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曲笔写《药》,司马迁曲笔写秦始皇的出身,其中有什么玄机?

古人最讲身份,历代的王室尤其看重血统的纯正和高贵的出身。但秦始皇作为最终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雄主,出身好像并不光彩。在司马迁笔下,他只是个“私生子”。奇怪的是,在当时,他的身份却从未受到过最重血统的王室成员质疑,包括他的亲生父亲异人(后称子楚)也从未有过丝毫怀疑。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我们且先来看看司马迁是如何写秦始皇的出身的——

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从记载看,赵姬被吕不韦送给子楚前已怀孕,吕不韦、赵姬均心知肚明,只有子楚被蒙在鼓里。这里的关键处有二:一是吕不韦送赵姬的具体时间不详;二是赵姬的产期是“大期”。按古人的解释,“妇人大期”,即“十月而产”。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庄襄王(即子楚)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

可见,秦始皇的具体出生时间是“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即公元前259年1月。若按赵姬怀胎十月测算,吕不韦送赵姬给子楚的时间应是“秦昭王四十七年四月”之后,即公元前260年4月后。

而据《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秦于“秦昭王四十七年四月”攻赵,“至九月”,坑杀40万降兵,“赵人大震”。也就是说,吕不韦是在秦攻赵后才将赵姬送给子楚的。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因秦未攻赵,子楚才是“奇货”;秦一攻赵,子楚就反成“奇祸”了。作为精明的商人,吕不韦当然不会选择在子楚成为“奇祸”时孤注一掷。

因此,司马迁关于秦始皇出生的描述是自相矛盾的,即:若秦始皇在“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为真,则赵姬被送给子楚前有孕为假;反之亦然。也就是说,若前者为真,那么秦始皇就是子楚的亲儿子;若后者为真,秦始皇则是吕不韦的私生子。

那么,秦始皇到底是子楚的亲儿子,还是吕不韦的私生子呢?司马迁这两种自相矛盾的记述,哪一种才更符合历史的真实?

按《战国策·秦五·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的 记载,当吕不韦认为子楚“奇货可居”,倾尽所有对他进行投资时,并没有送赵姬之事。

《战国策》所汇编的皆是战国时代的史料,西汉的司马迁写《史记》时应也是以之作参照。因而他写吕不韦送赵姬给子楚之事,有可能只是他的杜撰,并非史实。

也就是说,他写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让秦始皇有一个不光彩的出身,用的是有意掩盖事实真相的“曲笔”,而不是“据史直书”。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写呢?

称司马迁写的《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鲁迅,也曾用曲笔写《药》。他在《〈呐喊〉自序》中说:“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那时还没有添“花环”的习俗,鲁迅之所以用罔顾事实的曲笔写,是因感到烈士死得太寂寞,“添上一个花环”是想给后人寄予希望。

我怀疑,鲁迅的曲笔笔法,就学自司马迁。至于司马迁用曲笔赋予秦始皇不光彩的出身,可能是想表达:英雄不论出处,强者即为英雄。

若历史也是一种安排,司马迁用曲笔写秦始皇的出身,可能还有这样一层深意:不论是谁,不论什么出身,只要天命所在,都能成为一统天下的王者。

当然,以上只是个人的猜想和推测。其实,后人了解历史,大多是看史家的文字编排,至于历史的真实情形如何,恐怕也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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