、别人、别事、别处、其他的,”
【异】用在名词前,或单独用作句子,表示说话时所涉及的范围以外的人或事或物,译为“别的,”例如“异彩霜封,风姿雪澡。”“异”译为“别的”
【他】本义为蛇,其字假借作代词,“佗”是“它”的假借字,“他”是“它”的俗体字,今“佗”已不用,“他”用来指人,“它”用来指代除人以外的其他事物,“他”用于名词前作修饰语,译为“其他的,别的,别人的”等,例如“宏以孝理之风,繁其心瞿之日,使得策名他职,”“他”译为“其他的”
【馀】作虚词用是由本义“丰饶、充盈”引申义,用作代词时,在名词前,作定语,或者是在句中作主语用,表示代或事物,译为“其他的、别的”例如“尚有戎羯馀尘,觑长城于塞北;句骊旧壤,走都护于安东。”“馀”译为“其他的”又如“馀党并从宽宥。”“馀”译为“别的”
【实】用在句首表示确认性指代,有连上文作用,译为“它,它是,就是”例如“不聪,实无耳也;不明,实无目也”“实”译为“它”
(三)【疑问代词】问人的疑问代词,在古代汉语中,用法较复杂,大致分为指人、事、物和处所四类。代词有:台、谁、孰、俦(畴)、何、曷、胡、安、焉、恶、奚、
A问人者:一般只指人而问。
【谁】用于一般问句,可用来问人,也可问事物,可表示问原因。用于问人者译为“什幺人、哪些人”例如“其谁曰不然?”“谁”译为“什幺人”。
【孰】问人,译为“谁、什幺”例如“苟非君子,孰能知道?”“孰”译为“谁”
【畴】与“俦”义同,但先秦只用“畴”,汉代后才开始见“俦”,用在疑问代词时,译为“谁”例如“使见善不明,用心不刚,俦克尔。”“俦”译为“谁”。
【安】本义为“安宁”虚词与本义无关,而是假借为“曷”谓之长言之曰安。在代词时,用在询问人,译为“谁”,例如“掘而得之,安合如故。”“安”译为“谁”
【何】表示问人,译为“谁”例如“孟子者何?昭公夫人也”这里的“何”译为“谁”
【曷】表示问人,译为“谁”例如“不有上瑞,曷彰盛时?”这里的“曷”译为“谁”
【胡】用来问人,译为“谁”例如“如何她纤,胡不眉寿?”
【焉】用作疑问代词,“焉”是代人,一般作宾语,译为“谁”,例如“微以见志,有何怪焉?”“焉”译为“谁”
B问事物:问存在的一切事物和原因,一般译为“什么、怎么”
【谁】用作问事情,译为“哪个”“什幺(样)的”例如“谅时运之所为兮,永伊郁其谁愬?”“谁”译为“什幺样”
【安】用问事物,译为“什幺、怎样”,例如“安足为神武非常之主道哉?”“安”译为“什幺”
【敦】用问事物,译为译为“哪一个、哪一种”例如“礼与食敦重?”意思是:礼制和食物相比哪一个更重要?
