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新规来了!事关你居住、买车、纳税……

2021年1月起

将有一大波重磅新规正式实施

快来看看

哪些与你有关?

01

“民法典时代”到来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即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包括七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对社会关注的“性骚扰”“个人信息保护”“弱势群体住房保障”“高空抛物如何追责”等问题逐一予以回应。

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02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可自动续期

“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该怎么办?《民法典》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自动续期。 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03

塑料吸管“禁令”生效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于今年初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这一规定被业内称为“禁管令”。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通知》明确了禁止范围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04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

05

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将全部按活期计息

近日,六大银行同步发布公告,叫停“靠档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调整为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靠档计息,之前银行有那种业务,比方你存了3年,存了两年后有事取出来,就按两年的利息算。但现在人民银行规定,你存了3年必须在3年的时候取出来,你要是两年取出来,就是活期利息。”

06

守护国旗国徽尊严

新修订的国旗法、国徽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律中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网络使用的国旗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07

这些车辆免征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08

零关税!涉及抗癌药、特殊患儿食品等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09

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提醒注意相关适用条件。

10

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11

休养生息!这些水域10年禁捕

农业农村部制订《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确保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巩固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成果。

12

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住建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联互通。

13

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就能报销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社会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来报销,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

14

法律保障“数字化档案”安全

新修订的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两大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强调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的权利,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至“二十五年”。
二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15

打击执业药师“挂证” 信用“黑名单”警告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过渡期内,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编辑:潘 红

审核:麻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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