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在中国民乐中的应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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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2-25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编辑:韩老师  浏览次数:368

导语:  我们可以把声音归纳为三大类:语音、乐音、物音。如果没有声音,不仅人类无法生存,就是一切生物也不可能生存。   人类的文化是人们共同创造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可以共享文化成果。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她是人类的共同语言。   “音律”这个名词的解释应该是:用数学的方法计算物理振动的音响学;用数学的方法计算物体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中,音的频率相互关系;音乐中各旋律音阶中的标准高度的相互关系。   人类在没有语言沟通以前,人们为了在群体共同捕获一个大的野生动物的时候,用自己的呼叫声或吹响号角表明自己的地理位置,其音高有相对的高度,这就是最古老的音律。   人类在远古的夏商时期,通过各种自娱活动,用直觉判断的方法,创造出了不少乐器,如牛角号、牛骨笛(只有二、三个音)、芦苇管笛等等。人们在乐器演奏中创造了音律,这些音律虽然不是计算得来,但是其可听程度是用人耳的直觉判断,产生了“1”、“3”、“5”、“6”等有相对音高的音律。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和人们对音乐的认识有限,其音律没有固定下来。   那么什么时期才开始初步明确音律呢?可以说是在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那时芦苇箫管(称为龠)已

  我们可以把声音归纳为三大类:语音、乐音、物音。如果没有声音,不仅人类无法生存,就是一切生物也不可能生存。

  人类的文化是人们共同创造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可以共享文化成果。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她是人类的共同语言。

  “音律”这个名词的解释应该是:用数学的方法计算物理振动的音响学;用数学的方法计算物体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中,音的频率相互关系;音乐中各旋律音阶中的标准高度的相互关系。

  人类在没有语言沟通以前,人们为了在群体共同捕获一个大的野生动物的时候,用自己的呼叫声或吹响号角表明自己的地理位置,其音高有相对的高度,这就是最古老的音律。

  人类在远古的夏商时期,通过各种自娱活动,用直觉判断的方法,创造出了不少乐器,如牛角号、牛骨笛(只有二、三个音)、芦苇管笛等等。人们在乐器演奏中创造了音律,这些音律虽然不是计算得来,但是其可听程度是用人耳的直觉判断,产生了“1”、“3”、“5”、“6”等有相对音高的音律。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和人们对音乐的认识有限,其音律没有固定下来。

  那么什么时期才开始初步明确音律呢?可以说是在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那时芦苇箫管(称为龠)已经出现而且流行,人用口可以同时吹奏长短不同的二支、三支甚至更多的管数。芦苇管笛同时发声时,发现了哪些相对音高好听、哪些不好听的芦苇箫管。于是,把好听的、协和的芦苇萧管(长短不一样、音高不一样)保留起来,便利以后仿制。从这时开始,人们就发现箫管越长,发出的声音就越低;箫管的长度短则发出的声音高。按现今的音律验证方法可知,古人保留使用协和的芦苇箫管的音程是:以某一根管长为标准音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音程;次之以纯四度管长为标准而制作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的协和箫管;再以纯五度管长为标准而制作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的协和箫管……在中国出土的殷墟(约在公元前1401年至公元前1122年)甲骨文中就有“和”的记载。“和”即是(十三苗至十七苗)小笙的前身。可见笙的历史距今至少有3千年以上。既然有“和”这种器乐,就必然有音律。从古到今笙的音律调制是用传统的四度、五度、八度和声音来调音准。可见在这时期,我国古老的四、五、八度相生音律产生了。这种四、五、八度调音方法在现今器乐调音中仍有实际应用意义。

  请看四、五、八度循环、旋宫调音方法图:

  音律的产生离不开声音,声音的产生则来自于振动。当我们用发音体(如一根弦或一根竹管)通过外力使其振动,最早发出的音波是基频声音,这个基频最容易使人听到,然后按其各部分振动产生许多泛音共同存在。由于第三泛音以后的泛音很弱,人耳不容易分辨。请看泛音关系图:

  当乐器发出一个1(Do)音时,实际上已存在“有规律的泛音列”(在每个物音的泛音系列中,都存在波腹和波节,波节不发声音,波腹才会发出声音)。

  我国的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的确立年代大概在商朝(约前16世纪)。经过人类不断在艺术实践中积累经验,囿于“龠”的前身就是芦苇管箫而发展起来的,乐师们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凭人耳的听觉,确立某一根管为基准,运用四、五、八度相生律调制出长短不一的、带有协和音高的芦苇管箫,从而产生了“1”、“2”、“3”、“5”、“6”,这些五声音阶并且固定下来使用。这时,乐师们发现了芦苇管箫的长短与音律的比率为9、8、7、6、5。即:9的长度为宫音,商音则是宫音的九分之八(9:8),角音为(9:7),徵音为(9:6),羽音为(9:5)。从这些份数的关系比率,古人做出证实五声音阶中各音的计算方法,即是历史书上记载的中国最早的音律计算方法。

  古代这种五声音阶确立后,由某个主音连结许多高低不同的、有相互相生律产生的音,便产生了调。当时的音乐有三种主要调式:清调(羽调式)、平调(宫调式)、侧调(商调式)。

  约公元前770年,有《周礼春官》记载:大司乐“吹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又有《礼记·礼运》记载:“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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