【台】用作疑问代词常与“如、云”等组合在一起,问事物,译为“什幺、怎样”例如“例皆奏闻,台符所下,必将非妄。”“台”译为“什幺”
【候】问事物,译为“什幺”例如“候霜降水落,于杨刘渡河,”“候”译为“什幺”
【何】是假借为“谁何”之“何”的,用问事物,译为“什幺、为什幺、何处”例如“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何”译为“何处”
【曷】用问事物者,译为“怎幺、什幺”例如“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曷”译为“什么”
【奚】是假借字,可用作代词,问事物者,译为“什幺、用什幺”例如“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恶】是假借声之词,可用作代词,表示问事物,译为“什么”例如“余之游将从此始,恶能无记?。”
【害】问事物,译为“什幺、怎幺”例如“害濣害否?归宁父母”“害”译为“什么”,意思是什幺要洗什幺不洗。
C问原因者,
【底】用问事情,译作“什幺”例如“底处飞双燕,衔泥上药栏。”“底”译“什么样”,
【安】问事情,译为“怎样”例如“安始而可?”“安”译为“什幺”,意思是从什幺事情开始?又如“其度安至?”“安”译为“什幺地步、什幺程度”
【害】问事情,“害”译为“什幺时候”例如“司余小子弗及,邦将害吉?”“害”译为“什么时候”,句意:国家什幺时候能平字昌盛。
【底】用作询问原因,译作“为什幺、怎么”例如“窥地底以豁险,羾天门以崔巍。”“底”译为“为什幺”。
【安】问原因,译为“怎幺”例如“君安与项伯有故?”“安”译为“怎幺”
【曷】用于问原因,译为“怎幺、为什幺”例如“适过之,曷以云无?”“曷”译为“为什幺”
又如“跂予间衡峤,曷月瞻秦稽?”“曷”译为“什幺时候”
【候】用于问原因,译为“为什幺”例如“君乎君乎,候不迈哉”“候”译为“为什幺”
【何】【胡】【曷】【奚】【底】用作疑问代词主要是指事物时,一般不指人,
【胡】用作问事物表示反诘,译为“什幺”例如“如来如去,如灭如生。不有奚得?不为胡成?”“胡”译为“什幺”
D,问处所,词有【安】【恶】【焉】三个是指处所的疑问代词,可译为“在哪里、何处、哪里”
【安】用在问处所,译为“在哪里、何处、哪里”例如“安能鼓作者之气,尽先王之教?”“安”译为“何处”,用问处所已抽象化时,译为“什幺地步、什幺程度”又如“其度安至?”“安”译为“什么地步”
【奚】用询问处所者,译为“哪里、哪个”例如“奚方能已之乎?”
【恶】多用来问处所,译为“哪里”例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恶”译为“哪里”
【乌】虚词是假借字,用作代词时,是有表示所处,在动词前,表示反诘者,译为“哪里、怎幺”例如“迟速有命,乌识其时”“乌”译为“哪里”
【胡】用作询问处所,译为“那里”例如“皇皇上帝,建官惟贤。有人在下,胡宁舍旃?”“胡”译为“那里”
【彼】用在名词前,译为“那、那些、那个”例如“彼飞鸟其何如,方相急而破烟”“彼”译为“那个”
【曷】用于问处所,译为“从哪里”例如“曷以昭苏群聋,光响皇梵?”
【那】虚词的“那”可以用作副词、代词,副词使用始见于汉代,“那”询问今译作“哪、哪里”例如“公是韩伯休那?乃不二价乎?”“哪”是表疑问语气。仍为“哪”
代词用法:多用在句首、句中、句尾,例“余园闾多暇,复染翰为之。再如“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
【动词】
我们知道动词是用来叙述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以及心理活动的,它可以充当谓语也可以作主语或宾语,比如:
“施罛濊濊,鳣鲔发发”“生害事,死伤名”【动词作主语】
“孟春焚牧”【动词作宾语】
“以销聚待宾客,以间聚待羁旅”【介词宾语】
