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丨人人都爱唐晓芙,我独偏爱孙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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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小毛

《围城》这本书是第二次看,第一次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每次去姐姐家玩看她在书桌上静静地学习,我也装模作样地从书柜里拿出本书看。也就这样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书。

扶不起的方鸿渐和可怜的孙柔嘉是那个时候的我对这本书的第一印象。富家公子哥追不到心爱的唐晓芙,于是和备胎孙柔嘉过起了并不快乐的生活。

前一阵机缘巧合又翻开了这本书,这次再看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悟。

钱钟书《围城》

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在国外留过学,他们爱谈国家和理想,他们追求品质生活。“我在国外上学的时候……”是他们的口头禅,“我这样的海归……”是他们给自己的标签。没错,这就是我眼里的方鸿渐。

知识分子的孤傲和清高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不愁吃喝,不缺女人,但总是觉得孤独,总认为自己是匹千里马等待伯乐慧眼识珠。大家庭出身,一路被保护,也因此经受不起失败打击,但同时性格也相较单纯和简单,喜怒哀乐全都藏不住。

遇到示爱的苏小姐,不接受也不拒绝,同时垂涎年轻的唐小姐,双双失败后找了一个“并不讨厌”的孙柔嘉。畏首畏尾的性格在这条感情线上凸显的彻底。

整本书看下来,我并没有替唐晓芙这段无疾而终的爱情遗憾,反倒认为孙柔嘉更适合。

其实仔细想想,婚姻这个东西并不是择优而选,大多数时候只是在某个该结婚的时间段内遇到了一个并不讨厌的人。我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另一个方鸿渐。

先讲一个故事:

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围城》唐晓芙

唐小姐温文尔雅,年轻漂亮又活泼可爱,属于人见人爱的那一种。她就像是每个男生心里得不到的女神,让你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但她是被理想化的角色,是飘在空中碰不到也抓不着的。

在整本书里,你几乎找不到一点唐晓芙的缺点,同时也说不出一点属于她的个性,她好像存在,又好像从不曾来过。我总是觉得她的身上缺少了一点烟火气。尽管她让人无可挑剔,但我始终爱不起来。

在人间,食烟火。孙柔嘉的确普通,她是在人堆里一眼都找不出的路人甲。在赶赴三闾大学的途中,同行的男人没有一个对她流露出爱慕之情。就是这样不怎么讨巧的角色,却让我很喜欢。

并不是远离世俗就可以拥有诗意的生活,能看得出柴米油盐的词牌,能明白家长里短的平仄,能从烟火气里辩出画意,知世故,懂人情,才可以能获得诗意的人生。

《围城》孙柔嘉

我喜欢柔嘉,因为她一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

在当时社会,“中西合璧式的男人”要找的并非旧式太太,而是一个“漂亮的高文化的,能成为自己社会活动敲门砖的新式太太”,孙小姐家境一般,但还出落成一个合格的外语系海归。她很努力,长相一般的她还是画好精致的妆容,伪造父亲的手信来获得自己认可的爱情。有人说是她一点点引诱方鸿渐走进她设置的围城,我不反驳。在这段感情里,她的用心和努力,作为读者是看得到的。

时事动荡,柔嘉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安稳的生活,一个合心意的丈夫,一段平静的小日子罢了。她是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女人。整本书里的女人,钱老对孙柔嘉的笔墨也是最多的,性格也最多面。她的真实和极强的目的性遇上方鸿渐的浪漫主义,产生矛盾是必然。

杨绛先生对孙柔嘉的评价也是: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云云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夫妇。”

《围城》方鸿渐

他们的婚姻即便没有孙家姑妈的挑拨也注定不幸福。婚姻没有友情长久,没有亲情厚重,它不过是孤独的夜空飞起的一道烟火,绚烂但短暂。烟火点燃时人们都抬头观望,绚丽过后只留下一地碎屑。没人会在一地碎屑上坚守曾经的承诺,日常生活的琐碎讲究的是效率和回报,大家早已习惯了在算计和妥协下生活。方鸿渐对围城内的生活大失所望,最终逃避出走......

我又想起了书的最后一段: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版权归属丨小毛的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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