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二次开庭,大龄单身很焦虑,谁都想保存生育力
前天下午,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利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最终,未当庭宣判。牵扯的争议颇多,但各执一词,实在难以有一个决定性的答案。
不过,回归“冻卵”本身,我们实在也不需要太过于将其妖魔化,因为还是有许多女性是有着非常困难的生育问题,以及不为人知的求子之路。
从本案被曝光之后,许多人都在关心单身冻卵议题。
这次的探讨比较直接,从评论可见,支持的一方都觉得,大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理解大龄单身女性的困境;而反方觉得,生育是天生的事情,不要去用生物技术干预。
医生方面,在两次庭审中,医院都提到他们拒绝给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是源于相关主管部门对医疗单位的约束性规范。
距离2019年12月23日第一次开庭,已过去一年零九个月。
当事人徐枣枣(化名)由于担心自己的卵子也在跟着自己一起变老,感受到时间越来越紧迫了。
她最早是在2018年冬天咨询冻卵事宜的。
那年,她满三十岁,工作刚获晋升,伴随着生活的未知性与身体的微妙变化,机会和压力交织而来。
她想冻卵,原因很简单,也和众多有着类似想法的大龄女性一样: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推迟考虑“是否生育”。
可是,她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以后,冻卵需求却遭到了拒绝。
原因是:国家有相关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冻卵。
随后,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提供冻卵服务并承担诉讼费用。
当二次庭审后,徐枣枣走出法院即对等候在庭外的媒体称,她对被告方将冻卵与高龄妊娠划上等号不能理解,这让她在庭上一度情绪激动。
她的代理律师董晓莹称,本次庭审聚焦于医院是否要满足原告不以医疗为目的的冻卵需求,拒绝该需求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事到如今,徐枣枣希望胜诉,从而为更多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利。但她也表示,“过程比结果重要”。
涉及到“辅助生殖技术”,总归会带来许多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还有比较客观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因素,以及冻卵的目的是否是延迟生育等等。
尽管存在许多显性与隐性的问题,但不少人觉得,关于冻卵的风险评估不足以成为其障碍。
而另一方限制冻卵的说法是:从法律法规、卵子解冻质量、卵子乱用现象、代孕和高龄妊娠的风险,以及可能导致延迟妊娠等方面来看,冻卵后有很多问题现在都还没有解决。
那么,面对一个还不是那么成熟的机制,我们能否放心地大开“通道”呢?
事实上,高龄产妇的生育风险是有目共睹的。在现代技术尚未充分发展,又夹杂太多争议的阶段,对于那些有真实的冻卵需求的女性而言,也是梦想的一次考验。
尽管“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还没有定论,但类似的案子还是很值得我们关注的。对后续完善法律法规,也提供了参考。不管谁胜诉,都是非常大的一个进步。
最后,真的很佩服当事人。毕竟,没有人能完全去理解另一个人的苦难,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说,不管选择与否,都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愿更多女性可以在最美好的年华,结婚、生子,不遇到这些困扰吧。
(注:图片来自网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