也因受到一定的语法限制带宾语,比如,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都可以带宾语。但它们所带宾语的类型不同,及物动词可以带受事宾语、对象宾语、趋止宾语、类同宾语等,不及物动词只能带处所宾语、使动宾语和原因宾语等关系宾语。
例如“木兰当户织”。“当”谓语,是对着,“织”宾语,是织布的,它们都是动词,动词在句中运用时又叫述语词,它能体现出对事物的立体感。例:“鸢之飞”“鱼之跃”“犬之吠”“鸡之鸣”这里“飞、跃、吠、鸣”动词,它们有的向天飞,有的向上跳,这是动作行为的动词,狗叫,鸟叫这是动物所说话时张口的动作形态,吕叔湘和王力把这些总结为“尝试态”,再如《月赋》:“菊散芳于山椒,雁流哀于江濑”,“散”“流”两个都是动词,表示动作行为。“散”在名词后面这里表义是由聚集而分离,“流”在形容词前面这里表义是流动。从字文内容上看,我们可感受到这里是一幅美丽的风景:满地黄菊芳香弥漫在山巅,大雁在江滩上流动地发出哀鸣声音,这就是立体感。动词分别有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
动词的分类有根据句法功能和从意义出发来类别的
(一)从意义不同分类,将动字定义为“所以言事物”:
表示动作、行为。例如:听、说、哭,留神、走、来、飞;
表示存在:表示人或事物存在、有无、隐现的动词,如:有、减少、提高、消弱、出现、消失;
表示心理活动有:爱、恨、喜欢、神往;
表示祈使、命令:如:叫、让、请、嘱咐、止、使、教、禁、;
表示能愿:指表明态度、意愿、应该等类词,常常和动词组成能愿合成谓语,注意不能能愿动词看作助动词。它在古汉语是独立使用的。例如
“假舟拜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能”直接用来回答题】
子文无欲御相,而三登令尹【能愿动词单独作谓语】
在古汉语能愿动词十分丰富的,如:可、能、得、应、愿、宜、当、合、须、敢、欲、肯、等。例如“亦克能修其职”。
表示趋向:来、去、进、出、过、回、开、起、上来、出去、过去、回来、起来、走来、放下、下去;
表示比况:表示比喻或类比意义的动词,如:若、宛若、像、似、仿佛、如同、犹如;
表示判断只有一个:是。
例句:故时会之变化兮,【能愿动词】
再如:睹牛羊之下来,【趋向动词】
再如:是天下之大残也,【判断动词】
判断词又叫系词,它是在判断句中连接主语和谓语。在古汉语中大多数以“是”为主动地位,后靠“也”组成。判断词“是”和一般动词区分主要是:
1 同一对象,判断词“是”后面名词是判断合成谓语的部分;例:此是家人言耳。这里是连接前后形成同一关系。
2一般动词“是”前面可以加“欲”或“所”“之”词,而判断词“是”不能这样。例如:是之则受,非之则辞。
可见,动词分类标准是被后代很多学者所继承,比如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 都是从意义出发,将动词的范畴意义概括为行为和事件,所以把词指称为行为或事件,叫动词。
(二)从是语法角度分类:一种是及物动词带宾语,另一种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
这两种实际上是指动词后面能不能带名词。从动词根本属性来说,就好比一个人出生,一男一女。所谓“及物”动词,及,达到、跟上之意。物,除自己以外的人和事物。“及物”动词指所表动作能够或必须涉及动作发出者以外的对象的词,其动作有传递的对象,这个动作行为如果是带有宾语。就是及物动词,比如:比较一下,我推你一下。“及物”动词就是要跟人或事物来做完一个动作,不能单独使用。在语法上界定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两种:
第一种及物动词带宾语
在古汉语里及物动词利用率居多,及物动词即外动字、受动字,例如《滕文公章句上》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
这里的:逼、交、忧、举、敷、使、掌、烈、焚、疏、渝、注,是及物动词。
再如: 《王吉传》:“休则俯仰屈信以利形,进退步趋以实下,吸新吐故以练教,专意积精以适神,于以养生,岂不长哉!”
