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商天才少女连环杀手:埃德蒙·肯珀
埃德蒙·肯珀(Edmund Kemper),1948年12月18日生于加利福尼亚,诞生名字埃德蒙·艾米尔·肯珀三世(Edmund Emil Kemper III)。他在1972年5月到1973年2月间谋杀了5名女大学生,被称为女学生杀手(The Co-ed Killer)。
智商高达145,身高2米左右,体重300磅的美国巨人连环杀手,先后杀害了包括他祖父母、母亲在内的11个人。肯珀除了患有“被动攻击型人格特质错乱”的精神疾病以外,其连环杀人的主要诱因、或者说他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凶神恶煞般的母亲自幼对他的虐-待和近乎残暴的管教。
埃德蒙·肯珀从小备受母亲的虐待和同学的歧视,从一个智商高的“天才”少年变身为冷血的少女杀手。母亲可以说是她的“心魔”,那些惨遭他杀害的女孩都是母亲的“替罪羊”,直到他杀害自己的母亲为止,这个心结才算解开……
1、少年时期种下的“定时炸弹”
埃德蒙·肯珀(Edmund Kemper)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还有一个姐姐和妹妹。他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但这并没有让他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因为父母的原因,他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原本他同父亲比较交好,但父母离婚后,他只得和母亲生活在一起。而埃德蒙的母亲性格粗暴又敏感,因为他长得酷似父亲,经常遭到母亲的白眼。不仅如此,因为他发育的比较早,身型比同龄人要庞大得多,在学校受到同学排挤也就算了,在母亲那里更是找不到安慰,他母亲甚至害怕他可能会强奸他的姐妹,而把他关在地下室。
在这段时间里,埃德蒙积累了无数的仇恨,而这个仇恨的宣泄口就成了虐杀小动物。从他妹妹的玩偶开始,到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小猫。当然这些行为最后被他母亲发现,最后把他赶出了家门。他有想过投靠父亲,可是父亲再婚了,不愿意继续抚养他,他被迫送到了祖父母的农场。
当然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并没有感觉好过点。在埃德蒙眼里,祖母和他的母亲一样,只会对他大呼小叫和百般的折磨。终于有一天,也就是1964年8月27号,15岁的埃德蒙拿起祖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把来福枪,杀害了他的祖母。为了防止被祖父发现,他一不做二不休,向祖父开了第二枪。
埃德蒙曾形容过那个时候的自己,就像定时炸弹。“如果有人能知道如何化解他的愤怒,事情不会变成这样,但是他周围的人只会让情况变得越来越糟。”根据他的声明,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幻想如何杀死和残害他们,但因还是小孩,直到有一天,他杀了自己的祖父母。当然这是后话。
埃德蒙在杀了祖父母后,并没有表现出忏悔和惊慌,他很镇定的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告诉她实情,然后等着警察的到来。他甚至给警察说:“我只是想知道杀掉祖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后来埃德蒙被送到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Atascadero State Hospital)。
2、在他看来最好的时光
埃德蒙在犯案后被鉴定为精神分裂,他在州立医院里过的“如鱼得水”。他高达136的智商给他带来了好运。他自己也说在这里就好似重生,有很多值得骄傲的事情。由于他表现突出,很快就和他的心理医生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甚至成了医生的助理。他加入青年商会,甚至还获许接触并管理一些评估设施,很快便掌握了心理医学方面的知识。
可以说他阅读了几乎所有院内的病例资料和测试结果,并得知医师判断人精神的标准,甚至背下28种精神测验的答案。后来在埃德蒙21岁生日时,他给自己送了大礼,就是顺利通过了精神评估测试。就这样,他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而获得假释,院方还在他的坚持下,将犯罪记录从他的档案中抹去。虽然部分医生反对,但他还是在出狱之后就摆脱了母亲的监护。
在埃德蒙看来最好的时光,也足以是一个连环杀手自我修炼的“闭关”时刻。在这里,他学会系统的执行心理的嗜血计划,还培养出搏取人信任的口才和技能,让其他人相信他是“毫无威胁性”的,甚至是利用心理学的理论伪装自己,让自己变得随和,能同大家打成一片。
