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生和通导设备检验保养注意事项汇总
1.1年检:中国籍要求每年送岸检验;巴拿马和香港籍要求每两年岸检,但间隔年需要大副和大管(含)以上资质船员自己检验—需按照岸检样式,瓶体加贴标签,以灭火器类型和编号逐项列表,加盖印章存档,同时记录在航海日志。
1.2水压试验:中国籍要求每5年进行水压试验,巴拿马和香港籍要求每10年;
1.3注意事项:
1.3.1配备的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至少5KG,泡沫灭火器至少9L(不包括艇吊等场所);
1.3.2灭火器备品/药品前10个按100%计算,其余按50%计算,不足10个按100%计算。
1.3.3中国籍船舶要求灭火器重新充装之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1.3.4水压试验后应在灭火器筒体肩部或底部用钢印打上试验日期和试验单位的代号。
1.3.5建议每个手提灭火器和养护卡进行编号,登记到养护记录薄中,同时注明存放位置。
1.3.6特别留意药液更换日期,对于20L泡沫背枪和舟车泡沫灭火器,应额外注意泡沫液的倍数是否符合要求。
1.3.7同样型号和生产年份的灭火器每五年要释放一个作为测试,可结合消防演习进行。
2.1中国籍要求每年送岸检验;香港和巴拿马籍没有明确要求,建议仍每年岸检,或由符合资历的船员进行,但无论如何必须每两年送岸检验。
2.2以上三种船旗,均需进行5年水压试验。
4.1如含钢瓶,中国籍船舶要求每年岸检,每5年进行水压试验;香港和巴拿马籍要求每两年岸检,间隔年由符合资历的船员进行,每10年进行水压试验;
4.2除非泡沫液产品证书或岸检证书有明确说明,否则中国籍船舶一般要求泡沫液每2年,其余两种船旗均为3年进行化验或更换(此后每年进行),应额外注意泡沫液的倍数是否符合要求。
6.1应急照明良好,操作说明张贴在应急灯下,登乘梯没有腐烂老化,绑扎良好。
6.2救生艇:淡水为3L/人,口粮为10000KJ/人,晕船药每艇200片,橙色烟雾信号2支/艇,火箭降落伞4支/艇,手持火焰信号6支/艇,并留意防水手电电池、急救药箱、保温服、雷达反射器和上述装备有效期;艇机正常启动,正倒车试验正常,舵可灵活转动,磁罗经和示位灯正常;艇内应急释放说明清晰,座椅安全带颜色分明,玻璃无老化开裂;标识和反光带良好;限位开关活络;尾抛艇绑扎钢丝应打开,PSCO进入前将防脱安全销插好。
6.3救助艇:除上述注意事项外,应熟练掌握三种释放方式:电、机械和蓄能,AMSA经常要求在Dead ship状态下单一船员独自操作;启动艇机前,应将螺旋桨浸没在事先备好的塑料水桶内。
6.4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安装正确,绑扎带拆除,识别管内卡片在位清晰,筏架无锈蚀,里面属具在有效期内(查看年检证书)。
7.1浸水保温服:10年以内的救生服每三年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测,中国籍船舶10年以上的救生服每年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测(巴拿马和香港籍为两年)。
7.2救生衣无检验要求,但每件救生衣应有船名、船籍港英文标识(中国籍船舶应为中英文标识)。
7.3注意事项:应按防火控制图进行配置,格外留意示位灯是否在有效期;浸水保温服大小号根据身形调配,不得破损,平时用石蜡润滑拉链,并保持处于开启状态,有的要求与救生衣配套使用,需格外留意;最好平时演习时进行穿着训练,可方便统一调配和检查。
8.1配备要求:100m<L<150m, 10 个;150m<L<200m , 12个;L>200m , 14个;至少一半数量)的救生圈带灯;驾驶台两侧救生圈重量要求大于4KG,其余2.5KG即可;每舷至少一个不带任何辅助设施的救生圈和带有30米长救生索的救生圈(或轻载水线的干舷高度,取其大者);
8.2检查要点:救生圈自亮灯和烟雾信号在有效期内,定期测试,状态良好;带救生绳的救生圈,救生绳合理绑扎固定,便于释放;并且船名、船籍港、编号均有英文和或中文标识。
9.1配备要求:机舱内长度为15米,生活区为20米,甲板通常为25米(超宽船型另计)。
9.2注意事项:至少三道铜丝绑扎,不得用钢制绑扎片,保持干燥,不可漏水,使用后淡水冲洗晾干,活络枪头,适当加油。
10.1GMDSS:均每年岸上检验,同时留意各设备电池,静水压力释放器有效期,可与年检到期前一并更换。同时一并单独出具AIS,EPIRB,VDR,SSAS检验报告。
10.2电罗经每年进行岸上维护,注意驾驶台两翼和舵机房分罗经与主罗经误差不得超过0.5度,照明良好。
10.3雷达磁控管工作时间超过4000小时建议更换,注意不同型号的雷达可能要求不同,具体参考说明书或公司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10.4磁罗经自差曲线图:每年测试更新;注意磁罗经照明良好,无气泡。
10.5船员维护:MF/HF每周DSC测试和自检;VHF每月DSC测试和自检;INM-C每月PVT/LINK TEST测试和自检;双向VHF,SART,EPIRB每月测试(双向VHF备用电池要在有效期,状态完好);每三个月进行SSAS测试;GMDSS和通导设备天线每月进行绝缘测试;应急电瓶每天/周进行AC转DC测试,并记录电压和降低速率;上述测试连同打印结果一并记录/张贴在GMDSS LOGBOOK(不同公司体系文件规定可能略有不同).
11.1驾驶台的救生信号(红光降落伞和手持火焰信号各12支、抛绳器4具),或按防火控制图进行配备,注意有效期;
11.2训练手册:不能完全按照防火控制图配备,如我之前所在船舶,防火控制图只标明配备两处(驾驶台和高级船员餐厅),但实际SOLAS公约要求每个船员房间或船舶公共场所均要配备,故普通船员餐厅、会议室、娱乐室和集控室同样需要配备(合适时机需请船级社修改防火控制图并盖章);另,训练手册所描述的设备要与本船相符,无关或不一致的要进行删减和修改。
11.3号形、号钟号锣要齐全,具体要符合避碰规则的相关要求,如号锣的直径等;白昼信号灯及时充电,做好记录,至少留有三个备用灯泡。
11.4很多日本造简易船的NUC灯为可移动的,需格外小心存放在驾驶台设备间;其它信号灯也可能没有接入应急电,应格外注意,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公司解决。
11.5公司/船上可建立表格,录入检验日期,便于统一管理,如:黄色字体代表即将过期,红色字体代表过期。
11.6尽可能收集各设备产品证书和形式认可证书,统一存档。
11.7船长应特别重视平时的演习培训,不能走过场;鼓励船员经常翻阅训练手册,切实提高实战技能,以应突发和外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