这里外动词有:利、实、吸、吐、练、专、积、适、养共九个,为什么说这些是外动字?因为这些字所表示动作行为常以动作者以外的事物为对象的。在句子里要带宾语才能完句,例句:
禽兽∣ 偪 →人
起词 外动 宾语
排 →淮泗
外动 宾语
从例句可以见,动词后面有宾语,这个动词就是及物动词。再如《文六》举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狱,董通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中“为”、“制”、“正”、“辟”、“董”、“由”、“治”、“本”、“续”、“出”十字,及物动词也。
及物动词带宾语,是今语法的术语,在古代汉语叙事句中,能表示动作停止点的词被称认为止词,充当止词的主要是名词、代词,《文通》有云“凡受其行之所施者,叫止词,”止词即宾语。止词有动词、形容词、名词。句型有起词、外动词、止词。起词是指句首语开端顿、读。例如
尧(起词)独忧(外动)之(止词),
举舜(起词)而敷治(外动)焉(止词)。
舜(起词)使(外动)益掌(外动)火(止词),
益(起词)烈(外动)山泽而焚(外动)之(止词),
一、外动字与止词
外动字相当于现今所说的及物动词,如 “忧、 使、 疏、 注、 施、 纳、 降、 移、夺” 等
外动字基于表义功能,动词表示外表的具体动作行为含义。
像判断、确认、比喻、引导等特殊动词都没有具体的动作含义,尽管它们都能带宾语,却没有表示具体的动作行为含义,故不是外动词。
例如:鬼言:“我是鬼。”(判断动词“是”带宾语“鬼”)、“称作农民工”(确认动词“称作”带宾语“农民工”)、“历像贤圣”(比喻动词“像”带宾语“贤圣”)、“加以重视”(引导动词“加以”带宾语“重视”),因为它们都不表示具体的动作行为含义,故都不是外动词。比如,在古代指表面的。句中“因自皮面抉眼。”“皮”具体是剥去皮。
外动字带止词有以下情况
1,外动字后面只带一个止词
外动词须带宾语才能完句,即外动词可带任何一种宾语,比如受事宾语,还有非受事宾语的结果宾语、工具宾语、对象宾语和处所宾语、施事宾语和当事宾语。例如
★外动字+止词
“宋人执郑祭仲”
“执”是外动词,“郑祭仲”受事宾语。意思是宋国人囚禁了郑国的祭仲。
太守闻之,“之”宾语,“闻”动作行为指向宾语的“他”
受事:是动作行为表达的接受者,其形:动词+受事宾语。
处所:有两类型:一种定域处所,包括地区、楼馆处所。另一种带有方位表示处所,这类方位指示表明,如 树上,门外,例句:
迁客海上(方动)流戍陇阴【处所】,
“陇阴”即陇西 。李善 注引史记:“ 娄敬,齐人也。戍 陇西 。”“上”是方向。再如:
情往上郡(方动),心留雁门【处所】
其中方位动词表示处所有两类:
A带命名标,用来构成专名性处所词语的方所标记。如:*寺,*村,*省
例句:北虏僭盗【方动】中原【命名】
僭盗:假冒在上位者的名义,超越本分窃取。中原:地区名。再如
B带方位名标,即通常所说的方位词,方位标起指明方位作用,方位标构成的处所词语是非专名词,
此类型同其他词语组合是比较自由,比如:东、西、南、北、中、上、下、外、内等等。例句:
然而学遁(外动)东鲁【命名】,习隐(外动)南郭【命名】,
东鲁:李善 注引庄子:“ 鲁君闻颜闔得道人也,使人以币先焉…… 颜闔对曰:'恐听谬而遗使者罪,不若审之。’使者反审之,復来求之,则不得矣。”这里指鲁国。
南郭:南面的外城。左传·襄公十八年:“己亥,焚 雍门 及西郭、南郭。” 再如
方其破(外动)荆州【命名】,下(外动)江陵,【命名】
2,外动字带双止词
实际上是一个动词带有两个宾语,离动词近的宾语,一般指人,叫近宾语又叫间接宾语;离动词远的宾语,一般指事物。叫远宾语又叫直接宾语。通常用“教”“告”“言”“示”“问”“谓”“语”“请”“奏”“褒”“贬”“责”“罚”“衳”“为”诸动字后有两个止词,一般前一个指记所讲的人,后一个是记所讲的事,即先人后事,其形式:
★外动字+止词+止词;例如
十三教汝织,
“教”字后两止词,“汝”是记所教之人,“织”是记所教的事,先写人后写事,两者并置,中间没有介字,句意十三岁教你纺织。再如,
则(起词)治(外动)臣(止词)之罪(止词),
以(起词)告(外动)先帝(止词)之灵(止词)。
“治”,“告”动词离“臣”“先帝”近,是指人,属间接宾语,“治”,“告”两字动字后分别有“之”,“之”指人代字,分别指治、告之人,“罪”,“灵”离动词远,指治告之事,属于直接宾语,带双宾语。
从上得知外动字与止词的规律,凡外动字或为语词,或散动,其止词位置必须它们后面。
二、外动字与转词
在前面我们知道古文句法涉及的词有:起词、语词、止词、转词四种。其中转词源自《文通》术语,其言:“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臼'转词’。”另一种是指“内动字”,“内动者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内动之不得转为受动者此也。而施者因内动之行,或变其处焉,或著其效焉,要不能无词以明之,是即所谓'转词’也。”此意说明转词有及物动字和不及物动字。那么什么是转词?司词介字后部分的词,就是转词。即凡不是止词的名词性成分都是转词,转词有人物、代字、量词、数词、名词,使用时转字不要过多。例如
犹愿(起词)赦(外动)罪(止词)‖于(介词)穆公(转词)
“于穆公”司词,因加上“于”而又称加词,后部分人“穆公”是转词。“司词”是语法术语之一,源于《马氏文通》相当于介词宾语。再如
君有二心于狄
“于”介字,“狄”名词,“于秋”二字是司词,后面跟著的“狄”转词,表示农民族。此句言君王又异心对农民族。
皆正直之是與,庶將來之勉旃(转词)!
