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管理须重“法制化”和“系统化”

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案例表明,当代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相当注重:法制化、信息化、系统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就法制化和系统化,结合上海实际,谈些意见和建议。

一、法制化

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这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的首要原则。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变化,本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维护和保障了上海城市的基本运行。从城市建设交通网上查询,目前,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散见于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等25个部门领域,行政执法主体11家,主要行政执法事项有196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有99件。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建议在“十二五”时期,还需要在完善、健全、细化以及综合执法上下大的功夫。

1、明确本市的城市管理范围和管理对象。从上海作为超大型国际化大都市的实际看, 本市的城市管理应当主要包含:(1)城乡规划和国土管理;(2)市政公用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3)市政市容环卫管理;(4)城市道路、港口、铁路、机场等重要交通设施和运营秩序的管理等;(5)城市开发、运行、维护、更新的基本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2、要认真梳理和系统汇编本市城市管理法规。有的则要深化制订相关法规。比如说,对土方车的管理,目前明显缺乏一个专门的刚性管理规定。要根据新的形势需求,制订必要的管理法规。比如:抓紧研究制订本市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统一法规,明确公众参与的主要途径、主要职能和保障措施等,确认全市组织实施的主导机构等。

3、需要一个正确的执法理念和科学的执法规则。在信息网络时代,国际大都市的城市管理的执法,应当切实做到透明、诚信和以民为本。并且刚柔相济。

4、在探索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基础上,强化全市统一、权威的执法机制,以明确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次、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二、系统化

城市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十分细腻的动态过程,需要加强科学性的系统管理。如果说,后世博,上海城市建设将重点转向城市管理,或者说建管并举,以管统建。那么,上海能否对今后的上海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作一深入、细致的科学探讨。

1、建立统一、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及城市管理的领域扩展,本市是否有必要研究探索建立由副市长直接领导的城市管理综合委员会,下设四大部门:一是设立城市管理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本市各区域、各部门的相关城市管理职能。二是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把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执法力量。三是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是制定和实施危机情况下的城市应急管理方案,包括预防城市危机的发生等。四是设立城市管理综合督导办公室,主要是建立城市管理的督办制度,加强和提高城市管理的执行效率,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建立由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决策互动机制。主动、自觉接受来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咨询,充分发挥和引导城区、街道、社区中的公众自治职能,研究探索“市民城市市民管”的有效途径和最终指向,包括研究组织成立“公众参与咨询委员会”等。

3、加强对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的决策咨询研究。目前处在体制转型、利益多元的格局下,城市发展遇到许多难题和瓶颈,需要通过科学决策,吸收民智和多方协作,来获得缓解和突破。因此,应加强中长期综合研究,集聚本市城市管理系统内各级各类综合研究人才的优势,充分发挥系统外的专家、学者的资源作用。建议组建“上海城市管理与发展研究院”,定期发表《上海城市管理与发展年鉴》,探索建立城市规模、设施与城市人口、产业需求的对应发展指数等。

党派录用:

《上海民进信息》 第151期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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