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好恐怖,再也不随便穿越了” | 江河·早茶夜读
出版社工作
大家好,鉴于学识单薄,从读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开始,我的“读法年”就开始陷入“古代社会好恐怖,再也不随便穿越了”这一浅薄庸俗的感叹中,等读到图文并茂展演各种刑法的《接触与碰撞》时,我不免又暗自复读了一遍我的浅薄感慨。
通过这些酷刑,我们可以看到“人”这一概念的下限可以被踩到多底,很难去细读,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以至于剥夺了我今天啃鸡爪的心理自由。几乎所有的刑罚都是通过“摧残身体+示众”完成双倍侮辱的,杖刑的用意在皮开肉绽、站笼的设计在展示抽搐、凌迟具有最高观赏性,几乎每一种都在挑战人类的生理和心理的极限。小时候跟父母出去旅游的时候,也参观过刑具展示,不过从书里读到时,我还是会不能免俗地感叹一句“还能这样?”在公权力不受监督的时代,任由权力随意处置一个人的身体,这种荒谬和恐怖的程度远远大于看得见的刑罚。
读法律史也是读社会史,木枷刑、石灰烫眼刑、割脚筋刑……这些游走在调查真相和严刑逼供之间的暗黑手段组成了传统社会刑罚体系的常态,也构成了普通民众的日常风景。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砍头仪式在《阿Q正传》里,也在沈从文的童年里:
沈从文所记述的辛亥革命的清理使人看了触目惊心,我们现在开玩笑说的“杀疯了”,竟就是一种事实,和玩伴比赛数人头,看革命军丢人头,在这种“风景”下长大的人,他们对“人”会有什么样的理解呢。众所周知,示众打的不只是受惩罚的人,打的也是观看惩罚的人,后者对前者的感同身受被播种在杀鸡儆猴的恐惧里,继而畸形生长出喝彩或麻木的看客。虽然有鲁迅怒其不争的批判,但我们也知道对长期被捶的人索要正常的同理心犹如无根之木。麻木是被锤的保护色,而心中还鼓荡着热风的,在麻木里掰开裂隙的,他只能先选择出走,在而立之年写下童年记忆,就在上一段的后面,沈从文接着写道,“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沈从文在这种极其克制的平静里书写血腥记忆的笔法,反而产生了一种惊悚诡异的气氛。
在我们集体记忆的河流里,谈人的尊严终究是个低起点、高要求的舶来品,刑具还留在我们身体里,恐惧还残存在我们的血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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