“之”代字,“勉”动词“旃”语助。
止词和转词如何区分?
转词和止词区分,外动字直接带止词(受事宾语),除了止词外,还可以继续带止词。内动字不能带止词,只能带转词。转词着眼于谓语内部动词与名词性成分的语义关系。《文通》是根据动字类别,在形式上转词有一种所系动字类别是指外动字之转词、受动字之转词、内动字之转词、同动字之转”四类;一种所处先后之位是动字前的转词、动字后的转词;一种有介为介的转词、无介为介的转词。这三种在内容上转词都有指人、指处、指时、指度量、原因、效果、目的和价值。
【外动字之转词】是把动作行为之所因或所凭介绍给有关动字的介字。 而转词介字,视为外动字。常用 “以、 为、 因、 缘、 将”等介字可视为外动字,放在止词前面。如:“穷谷之污,生以青苔” “以”在止词前面,“以青苔”构成司词,“青苔”转词,介绍动作施行时涉及的对象。译为“同”。再如
“王如施仁政‖于民”,
“王如”起词,“施”外动词,“仁政”止词。“于”+“民”=司词。省掉“于”摘取后部分词,故“民”是转词,译为“向”。这里“民”做“仁政”属于言行所归,外动词直接带止词,故“仁政”不是转词,而是带宾语。
可见,外动字除止词之外,有“因”“以”“于”“以”“为”“与”“自”诸介字,后跟著上传事物到另一头,这个被传到事物的另一头的词就是转词。例如
“柳(起词)下惠(外动)不(止词)‖以(介字)三公(转词)易(外动)其介(止词)。”
止词后“以三公”是传到事物的另一头是转词。“三公”转词位于外动字前。再如
其(起词)有(外动)功(止词)‖于子(转词)。
这里“于”+“子”是有介为介的转词。再如
委(外动)己(止词)‖于(介字)学(转词)再如:
其形式:外动字+转词、外动字+止词+转词、转词+止词等,可见,转词先后无常。例如:
天子(起词)以他县(转词)偿(外动)之(止词)。
外动字之转词,其内容有言其行之所归,与所向之人,或所在之地,用“于”介词位于止词之后。用“与”“为”介词位于动字前面,例如:圣人(起词)与我(转词)同类(动字)者,再如“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之”转词,“与”字主管部分,置先动字。例如
“为(介)长者(转词)折(外动)枝(止词),”转词置先动字与止词。
【受动字之转词】
“受动字”、“外动字”都是及物动词,所以不能把“受动词”作为别类,应视为动词不同语法之用。因为外动字用在动句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由宾语所承受。即施事主语,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是由这个主语发出的。而“受动字”则是指被动句中的主语是谓语动词,用于受事主语所处的位次,说明其动作行为是由主语来承受的。正如《文通》所例“《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伐人者为客,“伐”有两种用法,一是作伐人者之伐,一是作见伐者之伐,这里后者是指被伐者为主,“伐”字声短促,不要以为声短声长就是外动字和受动字之别,外动字是达到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转化受动字,即动词“A”可能有“被A”含义,例如
玉不琢,不成器
申徒誎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
“琢”“听”词是外动词,原因它们所表示动作的对象不是宾语。“琢”的对象是玉,“听”的对象是申徒。这是不借助其他词单独转化为受动词。
受动字之转词条件有
1,以“为”“所”两字先于外动字。
此类由介词“为”和助词“所”前后相呼应,构成“为……所……”被动固定格式。“为”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所”主要功能加在外动字之前,用这种句式把动作行为的主体介绍出来。例如: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
