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违约方提前履行违约责任吗?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可以要求违约方提前履行违约责任吗?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578  If one party express explicitly or indicates by its conduct that it will not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under a contract, the other party may request it to bear the breach liability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 performance period.

学者将“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称之为预期违约。“明确表示”的方式可以适用有关要约和承诺的规定。而“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也即以除口头或书面方式之外的方式表明其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即便违约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尚未届满,守约方也不必等待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再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而可直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论违约方是“明确表示还是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守约方在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最好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向违约方进行确认,以作为对方违约表示的相关证据,也避免守约方对违约方意思表示行为的误读。

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后,是否能够反悔而继续履行合同呢?本律师认为军中无戏言,商场中也没有戏言。如果一方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就只能依法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反悔,重新恢复履行合同,这时的主动权应交给守约方。如果守约方同意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视为双方重新达成了协议。如果守约方不同意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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