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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工业时期,由于人类需要一种有芳香气味的灯火来虚饰自己的文明,就每年杀掉一万二千头左右的大鲸。
这样干了差不多一百年之后,人类的现代化日益充分,剩下的鲸鱼的死刑就得到了缓期执行。
但是像莫比· 迪克这样的生气勃勃,有着“帝王般威严”的大鲸已经不复存在。现代的鲸鱼,甚至已经成为笨拙和愚蠢的代名词,它们的精神也日益颓废。——我们不是经常从媒体上得知它们的自杀吗?
也就是说,在麦尔维尔通过一部八百页的书来讲述白鲸这个故事的时候,作家必然已经预感到了今天——这个星球上再也没有什么动物可以和人类抗衡了。
还有老班,这只不可一世的大熊,它“凶猛、残暴,并不是因为这样才能生存...... 而是因为它对自由与独立有着一种恶狠狠的骄傲感”,而且它还以自己的所作所为为自己赢得了一个人的名字。
当森林和荒野仍然存在的时候,老班与那个由几名优秀猎手组成的打猎队每年都要较量一番,它杀死他们的猎狗,弄坏他们的陷阱和猎夹。福克纳写道:“他甚至觉得把那只孟浪的母狗教训了一番都不是什么动物,而是荒野本身。”猎人们对老班一直很尊敬,虽然他们每年来到森林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它。
老班被杀死的第二年,森林就被卖给了木材公司,“他们就像小人国里的一群小人,扑在大森林的身上又撕又咬”,实际上老班之死就是森林的死,就是古老文明之死。那个打猎队的活动随之就停止了。
福克纳说:“上帝造了它们,并且把它们造得与人一样美丽,甚至还要美一些,所以当你迫不得已——因为饥饿、寒冷而必须杀死它们的时候,你的行为要配得上它们的死亡。
这两篇小说都是关于打猎的小说,也是关于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小说,时间也正好是人类工业文明确立之前的一点点。
从这以后,人类在与动物以及大自然打交道时的行为一直像个无赖,真不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做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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