“为仲卿母”一读,句中的介词“为”与后面助词“所”之间有施事,介词“为”的宾语,“仲卿母”施事处在介词“为”和“所”之间,外动字“遣”处在助词“所”之后。意思: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为……所……”被动固定式是古汉语中常用句式,在结构上是动词和宾语直接结合,翻译时有被动,此法只用于外动字,不用内动字,其有两种形式:
★为+施事+所+及物动词,即“为……所……”格式先于外动字。
例如:卫太子为‖江充所败。
“江充所败”一读,“江充”起词,助词“所”字对象指“卫太子”,外动词“败”在“所”前面;“为”是“被”式;意思是卫太子被江充打败。再如
生为天下所咀嚼,死为海内所欢快。(同上)
2,以“为所”两字先于外动字。
其句式:为所+及物动词,这种句式在古汉语极少用,如:若属皆且‖为所虏。“皆”约指代字,“若属”所指诸人,皆与同次。“为所虏”是“为所”句式,句中的介词“为”与助词“所”之间没有出现施事,外动词“虏”处在助词“所”之后。再如
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同上)
3,为字句,以“为”先于外动字。
介字“为”在《文通》语法中称“断辞”,何以断辞?凡以表决断口气,大致以'是’'非’'为’'即’'乃’诸字参于起词与形容词、名词、代词,两种词之间,叫断辞。例如:
事孰(起词)为大(形容词)?事亲(起词)为大(形容词)。守孰为大?守身为大。
四句各为问答,皆有起、形容词两词之间各参以“为”字,故“为”断辞。再如
苌宏(起词)为碧(形容词),舒女为泉(名词);牛哀为虎(名词),黄母为鼋(名词);君子为猿鹤(名词),小人为虫沙(名词);
为字句用“为”表示被动特征,具体表现在:
A“为”直接放在动词前面,其句“为+及物动词”,“为”先于外动字之前。例如:
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
“为”处在趋向动词“下”“上”之前,再如: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同上)
B谓语动词用“为”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组成介词结构,使句子被动性质表现出来。其句式“为+施事+及物动词”,为字句后没有显示“所”字,其实“所”字是隐藏意思是不说罢了,“为……所……”。例如“重为‖天下观笑”
“天下观笑”一读,即“天下所见笑”,“天下”起词“所”在动词前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介词“……的人”,“所”止词隐而不言,译作:更加被天下人所耻笑。再如
“泪为生别滋”泪水被生离死别所引发。再如
“请回俗士驾,为君谢逋客。”
“为”介词用在外动字之前面引进施事,“请回俗士驾,为君谢(所)逋客。”句意:
请你这位见识浅陋的人回去传布,为山神谢谢所有寄居他乡的人。
4 ,外动字后以「于」字为介者。例如
赵氏求‖救于齐
于句式必有“于”字介词,“赵氏求”是动作的承受者,“于”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故“救”由外动字而转为受动词,“救于齐”,“于”介字在外动字之后。句意“赵国请求,齐国被救。” 再如
舟凝滞于水滨,车逶迟于山侧。
船在水边被滞留着不动,车在山道旁所徘徊不前,
两“于”字在外动字之后,言之所自。再如
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
两“于”字,亦言所自。
总之,凡言从来之处,概以「自」字为介,“于”置在动字之后。“于”是一个古老的介词,那么什么情况下用于语句?
