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睡眠障碍的治疗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药学科
程学芳

恶性肿瘤患者常伴有睡眠障碍,研究表明,恶性肿瘤患者睡眠障碍的发生率是普通人群的2倍,为52.6%~67.4%,主要表现为失眠障碍。睡眠障碍不仅会导致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影响生存质量,而且也是导致恶性肿瘤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治疗中断的常见原因。

恶性肿瘤患者发生睡眠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基础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心理素质、睡眠史等;加剧因素包括肿瘤的类型与分期、分型,癌性疼痛以及治疗环境和治疗导致的相关不良反应如腹胀、腹泻、过敏、瘙痒、恶心呕吐等症状;慢性促成因素包括不良的生活和睡眠习惯,比如吸烟、饮酒、营养不良、作息不规律等。多数肿瘤患者都有焦虑,焦虑可引起睡眠障碍,而持久的失眠状态又会使焦虑的情绪加重,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慢性失眠症需要进行规范性治疗,而针对于短期失眠症,首先要找到相关的诱发因素,然后进行积极的治疗。针对慢性失眠症需要进行规范性治疗,主要包括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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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

失眠认知行为治疗(CBT-I)应作为慢性失眠障碍的初始及一线治疗,主要包括睡眠限制、刺激控制、放松策略、认知疗法及睡眠卫生教育等组分。简化版的CBT-I包括四大措施:①减少在床上的时间,使之尽可能接近真实的睡眠时长;②无论前一晚睡了多长时间,次日都在同一时间起床;③只有在困了之后才上床;④除非处于睡眠状态,否则不留在床上(不赖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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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

推荐在心理治疗的基础上,酌情给予催眠药物,药物治疗应遵循个体化原则、按需、间断、足量的原则。小剂量开始给药,达到有效剂量后不轻易调整药物剂量;按需服药、间断治疗,可以每周选择3-5天服药而不是连续每晚用药。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患者宜“按需服药”;抗抑郁药不能采用间歇疗程的方法;短于4周的药物干预可连续治疗;超过4周的药物干预需每个月定期评估,每6个月或旧病复发时,需对睡眠情况全面评估;必要时变更方案,或者根据患者的睡眠改善状况适时采用间歇治疗 。

2.1药物治疗的选择

首选短、中效的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 (BzRA) 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 (如雷美替胺)、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物 ( 如曲唑酮、米氮平、氟伏沙明和多塞平),后者尤其适用于伴有抑郁和/(或) 焦虑症的失眠症患者。不推荐抗癫痫药、抗精神病药作为首选药物使用,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和人群。某些非处方药和中草药如抗组胺药、褪黑素和酸枣仁等证据有限,故不推荐以上作为失眠症的一线治疗药物。食欲素受体拮抗剂中suvorexant已被 FDA批准用于失眠的治疗。

2.2药物治疗的调整

治疗剂量无效、对药物产生耐受性或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时,应考虑换药治疗,需逐渐减少原有药物剂量,同时开始给予另一种药物,并逐渐加量,在2周左右完成换药过程。而患者感觉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考虑逐渐减量、停药;如失眠症与其他疾病 (如抑郁症) 或生活事件相关,当病因去除后,也应考虑减量、停药,但需避免突然中止药物治疗,应逐步减量、停药以减 少失眠反弹,有时减量过程需要数周至数个月。

2.3药物治疗的终止

患者感觉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可考虑逐渐减量停药;如失眠与其他疾病(如抑郁症)病因去除后,也应考虑减量停用镇静催眠药物。避免突然中止药物治疗,应逐步减停以减少失眠反弹,有时减量过程需要数周至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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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

此外光照疗法、重复经颅磁刺激和生物反馈疗法等物理治疗方法,不良反应小,临床应用的可接受性强,以上物理治疗方法可以作为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失眠症的补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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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中医学治疗

中医治疗失眠症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医药治疗失眠强调以辨证论治为原则,根据急性、亚急性、慢性失眠病程各阶段的证候动态变化随时变换用药。急性期以安魂镇魄、健脑安神、活血化瘀为主要治法,亚急性期和慢性期以交通心肾、补益心脾等方法。治疗手段包括中药汤剂、中成药、针灸、推拿、药浴及催眠治疗等。根据不同病期的临床特点和患者病情选择上述方法,以综合治疗方案为宜,可促进患者节律紊乱快速或逐渐恢复正常,提高对失眠症的调节功能。

总之,恶性肿瘤患者及家属应当调整心态,正确面对,接受正规的治疗,提高睡眠质量,使肿瘤的治疗与康复更加顺利。

■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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