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天气出行,男子被大树砸成伤残,状告绿化部门索赔430余万!一张照片揭露真相

十级暴风天气里,河北一男子骑单车上路,恰好被路旁一棵绿化树砸倒,导致身体部分功能重度障碍,住院近一年。

他将绿化部门告上法庭,而绿化部门则称这是不可抗力!绿化部门要负责吗?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十级暴风天气出行,男子被树砸成伤残

十级暴风天气里,河北男子杨先生骑自行车出行,至某一路段时,路旁一棵​绿化树​突然倒下,正巧砸中杨先生,剧痛之下他两眼一黑,随即倒地。有市民发现后,拨打110、120,杨先生被送往医院抢救。​​

​​​这一砸可真不轻。杨先生先后被送往市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博爱医院等救治,住院将近一年,花费百万。后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杨先生的部分功能重度障碍达到一级残疾,完全护理依赖。

全家举债救治,面临着经济、精神上的巨大负担。杨先生遂将当地绿化事务服务中心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430余万。

对此,当地绿化事务中心表示,作为主管城市绿化的政府职能部门,其已尽到了养护义务。树木倾倒由极端恶劣天气造成,属于不可抗力。绿化事务中心认为,在气象部门已对天气进行预报的情况下,杨先生没有躲避,径行骑车上路,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杨先生却认为,绿化事务中心作为涉案树木的管理者,不但有对树木修剪管理的职责,还应能预见本地春季大风可能导致风险,启动应急预案,避免造成损害;暴风存在只是局部区域,骑行路段没有十级风暴;杨先生还提交了一张照片,其家属事后来到事发现场,对周边树木进行勘察,发现这条路上仅这一棵大树倾倒,经过清理后,现场留下倾倒的树根,但是树根部没有根系,仅是一坨泥土。杨先生认为,这足以证明树木管理不到位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家属事后拍照存证,法院:绿化部门负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对路旁树木疏于管理造成原告受伤,判赔各类费用共370余万。​​

​​绿化事务中心不服并上诉,提供了气象局给的当天天气资料;专家意见,以证明绿化部门尽到了管理义务,林木养护符合养护标准;工作日志;全国同类案件判决书等。被上诉人质证认为,天气实况表并非事发地点。同时,根据家属现场拍摄的照片,可证明树木并非长势良好,与专家的意见不一致。判决书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

二审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1257条的规定,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时,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应当由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责任。此时,林木管理人不能仅以其已尽到定期管护义务而要求免责,也不能仅以存在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而要求免责。

从照片可以看出,该树的根系欠发达,推定上诉人未对树木尽到及时和良好管护义务;其提供的天气实况信息表,不能够证明相关部门发布了大风预警信号,不足以证明事故发生时被上诉人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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