1动作行为引出时间、处所,用介字;句例:
2介绍动作行为产生原因时用介;
3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用介字;
4介绍比较的对象时,用介字;
5介字“于”不能重叠。
第二种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
不及物动词即内动字、自动词。内动字是指所表动作仅仅停留于动作用发生者自身的动词,对他物不产生影响。例如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
这里的“平、滥、茂、殖、登、交、匿、食”不及物动词是也。由于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宾语,在用法上往往用使动法,表示主语使宾语发生该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例如“五谷不登,禽兽偪人”,“登”动字隐采用兼语式“使……”动用法。句意:使五谷不成熟,野兽威胁人们。
不及物动词本来不带名词,故在用法上无止词,例如:
晋候(起词)梦搏(内动)
七月(起词)既望(内动),
清风(起词)徐来(内动),水波(起词)不兴(内动)。
衔枚(起词)疾走(内动)
月明(起词)星稀(内动),乌鹊(起词)南飞(内动)。
这些内动字不是名词,故无止词,再如: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
内动字“说”,“见”看见的东西,外动字,“南子”名词是止词。
原因内动字、自动词往往留于语法上动作行为主体,即做出动作或发生变化的人或事物之内,例如“冰化了”的“冰”,意思结冰。它们本身所带“物”意义是完整,所以后面不必跟止词也能表出具体语义来。内动字不得转为受动字的,但可以带转词。其转词是根据《文通》“内动字言去来之行,转词有四:从来之处,所经之处,所至之处,所在之外处。”大概由:自、从、由、繇、于、有、无、似、在、可、足、能、得等为介组合而成。
一,从来之处,内动词之转词所带的“自”“从”“由”“繇”字为介,表示从……到……,介字先后时常变动。例句:
其剑自舟中坠于水。
“坠”内动字,以“自”介字,“舟”转词,意思是它的剑从舟落到水中。【从来之处】
《文通》例: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
“之”,到也,亦内动字,介以「自」字,其从来之处“楚”,“楚”转词。
从例句可见介字先转词,再如:
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
“客从外来”言所从外地来也,介以“从”字而不介以“自”字,原因“从”“自”两字是同解的,“从”先于“外来”两字。再如
《鸿门宴》:“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从此道”言所从走出之处也。
转词所带“自”“从”“由”“繇”字为介,介字先后时常会有变动,“自”“从”是动作行为的起自、出处,故为从来之处,例如
贫者(起词)自(介字)南海(转词)还(内动)
客(起词)从(介字)外(转词)来(内动)
从(介)此道至(内动)吾军(转词)
二,所经之处,是指动作行为的所经过的处所语词,内动字“经”“过”“历”“涉”等,用在名词前面,没有介字。例如:
于是越北沚,过南冈,纡素领,回清扬。
“过南冈”“南冈”为所经之处,“过”这一动作只是停留于过者自身,不及于外物,所以“过”为内动字,与“南冈”无牵连,“南冈”只是自经之处而已。动词“经”“过”“历”“涉”表示经过某处内动字后跟表示处所的名词前面一般情况下不加介字,属于转词范围。再如
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转词)。
“过”这一动作是只停留于过者自身,所以“过”为内动字,后面名词“周北门”名词前没有介字。
从这可得知,表示经过某处内动字所带转词不用加介字。
三,所至之处,指所去的任何地方动作行为都是归趋,其有两种:一无介字,二有介字,例如:
A到达某地的内动字,其所带的转词无介字,例如:
孔子去卫适陈
“去”离开,“适”到……去,这里意思是子贡和孔子离开卫国后到陈国去。再如
吾欲之南海。“之”到……去。内动字后面引进处所,是带体词性宾语无介字。
B表示到某地的内动字,其所带转词介以“于”“乎”者,表示处所的成分,带介词就是转词例如
躬耕(内动)于(介字)南阳(转词)
容与(内动)乎(介字)阳林(转词),流眄(内动)乎(介字)洛川(转词)。
“于”“乎”介字表示处所成分,故“南阳”“阳林”“洛川”是转词。
四、所在之处,即是指动作行为所停留的处所,也有介无介两种:
A介以“于”字,例如
长(起词)寄心(内动)于(介词)君王(转词)
B无介字为介的,例如
孟子(起词)去(内动)齐(转词),居(内动)休(转词)。
