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渣,严惩不贷。

社会上职业骗子动辄收钱“捞人”,无非是虚张声势,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以认识张三李四的老套路骗钱,即使没有效果,也有充分的理由搪塞。骗子连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只能忽悠欺骗弱智脑残的傻子。有病乱求医,让空手套白狼的骗子屡屡得手,骗不成挣个费用退钱而已,骗子没有任何损失。但执业律师“捞人”骗钱,具有很高的欺骗性,可信度,一般人难以抵挡律师“捞人”的诱惑,出于对律师而非律师骗子的信任,很容易上当受骗,专业人士的能力信任和关系,成为诈骗的华丽外衣,被骗还帮骗子数钱成为常态。福建省某律所律师罗某收取当事人200万元“捞人”,并约定事成之后再收200万元。人没有捞出来,罗律师自己先进去了。罗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5万元,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200万元。福建省司法厅吊销罗某执业证。办理取保候审是刑事律师正常的职责,无需单独收费。罗某以“捞人”为由骗取当事人巨款非法占有,构成诈骗罪,无可非议。罗某以律师名义诈骗,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依法严惩,罚当其罪。凡事违反法律程序“拍胸脯”的“大咖”,都是不掺假的忽悠欺诈,罗某被判刑入狱,罪有应得,身败名裂,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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