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成立一个公司,分别占股33%怎么才能相互制约?
很多人都会提醒不要平均股权, 这个我也支持,初创公司一股独大更容易提高效率,对小公司来说,效率高是与大公司竞争的最大优势了。
但问题是“三个人成立一个公司,分别占股33%怎么才能相互制约”,平均股权已是即成事实,人家问的是下一步该怎么做。
解决问题之前先要搞清楚治理层与管理层的区别,通常来说董事会是治理层,负责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的具体事务。
小公司也有治理层和管理层,但因为人少,股东也要参与经营,这两个层面是相互交叉的,界限比较模糊。
所谓相互制约,指的都是管理层面,股东是不用相互制约的,决定事情按股权投票就可以了。
三个股东,如果能选出一个和管理能力强,更适合经营的,直接当总经理就可以了,这样效率高,公司运转更顺畅。
其他两个股东会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是账务公开,不是对外公开,是对所有股东公开,这样有小问题也不会出大事。其他两位股东可以各派一个人进驻财务,一个当出纳管钱,一个当主办会计管账,让财务部独立起来。
最后要担心是客户问题,采购拿点回扣都是小事,最可怕的销售渠道都在别人手里,一旦总经理把客户都抓到手里,他随时可以再成立一家公司,把客户都转移过去,那现在的公司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这种事情很容易发生,也很常见,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公司要注重培养品牌,如果能做到让客户认公司认产品不认人,就可以避免(比如核心技术有产权保护);如果不能,就还要想其他办法,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签订退出协议,获利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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