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课丨利己,原罪?
这两天,我在朋友圈刷到了许多狠批“利己主义”的文章,大多用词激烈,不由让人产生一种“利己即是原罪”的情绪错觉,发人深思。
分析文章后发现,这些文章大多引用一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社会正面典型作为对比论据,试图以狠批利己主义的逻辑姿态来引导和教育网民要转“利己”为“利他”,初衷应该值得肯定。
但有意思地是,这类文章大多在圈内传播较为广泛,圈外传播却较为乏力,在舆论集中表现为“圈内刷屏,圈外沉寂”的舆论圈层现象,显得极不均称。
人常说,事出反常必有妖,这种舆论现象背后一定有着某种必然内因,这可能就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分析,否则网上宣传工作就很难打破这种“内循环”。
我始终认为,在社交网络媒体上做宣传文章,一定不能惯性地陷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思维陷阱,尤其是对批判一种行为来反向塑造和突出另一种行为的比较级方式的使用,要十分慎重,应当充分顾及和评估这种现象是否有被批判的社会背景和特殊语境。另外,使用的语气和语态也应尽量缓和,避免让人产生“压迫”“强迫”这类不适感。
以这些狠批利己主义为例,这些文章均不一例外地使用了“浮躁的社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横行其道”这类带有强烈贬斥意味的表述,批判意图十分明显。然而,利己主义有许多不同情形,固然都有些自私、功利的成分,但如果只是在面临抉择时做出了“最利于自己”的选择,没有违背社会伦理,没有触犯道德法律,即便不认同,但也不应该被过多斥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杭州拾荒网红意外身亡,他的遗物比浙大身份还令人震惊》一文讲述了一位叫韦思浩的拾荒退休教师,将所有积蓄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自己却生活拮据,以致于要靠捡垃圾过日子,令人十分感动,文章主旨应该也是借此文来号召社会上能有更多的人致敬、学习这位不平凡的拾荒教师。
但文中以此感人事迹作为反向论据想当然地用来狠批利己主义,怕是有些不妥,容易招致一些情绪反感,这难免会与文章主旨在舆论传播中的认同度形成一些冲突,这可能就是当前许多正面文章舆论传播中出现“圈层”现象的主要原因。
利己不是原罪,不认同不代表就该理所当然地反对,这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需要我们深入体会和准确掌握。
要知道中国历来的价值观体系都是多元、包容,黑与白从来不是矛盾关系,所以当西方社交产品facebook、twitter进入我国成为微信微博,逐步变为当前我主要网络平台时,我们就需要警惕做网上宣传文章,不能落入“两面”逻辑的思维陷阱,要用符合我价值观体系的多元思维去做好网上宣传、典型塑造,这样才能打破“内循环”和“闭环引导”。
一杯咖啡 一堂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