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清遗老严雁峰先生行状(节录注)
故清遗老严雁峰【1】先生行状【2】(节录注)
曾大父【3】裕汉,清封光禄大夫【4】。
大父存秩,国子监太学生【5】,清赠奉政大夫【6】。
父翥祺,渭南县学附生【7】,四川候補知县,清授奉政大夫【8】。
陕西渭南县孝义里,严嶽莲年六十四状。
先生讳祖馨,字德舆,以嶽(岳)莲名,著籍西安府学,更字雁峰,别号贲园【9】居士,国变【10】后,慕唐末五代郑遨【11】之为人,復改名遨,其素志可知也。先世有讳邦佐者,以孝行旌,称严孝子【12】。历三世,用商【13】起家,为蜀中大䰞(煮)盐【14】。又三世,生先生,颖敏有异资,二岁随父官蜀,四岁丁父忧【15】,哀毁如成人,寻归柩关中,留居乡里。值回乱骤起,不旬月,连陷高陵【16】、三原【17】、蒲城【18】,进迫渭南,势垂下,警耗【19】至孝义【20】,譌(讹)谣【21】洶洶,而人习承平,久不知兵,长老尤重去其乡,倡议守御。时先生甫八岁,谓其不可恃力,请母曾太宜人避之蒲州【22】甯氏,三日,而孝义陷,人讶其先见,以为难得之童龀也。蒲,故唐河中府,夙产盐地也,严氏祖籍在焉。曾太宜人既安之,会蜀中商业主计【23】,书来言:“骆公督蜀,寇乱且定。”骆公者,花县文忠公也【24】。于是再计入蜀,而凤翔歧宝【25】道梗不通,興(兴)汉【26】十七城并沦于贼,计不得度,乃改道豫鄂而西过武昌,谒渭春中丞【27】于抚署。中丞,故先生叔祖而出继【28】者也,一见奇其儿,谓:“宗支中此儿最可。”留與居数月,明年癸亥【29】春乃行,又久之至成都……。
戊午(1918)大雪合州张森楷谨状。
(宗曾孙严训朝2021.09.08录,2021.09.26校)
注:
【1】严雁峰,生于清咸丰五年(1855)八月十八日午时,卒于民国七年(1918)八月二十五日午时。
【2】行状:简称状,一种文体名,是记述死者世系、籍贯、生卒年月和生平概略的文章。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供封建王朝议谥参考,或供撰写墓志铭,或供史传者采择。其中,不免有夸大溢美之辞。
【3】大父:祖父。
【4】光禄大夫:清朝文职封赠之官,正一品。
【5】国子监太学生:明清时国子监俗称太学,在国子监就读的学生被称作太学生。
【6】奉政大夫:清朝文职封赠之官,从二品。
【7】县学附生:明清县学里三种生员之一,当廪膳生员和增广生员满足不了增多的读书人时,将额外增加的生员附随于前两种生员之后,称附学生员,简称附生。
【8】奉政(疑应为“正”)大夫:清朝文职封赠之官,正五品。候补知县,如果封赠从二品的“奉政大夫”,有违常规。
【9】贲园:是贲园书库所在地(现成都锦江区和平街十六号),书库是著名藏书家严雁峰及嗣子严谷声父子改建的藏书楼,始建于1914年,历经十年建成,被中国藏书界誉为“成都天一阁”。
【10】国变:该文是指1894—1911年这段时间,国家内外部发生重大变化(如甲午海战与《马关条约》、戊戌变法与六君子罹难、庚子八国联军侵华与《辛丑条约》),以辛亥革命为标志落下帷幕。
【11】郑遨(866—939),字云叟,唐代诗人,滑州白马(今河南滑县)人,避后唐明宗祖庙讳,以字行世;其少好学,敏于文辞,举进士不中,遂入少室山为道士;后徙居华阴,与道士李道殷、罗隐之友善,世称“三高士”;朝廷屡征不就,赐号“逍遥先生”。(《旧五代史.郑遨传》、《新五代史.隐逸传.郑遨》)。
【12】严孝子:严邦佐,字君卫,孝义里人……母死,庐于墓侧,朝夕哭奠,三年如一日焉,乡人指其庐曰:“严孝子庐”(光绪《新续渭南县志.卷八.中.孝友》)。孝子严邦佐墓,在孝义镇东南隅(光绪《新续渭南县志.卷二.陵墓》)。孝子坊二……孝义镇一,为孝子严邦佐建(光绪《新续渭南县志.卷三.坊表》)。
【13】用商:费尽心力,将资财用于经商。
【14】䰞(煮)盐:熬干含盐分的水,提取食盐,即煮卤为盐。这里指经营制贩盐的盐商。
【15】丁父忧:旧称遭父母之丧为丁忧。遭父丧为丁父忧。
【16】高陵:今陕西西安市高陵区。位于关中腹地,西安市北部,因境内奉正塬高隆如陵,故名。
【17】三原:今属陕西省咸阳市,史称“甲邑”,古称“池阳”,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因境内有孟侯塬、丰塬、白鹿塬而得名,北魏大平真君七年(446)置县至今已有1570多年历史。
【18】蒲城:今属陕西省渭南市,古称“重泉”、“南北水”,西魏恭帝元年(554)改南北水县为蒲城县,“以县东故蒲城为称”。
【19】警耗:即警报,指多而乱的紧急的音信。
【20】孝义:即孝义里,今属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
【21】譌(讹)谣:即谣言。
【22】蒲州:古蒲坂,今属山西运城永济市。东汉始,以蒲坂为县名,为河东郡治所;北周明帝二年(558),改秦州为蒲州,“取蒲坂为名也”;唐武德元年(618),再置蒲州,开元三年(720),改为河中府;明洪武二年(1369),复称蒲州;清雍正六年(1728),升为蒲州府。现永济市西南二十四里有蒲州镇,下有蒲州村。后文中的“蒲”和“河中府”同指蒲州一地。
【23】主计:汉代指主管国家财赋收支和审计的官吏,后泛指主管财政的官吏。此文指负责生意买卖和财务的账房先生。
【24】“骆公督蜀……花县文忠公也”一句:骆公,指骆秉章(1793—1867),原名俊,37岁改名秉章,字龠门,号儒斋,广东广州府花县华岭村人。咸丰十年(1860)六月,奉调入川督办军务。同治元年(1862)八月二十五月,歼李、蓝主力;同治二年(1863)四月十二,石达开陷入死地,五月十日,被凌迟;同治六年(1867),因病卒于任,终年74岁,谥号文忠。
【25】凤翔歧宝:即凤翔歧山宝鸡一带。
【26】興(兴)汉:清设陕安道于汉中,辖兴安府(今安康)、汉中府(今汉中),此指该二府。
【27】渭春中丞:渭春,严树森(1814—1876)字,同治元年(1862)任湖北巡抚。中丞:明、清称巡抚为中丞。
【28】出继:在同一宗族内或一直系近中之未成年幼子,以契约文书或口头承诺之方式,接续另一近亲为子。
【29】癸亥: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