3、“重生”之路并不顺利
当埃德蒙重返社会时,他已经拥有了“彪汉”的体格,身高210cm,体重115kg。那时他的母亲刚刚结束第三段婚姻,在新开设的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UC Santa Cruz)获得一份秘书工作。多年的离别并未让这对母子的关系得到改善,他们时常陷入争执,在租住的公寓里大吵大闹。埃德蒙仍像儿时那样,继续遭到母亲的羞辱。
这孩子也算“点背”,那个时候他在社区大学出色地完成了学业,想考入警官学校,但始终因身材太高未能得愿。那他只能多出入一些警察聚集的地方,与他们结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故事,来过过干瘾。
他干过不少零活,在申请加入公路巡警队遭拒绝后,他得到一个机会进了加州公路局。他喜欢上了开车兜风,并将他的车改装的和警车极为相似,并花了两年时间来研究公路交通状况,还时常扮演好心的巡警让大学生搭他的车往返学校。可能这个时候他心里的恶魔就开始“张牙舞爪”跃跃欲试了。
当然埃德蒙也想过从母亲那里搬出来,还曾一度真的出来与人合租,但由于经济问题,他最后又不得不再次回到母亲身边。恶性循环就此开始,他成了母亲的“出气筒”,而他也开始寻找他的“出气筒”,一场计划下的杀戮就此开始……
4、恐怖气氛的蔓延
埃德蒙大开杀戮和他母亲的羞辱大为相关。当然可以让他肆无忌惮开始虐杀计划的还有一个现实。那就是他发现出狱后,竟然没有警察再关注他,甚至他自己向警察报告行踪,警察还觉得多此一举。所以每当他在家里受到母亲的羞辱和歧视后,他就会开着自己的“警车”,在公路上寻找那些试图搭便车的漂亮女大学生。当然,他并不是要去与她们约会,而是把她们杀了然后进行分尸、奸尸。
他告诉调查人员“起初我和女孩只是只是为了尝试与我同龄人结识,并尝试取得了友谊”。然后,他开始有了性幻想,并付诸实施,但他因此担心被定罪,于是他决定强奸她们和杀死她们。
他告诉调查人员“起初我和女孩只是只是为了尝试与我同龄人结识,并尝试取得了友谊”。然后,他开始有了性幻想,并付诸实施,但他因此担心被定罪,于是他决定强奸她们和杀死她们。
在1972年5月到1973年二月间,他绑架搭便车的女学生到偏僻的郊区并杀害她们。 他会刺伤,射击或者让受害者窒息然后带她们回到他的领地,在那里,他会先割去她们的头颅,然后强奸无头尸体,最后再解剖她们。他先后杀了5个大学女生(4个来自UC Santa Cruz,一个来自Cabrillo College)。
1972年5月7日,玛丽·安妮·派斯,18岁
1972年5月7日,Anita Luchessa的也18岁
1972年9月14日,15岁的爱子顾
辛迪汤若望,1973年1月8日,19岁的
罗莎琳德·索普,1973年2月5日,23岁
1973年2月5日,李翘21岁
在这个过程中,他曾拍下一些淫秽的裸尸照片,还把受害者的头颅埋在他母亲的花园里,就对着他母亲的窗户,因为母亲命令他必须要抬头看着她,这样就有人会一直仰视她了。他有“恋尸”情节,总是会在尸体上花大量的时间,在他看来,尸体是最安全的,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性幻想,可他认为活着的“美人”都会背弃他,只有死了才不会离开他,才会对他言听计从。
当然在5人遇害后,“公路女大学生杀手”也成为了圣克鲁斯地区的噩梦。在校学生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车辆——尤其是校外人员的车辆,人们认为校园内是安全的。但埃德蒙并不担心,因为他有一张从母亲那里拿到的学校通行证。
警察这边更是一筹莫展,当地媒体连续报道暴力事件,还曾把这一系列事件的矛头直指邪教。认为这种“屠夫谋杀是独特的”,一个记者还声称凶手可能是同性恋或异装癖,他杀人完全是为了邪教活动。反正这段时间,该地区已经成为一个谋杀和失踪人员的温床,尤其是对年轻女性来说。当局完全陷入困境,不知道破案的入口在哪。
5、解除“心魔”的复仇之路
连环杀手一旦打开杀戒就没有停止的道理,当然也包括埃德蒙。他体内的暴力因子不断加剧,他甚至幻想有一天能对整条街的人们大开杀戒。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有了一个他认为更美妙、更解气的办法。那就是解除他的心魔,也是他一直想做的事情,就是杀死那个让他活在阴影下的母亲。于是在耶稣受难日这一天,埃德蒙将恶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亲。
那晚,他用羊角锤将母亲敲死,割下头颅,还强奸了无头尸体。他随后灵机一动,割下她的喉管,塞进了厨房的污物碾碎器。他后来告诉警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埋怨我,对我又是叫又是吼,只有这样才解气”可是当他打开开关时,机器卡住了,血淋淋的喉管最后甩到了他身上。“她断了气以后仍然不停止埋怨我。她怎么就不能把嘴闭上!”
