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治理“受宠”,千亿级上升周期已经来了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向纵深挺进,恶臭治理有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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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近一两年多以来,公众对于恶臭、异味污染的举报持续保持高位。

在某些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地区,甚至90%的环境投诉都来自恶臭问题。北京、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对恶臭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30%左右。

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6月环保举报案件数据显示,在大气污染举报中,反映恶臭异味的举报最多,占涉气举报的42.1%。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由于恶臭/异味扰民的案件屡见不鲜。

从企业层面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

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层面来看,溯源工作尤其困难源自恶臭污染来源广泛且物质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物质就有几十种的特点。

大多数的恶臭通过低浓度、多成分的臭气物质,对嗅觉产生综合反应,很多情况下很难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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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问题不仅存在于大气中,黑臭水体的恶臭污染问题同样不能小觑。

城镇污水处理厂涉及的恶臭物质主要是城镇污水中含硫、含氮物质,如蛋白质、氨基酸、硫酸盐等,在厌氧或缺氧环境下通过微生物作用产生。

由于污泥中有机物浓度较高,容易转变为缺氧环境,从而导致各类恶臭物质的产生。

且由于取样后立即需要大量的测臭人员,不仅操作性较差,而且做一次实验的成本太高,并会随着污水水质的变化而变化。

针对恶臭投诉量居高不下的现状,业界人士呼吁应加大推进恶臭治理的力度,“市政环保的恶臭治理应该是常态化 。”

同时控制恶臭污染,通过两项标准的制定以及控制技术和监测配套,做到质量标准引领,排放标准跟进。

加强对恶臭感官测试机构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恶臭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可靠性,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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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亘介绍说,目前国家正在准备修订现行标准,以适应当前要求。

当前,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已经达到了1900项,上海等地也制定了关于恶臭污染的地方标准。

截至目前,现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了8种典型恶臭物质的排放限值和臭气浓度排放限值。

为对恶臭物质的排放进行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指标的厂界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从市场层面而言,新标准的发布将促进环保需求的增长,同时又对技术要求也更高。

业界也希望有快速准确的溯源技术,可以帮助企业查找自身的问题和自证清白。

从企业角度来说,企业在准备新上除臭项目时需要预留模块,一旦标准提高,无需做大的改动。

这也意味着,未来几年恶臭治理行业有望开始保持高景气度,“黄金时代”即将开启。

恶臭污染催生的治理、监测和监管等领域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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