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5条举措助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做实四川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实际,从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全面履职、健全机制、加强领导五个方面提出25条举措。

《意见》指出,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法治保障。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效能,补齐短板,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理念引领。

▶ 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在敢于亮剑的同时要统筹办案效果;

▶ 践行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借助“外脑”确保监督点位和监督意见准确;

▶ 坚持“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理念,辩证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 强化“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理念,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

▶ 培育“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

《意见》明确了全面履职六项具体举措。

▶ 构建全省三级检察院各有侧重的行政检察监督格局,三级检察院分工负责、全面履职。

▶ 改进生效行政裁判、调解书监督工作,提升检察监督意见质量和监督意见采纳率。

▶ 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避免审判程序监督仅停留在一般程序性瑕疵或工作制度漏洞事项。

▶ 深化行政诉讼执行监督,确保生效行政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 重视非诉执行监督,充分认识其在做实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 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尽力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意见》提出了要健全完善七项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一体化监督机制、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融合发展机制、行政检察监督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典型案例培育机制、行政检察监督外部工作环境机制、行政检察常态化宣传机制、行政检察调研指导工作机制等七项制度机制,完善行政检察工作制度保障。

《意见》要求着力提升队伍素能。通过加强工作领导、配齐配强行政检察人员、加强考核管理和检查督导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行政检察队伍素质素能。

来源: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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