把母亲杀了以后,他并没有收手,而是请来了他母亲最好的朋友,然后等她一走进屋子,他就掐死了她,在此之后他甚至在案发现场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才离开现场,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收听广播,期望会成为大名人,可是广播里并没有出现他的名字。睡眠不足所导致的一阵阵眩晕和疲倦,加上对自己的壮举未能造成重大影响深感失望。几天后,他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给圣克鲁斯警察局打电话自首。
当然警方无法相信他们的朋友埃德蒙会是凶手,警方甚至认为是在恶作剧。直到他耐心的说出作案的过程以及埋尸的地点,警方才惊觉这一切真的发生了。可以看出他在警察朋友眼里的评价有多高,一个举止温和、聪明伶俐的年轻人怎么会犯下这样的罪行呢。
6、一直以来,他都是清醒的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获终生监禁。当法官问及他认为什么样的刑罚适合自己时,埃德蒙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他曾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试图以割手腕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然这并没有成功,对于他是否是“精神分裂”,医生认为他是理智并且清醒的。埃德蒙一直知道他在做的每一件事情,并且完全意识到自己是错误的,但疯狂带来的刺激和兴奋感让他很难停下手。
像埃德蒙这种连环杀手无疑是“奢侈”的案例,他们的犯罪模式以及他们的幻想,在让我们不安的同时,也让我们从他身上找到很多关于连环杀手以及性犯罪者的“知识”。
可以想象埃德蒙如果有个完整的家庭,幸福的童年,结果可能大不相同。他的智商可以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身材的庞大在他这成了“灾难”,是其他小朋友可笑的“谈资”,他就只有被排斥的份了,再加上那个给不了他任何安慰和温暖的家庭,母亲长期的歧视和虐待让他变得内心充满仇恨。久而久之,埃德蒙只能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渴望得到尊重以及可以支配的权力。
这些都是他犯罪的动机,他所追求的性幻想绝非强奸和折磨,而是支配和拥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会在受害者死了以后才肢解和强奸她们。相应的,他会对受害者分尸,也体现出他的支配欲望,只有通过摆弄她们的尸体才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只有这样,他才会真正“拥有”她们。“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埃德蒙在法庭上做供词时解释说,“我试图要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
另一方面,埃德蒙的幻想就是摆脱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亲,而作为杀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于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他并非天生残暴,饱受折磨的他曾经多次在深更半夜手拿锤子踮着脚潜入母亲的卧室,幻想着用锤子猛击她的颅骨,但是在真正有胆量正视他实际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制造了6起杀人案。
这一系列的杀戮都可以说是一种练习,而他最终的目的就是寻求解脱,摆脱母亲对他的控制。这些杀戮的行为都源于童年愤怒和暴力的性幻想。远在他和父亲分开时,他就把全部的责任推卸给了母亲,认为是母亲让他少了父亲。从那时起,他就对杀戮产生了兴趣,他的幻想世界里,和女性产生联系,就是杀了她们。正是这样的想法,酿成了后来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