“去齐”省略“至”介字,到…地方,“去至齐”“齐”指齐国,是所在之地,
“居休”省略“于”介字,“居于休”了。“休”是所在之处,“居”坐之地,无介字在中间。
这就是所在之地无介字。
总之,内动字不管它后面带的成分有无介字,都应视为转词。图示:
至于记效、记行之缘起、记行之所等的转词,介以“于”表明是动字所转及的对象后带成分,即转词,也说明这个动字就是内动字。所以同一动字有两种不同的意思,一个属内动字、外动字类,动字直接涉及的对象即止词,这个动字为外动字。
转词与动字关系:外动字之转词时,是以所介“介字”分别展开的,“于”字介转词、“以”字介转词、“与”、“为"两字介转词等几种情况。而内动字之转词时,是以转词所表示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转词记处、记从来、记所经、记所至、记所在等五种情况。
动字活用为名词
动词的主要作用是充当谓语,但有时也出现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上,表示与这个动词的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这时它就要活用为名词,其有:
1两个动词连用,后一个动字活用为名词,
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出”出产,动词用在宾语“食”饭菜。【动字活用为名字】
例:“或问禘之说,”“问”请教,“说”主张。【动字活用为名字】
例如:“笼乌兔於日月,穷飞走之栖宿。”“飞”鸟飞,“走”兽类的总称,【动字活用为名字】
2动词使动法,
不及物动词虽然不带宾语,但可以带转词的。动词使动法能使转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变化。例如
皆正直之是與,庶將(内动)來之(代词)勉旃(转词)!
“將來”动词连用,前者动词,<动使动>使……来,后者形容词,表示未来。“將”即希望使未来他们更加努力。
动使动词类有:饮、见、朝、走、止、出、来、将、负、斗等。这些动词和它的转词不是一般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使转词所代表的人或事产生这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这时的使动用法,翻译时采用兼语式的形式“使……”后面要带转词,就会产生使动意义,例如:
《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介)负(内动)秦曲(转词)。”
“负”<动使动>使……承担。
《荷蓧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转词)焉。”
“见”<动使动>使……拜见。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饮”<动使动>让……喝;给……喝;喂。
《赤壁之战》:“可烧而走也”。“走”〈动使动〉使……逃跑。
《鸿门宴》:“交戟之卫士欲止(之)不内。”“止”<动使动>使……停止。
《过秦论》:“序八州而朝同列。”“朝”〈动使动〉使……朝拜。
《史记·文帝本纪》:“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来”<动使动>使……来;招致。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膑。”“将”<名使动>使……为将军。
3使动用法带双宾语
如果动词带使动宾语之后,同时还带支配宾语,会出现双宾语结构,即是一个动词的使动宾语与支配宾语共存。例如
披罗衣之璀粲兮,
“之”承前指代洛神“她”,“衣之璀粲”,“衣”<名为动>,产生使动意义,与宾语“之”构成使动关系 。使她……,其后面带有形容词宾语“璀粲”,“璀粲”作为一种玉的装饰品,它必然要接受动词的支配,彼此又构成支配关系,使“璀粲”又成为动词的支配宾语。这样,动词的“衣”就同时带有使动宾语“之”与支配宾语“璀粲”又形成一个使动双宾语结构。意思是披在身上衣服使她光彩夺目。
在使动双宾语结构中,使动宾语为施动者,然而其动作并非使动宾语主动发出的,而是由主语迫使动宾语发出,形成一种特殊动宾关系。至于支配宾语则为受动者,直接承受动作的支配,形成一般动宾关系,在这种双宾结构中,支配宾语或者表示动作的对象。或者表示动作的处所。例如
见红兰之受露,
“见”<动使动>使……适合露水,“之”补语表示处所或受事,译作“得”,意思使红兰得到
适合露水。此例是某个动词同时带使动宾语,与支配宾语,形成使动双宾语结构。如动词“见”带
宾语“红兰”,又带支配宾语的“受露”是动词“见”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