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长沙货拉拉,能因为一两单事就把整个平台都否了吗?
对于这个女孩的死,我跟大家心情是一样,很悲痛,也很愤怒。现在当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事情还在调查之中。如果这个司机确实有不法行为导致女孩身亡,我跟大家一样主张依法严惩!
但是,网络上有一种声音,把整个事情上升到事情发生根源在于网约平台的存在,要求取缔这些网约平台。这些平台不仅是货拉拉,还有美团,滴滴等。
这些人举出某网约车平台司机奸杀空姐案,某餐饮平台入室抢劫案等例子。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这些网络平台的存在,才造成一些刑事案件的发生。
如此上纲上线,我认为很不妥,这是因噎废食。
首先我们来说一个几率的问题,这些网约平台都存在好多年了,而且从业人员肯定上千万,几亿人跟这些网约平台发生关系,目前能确认的跟网约有关的刑事案件也到十宗吧。
就行业犯罪率来说,我相信,跟其他行业比,网约平台从业人员绝不是犯罪高发行业。
举个例子,教师性侵学生案这些年也时有发生,而且报道出来的事情感觉比网约平台还多,还有一些因为各种原因被淹没的事件呢。难道我们能以此推断教师是犯罪高发行业?
我们再回过头想想,其实在这些网约平台出现之前,他们所属的行业发生的事情更多,只不过当时网络没有现在发达,事情发生了没有这么多人关注。
就比如,没有货拉拉之前,大家搬家都是找私人的搬家公司,搬家公司找的是路边等活的民工,监管肯定比网约平台还松,出的事情更多。
再比如,交通运输行业,网约车出现至少挤掉了私车,黑车拉货的市场。大家回想下,十几年前,那些在汽车站,火车站私下兜客的私车,你敢上吗?
没有一个平台统一管理,没有任何资料登记,审核,这些黑车出的事情更多。
即便是有一定管理的传统运输公司,甚至带着“公”字的公司,难道就不出事了?
去年,重庆不是有一个公交车司机拉着全车人一起开进江里面吗?这事情要是发生在网约车平台身上,那影响恐怕会更大吧?
那么,这些新生的互联网平台为什么一出事,大家就往平台上扯呢?恨不得荡平这些公司呢?
当然,这些事情无论出在什么性质的公司身上,都不是好事。不管出不出事,我们都要加强监管,网约平台更是如此。
但是,有些人总喜欢把互联网相关的产业恶魔化,喜欢把垄断,吸血等词汇用在这些公司身上,其实比互联网公司更恶劣的企业数不胜数,只不过互联网行业比其他行业更透明,更被关注,并且树大招风。
方便,迅捷,高效,低成本,这就是互联网经济的典型特点,这一新生的事务为什么就会受到那么多责难呢?
新生事物,并不能因为你不接受,就会停止发展。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时间终究回证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