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人的专史的对象(上)
所谓人的专史的对象,就是讲哪类的人我们应该为他作专史。当然,人物要伟大作起来才有精采,所以伟大人物是作专史的主要对象。但所谓伟大者,不单指人格的伟大,连关系的伟大,也包在里头。例如袁世凯、西太后人格虽无可取,但不能不算是有做专史价值的一个人物。有许多伟大人物可以做某个时代的政治中心,有许多伟大人物可以作某种学问的思想中心。这类人最宜于做大规模的专传或年谱,把那个时代或那种学术都归纳到他们身上来讲。五种人的专史中,人表的对象不成问题,可以随便点;其余四种,都最重要。大概说来,应该作专传或补作列传的人物,约有七种:
(一)思想及行为的关系方面很多,可以作时代或学问中心的,我们应该为他们作专传。有些人,伟大尽管伟大,不过关系方面太少,不能作时代或学问的中心,若替他作专传就很难作好。譬如文学家的李白、杜甫都很伟大;把杜甫作中心,将唐玄宗、肃宗时代的事实归纳到他身上,这样的传可以作得精彩;若把李白作为中心,要作几万字的长传,要包涵许多事实,就很困难。论作品是一回事,论影响又是一回事,杜诗时代关系多,李诗时代关系少。叙述天宝乱离的情形,在杜传中是正当的背景,在李传中则成为多余的废话。两人在诗界,地位相等,而影响大小不同。杜诗有途径可循,后来学杜的人多,由学杜而分出来的派别亦多。李诗不可捉摸,学李的人少,由学李而分出来的派别更少。所以李白的影响浅,杜甫的影响深。二人同为伟大,而作传方法不同。为李白作列传,已经不易;为李白作年谱或专传,更不可能。反之,为杜甫作年谱,作专传材料比较丰富多了。所以作专传,一面要找伟大人物;一面在伟大人物中,还要看他的性质关系如何,来决定我们做传的方法。
(二)一件事情或一生性格有奇特处,可以影响当时与后来,或影响不大而值得表彰的,我们应该为他们作专传。譬如《史记》有《鲁仲连传》,不过因为鲁仲连曾解邯郸之围。诚然,以当时时局而论,鲁仲连义不帝秦,解围救赵,不为无关;但是还没有多大重要。太史公所以为他作传,放在将相文士之间,完全因他的性格峻拔,独往独来,谈笑却秦军,功成不受赏。像这样特别的性格,特别的行为,很可以令人佩服感动。又如《后汉书》有《臧洪传》,不过因为他能为故友死义。洪与张超但属戚友,初非君臣。张超为曹操所灭,洪怨袁绍坐视不救,拥兵抗绍,为绍所杀。袁绍、张超、臧洪在历史上俱无重大关系,不过臧洪感恩知己,以身殉难,那种慷慨凛冽的性格,确是有可以令人佩服的地方。再如《汉书·杨王孙传》,不记杨王孙旁的事情,专记他临死的时候,主张裸葬:衣衾棺椁,一概不要,还说了许多理由;后来他的儿子觉得父命难从,却拗不过亲友的督责,只得勉强遵办。他的思想,虽没有墨子那样大,然比墨子还走极端,连桐棺三寸都不要,不管旁人听否,自己首先实行,很可以表示特别思想,特别性格。几部有名的史书对于这类特别人,大都非常注意。我们作史,亦应如此。伟大人物之中,加几个特别人物,好像燕窝鱼翅的酒席,须得有些小菜点缀才行。
(三)在旧史中没有记载,或有记载而太过简略的,我们应当为他作专传。这种人,伟大的亦有,不伟大的亦有。伟大的,旁人知道他正史上亦曾提到过,但不详细,我们应当为他作传。譬如墨翟是伟大人物,《史记》中没有他的列传,仅附见于《孟荀列传》,不过二十几个字。近人孙仲容根据《墨子》本书及其他先秦古籍,作《墨子列传》及《年表》。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又如荀子是伟大人物,虽有《孟荀列传》,但是太过简略。清人汪中替他作《荀子年表》,胡元仪作《荀卿子列传》。这亦是很好一个例。皆因从前没有列传,后人为他补充;或者从前的传太简略,后人为他改作。这类应该补作或改作之传,以思想家文学家等为最多。例如王充、刘知几、郑樵……等,在他们现存的著作中,便有很丰富的资料,足供我们作成极体面的专传。另有许多人,虽没有什么特别伟大,但事迹隐没太什,不曾有人注意,也该专为他作传表彰。例如唐末守瓜州的义潮,赖有近人罗振玉替他作一篇传,我们才知道有这么一位义士名将。又如作《儒林外史》的吴敬梓,前人根本不承认这本书有价值,书的作者更不用说了。近人胡适之才替他作一篇传出来,我们才认识这个人的文学地位。这些都是很好的例。总之,许多有相当身份的人,不管他著名不著名,不管正史上没有传或有传而太过简略,我们都应该整篇的补充,或一部分的改作。
(四)从前史家有时因为偏见,或者因为挟嫌,对于一个人的记载,完全不是事实。我们对此种被诬的人,应该用辩护的性质,替他重新作传。历史上这类人物很多,粗略说起来,可以分下列三种:
(1)完全挟嫌,造事诬蔑。这类事实,史上很多。应该设法辩护。譬如作《后汉书》的范晔,以叛逆罪见杀;在《宋书》及《南史》上的《范晔本传》中,句句都是构成他的真罪状,后人读起来,都觉得晔有应死之罪,虽然作得这么好的一部《后汉书》,可惜文人无行了。这种感想,千余年来深入人心。直到近代陈澧(兰甫)在他的《东塾集》里面作了一篇《申范》,大家才知完全没有这回事。当时造此冤狱,不过由几位小人构煽,而后此含冤莫雪,则由沈约一流的史家挟嫌争名,故为曲笔。陈兰甫替他作律师,即在本传中,将前后矛盾的语言,及各方可靠的证据,一一陈列起来,证明他绝无谋反之事。读了这篇之后,才知道不特范晔的著作令人十分赞美,就是范晔的人格也足令人十分钦佩。又如宋代第一个女文学家,填词最有名的李清照(易安),在中国史上,找这样的女文学家,真不易得。她填词的艺术,可以说压倒一切男子。就让一步讲,亦在当时词家中算前几名。她本来始终是《金石录》的作者赵明诚的夫人,并未改嫁。但因《云麓漫钞》载其《谢綦崇礼启》,滥采伪文,说她改嫁张汝舟,与张汝舟不和,打官司,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等语,宋代笔记遂纷纷记载此事。后人对于李易安,虽然很称赞她的词章,但瞧不起她的品格。到近代俞正燮在他的《癸巳类稿》中有一篇《易安居士事辑》,将她所有的著作,皆按年月列出,证明她绝无改嫁之事,又搜罗各方证据,指出改嫁谣言的来历。我们读了这篇以后,才知道不特易安的词章优美,就是她的品节,亦没有可訾的地方。这类著述,主要工作全在辨别史料之真伪,而加以精确的判断。陈、俞二氏所著,便是极好模范。历史上人物,应该替他们做《洗冤录》的,实在不少。我们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做去。
(2)前代史家,或不认识他的价值,或把他的动机看错了,因此所记的事迹,便有偏颇,不能得其真相。这类事实,史上亦很多,应该替他改正。譬如提倡新法的王安石,明朝以前的人都把他认为极恶大罪,几欲放在奸臣传内,与蔡京、童贯同列。《宋史》本传虽没有编入奸臣一类,但是天下之恶皆归,把金人破宋的罪名亦放在安石头上。这不是托克托有意诬蔑他,乃是托克托修《宋史》的时候,不满意安石的议论在社会上已很普遍了,不必再加议论,所载事迹已多不利于安石,读者自然觉其可恶。但是我们要知道王安石绝对不是坏人,至少应当如陆象山《王荆公祠堂记》所批评,说他的新法,前人目其孳孳为利,但此种经济之学,在当时实为要图。朱子亦说他“刚愎诚然有之,事情应该作的”。他们对于安石的人格,大体上表示崇敬。但是《宋史》本传那就完全不同了,所以我们认为有改作的必要。乾嘉时候蔡元凤(上翔)作《王荆公年谱》专门做这种工作,体裁虽不大对,文章技术亦差,惟极力为《荆公》主张公道,这点精神却很可取。又如,秦代开国功臣的李斯,为二世所杀,斯死不久,秦国亦亡。汉人对于秦人,因为有取而代之的关系,当然不会说他好。《史记》的《李斯传》,令人读之不生好感。李斯旁的文章很多,一概不登;只登他的《谏逐客书》及《对二世书》,总不免有点史家上下其手的色彩。他的学问很好,曾经作过战国时候第一流学者荀卿的学生;他的功业很大,创定秦代的开国规模;间接又是后代的矩范。汉代开国元勋如萧何、曹参都不过是些刀笔小吏,因缘时会,说不上学问,更说不上建设。汉代制度,十之八九从秦代学来。后代制度,又大部分从汉代学来。所以李斯是一个大学者,又是头一个统一时代的宰相,凭他的学问和事功,都算得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很值得表彰一下。不过迟至现在,史料大都湮没,只好将旧有资料补充补充。看汉人引用秦人制度的地方有多少,也许可以看出李斯的遗型。总之李斯的价值要从新规定一番,是无疑的。
(3)为一种陈旧观念所束缚,带起着色眼镜看人,把从前人的地位身份全看错了。这类事实,史上很多,应该努力洗刷。例如曹操代汉,在历史上看来,这是力征经营当然的结果,和汉高祖、唐太宗们之得天下实在没有什么分别。自从《三国演义》通行后,一般人都当他作奸臣,与王莽、司马懿同等厌恶。平心而论,曹操与王莽、司马懿绝然不同。王莽靠外戚的关系,骗得政权;即位之后,百事皆废。司马懿为曹氏顾命大臣,欺人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这两人心地的残酷,人格的卑污,那里够得上和曹孟德相提并论?当黄巾、董卓、李催、郭汜多次大乱之后,汉室快要亡掉;曹孟德最初以忠义讨贼,削平群雄。假使爽爽快快作一个开国之君,谁能议其后?只因玩一回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竟被后人搽上花脸,换个方面看待。同时的刘备、孙权,事业固然比不上曹操的伟大,人格又何尝能比曹操高尚?然而曹操竟会变成天下之恶皆归,岂非朱子《纲目》以后的史家任情褒贬,渐失其实吗?又如刘裕代晋,其拨乱反正之功,亦不下于曹操。看他以十几个同志,在京口起义,何等壮烈!灭南燕,灭姚秦,把五胡乱华以后的中原,几乎全部恢复,功业何等雄伟!把他列在司马懿萧道成中间,看做一丘之貉,能算公平吗?宋以后的士大夫,对于曹操、刘裕一类人物,特别给他们不好的批评,一面是为极狭隘极冷酷的君臣之义所束缚,以一节之短处,抹杀全部的长处,一面因为崇尚玄虚,鄙弃事功,成为牢不可破的谬见。对于这类思想的矫正,固然是史评家的责任最大,但叙述的史家亦不能不分担其责。
总而言之,凡旧史对于古人价值认识错误者,我们都尽该下番工夫去改正他。(待續)
更多精彩内容
请关注京畿学堂
传播文化 欢迎转发
投稿邮箱:
523090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