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观涛:中国文化的乌托邦精神
金老师把乌托邦理念定义为一种文化追求完美价值理念的社会投射。它有三重含义,其一是用这种完美的理念来界定理想社会应该是贯彻什么样的原则,其二根据完美社会理念,产生出批判社会的特殊角度,其三这些批判使乌托邦社会图景具体化。
乌托邦主义是一种奇怪的病症,当它尚未转化为社会实践时,会如麻醉品般地引起亢奋,使理论家忽视其危险性;而当它造成普遍的社会灾难时,错误太显而易见,人们又会斥之为荒谬而不去追根究底。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长期被文化研究者忽略,这就是乌托邦和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关系。
金老师认为,乌托邦主义的基因本来就存在于中国文化的结构中。在西学东渐、中国传统文化结构大变革的100年中,由于一些我们尚未理解的机制,这个基因被激活了。一百多年来的乌托邦追求,用其壮丽的牺牲向中国人展示一个必须铭记的教训,这就是:传统本身并不可怕,但对传统的无意识才是真正可怕的。
大同:中国文化的乌托邦情结
中国传统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是儒家思想,其价值核心为追求成仁成圣的道德理想主义。在农业社会中,这种追求个人道德完美的价值投射到社会观中,这个社会就应该是人皆圣贤的个人之集合。这样,就产生了儒家文化独特的乌托邦理念——大同社会之理想。
儒家经典《礼运篇》中只用了107个字来描绘这个理想社会,使得近代可以对大同做出不同的解释。熊十力认为,在大世界中,儒家提倡破除私心。牟宗三则将其定义为“肯定民主、肯定道德价值、肯定德化人生”。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将其等同于取消私有制的共产主义或原始共产主义。
可见,对大同社会所对应的具体的制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有一点是所有诠释者都公认的,这就是大同是一个天下为公、人人有高尚道德的社会。这里,我们正好发现,大同乌托邦是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文化追求“道德完美”这种基本价值的社会投射。
追求完美之价值在产生“应然世界图象”的同时,就会把“应然世界”和现实世界进行对比,从而找到了批判现实社会的特殊视角。
在一个人皆舜尧的社会中,每个人内心的道德追求足以解决一切社会纷争,产生井然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不需要法律,甚至没有必要存在任何外在的规范性约束。经济制度也是多余的,人人可以自觉地做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于是,根据道德完美和道德完美产生社会秩序这两个价值标准,大同理念就把现实社会中两个最常见的存在作为自己批判的对象,并把现实社会所有弊病之根源归之于它们:一个是人的私心,另一个是制度规范。
根据大同的内在逻辑,大道既隐,人有了私心,道德水平下降了,才需要在外部规定礼法来约束人的行为,不得不用国家和制度来维繄社会秩序进而推之,社会因此出现战争和种种不合理现象。
在这种批判视角中,任何正常的小康社会都可以作为理想社会的对立面。一个社会秩序良好的太平盛世,法纪和社会规范总是严明的,当经济繁荣时,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之利己动机往往也越明显,它们都和大同,所主张的完美价值构成尖锐的对立。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乌托邦理想为何具有不同于西方乌托邦的一个重大特点,这就是,与大同相对立的不是乱世,而是小康。在西方的乌托邦理念中,很少把太平盛世作为批判和超越之对象。只有用道德完美这种价值投射社会,才能产生中国特有的大同理念:一种泛道德主义神话。
仁政:理想与现实之间
乌托邦构想什么时候会转化为人们普遍的社会行动呢?从逻辑上分析,它取决于乌托邦理念和社会运作的文化系统价值的关系。当两者方向一致时,乌托邦理念很容易通过社会普遍价值追求转化为某种实践。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官方意识形态,在其治国的各项政策中,本身就包含着极强的道德教化和泛道德主义的因素。
一方面它强调爱民和用道德教化人民,主张一个好的社会要尽量用道德秩序来维持社会各方面的和谐,正如孔子所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传命。另一方面在现实的社会管理中,总是要考虑到人有私心,因此礼法制度是必须的。这就是所谓德治和仁政。
正因为儒家治国方案之价值和大同乌托邦价值的指向一致,因此传统文化中的乌托邦图案总是或多或少在历代思想家和儒臣的治国方案中显现出来。孟子的井田,吕氏春秋的公平社会,陆贾的至德,张载的均平理想等等,都是在大同所主张的完美境界和现实可行之间找到某种折衷。正如一位学者所注意到的,儒家政治理想中有着某种强烈的乌托邦性格。
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曾以孔子自喻,说其志虽在大同,其事只在小康,颇为形象地说明儒家社会改造方案和乌托邦价值之间的关系。翻开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小规模的乌托邦社会实验,既比西方来得早,也比较普遍。当穆尔还限于在《乌托邦》一书中纸上谈兵的时候,明代思想家何心隐已经在做以宗族为单位的乌托邦试验了。他将其称为聚和堂,既管教化,又管经济,比欧文的纽哈蒙尼公社试验至少要早250年。
总之,儒家文化的乌托邦理念是现世的,具备转化为改造现实社会的可能性。这一点,是它和那些建立在宗教境界之完美理念之上的乌托邦最大不同,乌托邦精神始终是中国社会改造之巨大动力。
乌托邦魔化的三个条件
在中国受到西方工业文明全面冲击之前,乌托邦虽然是儒家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它一直是潜在的,并没有转化为大规模的社会改造实践。历代民间和异端知识分子小规模的乌托邦追求和试验常见于记载,但封建国家和士大夫,从未把大同乌托邦当作治国的基本出发点他们或进行劝农、整肃吏治,或主张变法均田,所推行仁政之类现实之社会改造政策都是非乌托邦的,其目标是造就一个小康的太平盛世。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乌托邦追求在历代儒生的社会改造行为中被遏制,使他们能够表现出一种高度现实主义的经世精神呢?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在儒家文化中,存在着以下三个因素对乌托邦追求进行疏导和规范化,使得追求道德完美和泛道德主义神话之热忱,可以转化为一种现实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实践。
第一,儒家经典把大同理想界定为一个古代存在过的社会。一个大道运行、圣人在世的古代社会毕竟不像未来那样具有现实性。儒家持一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哲学观,并从这种哲学观中导出循环的甚至是退化的历史观。完美的天道和社会理想(大同)是永恒不变的,但这种道的实现却在退化。人心不古和道德水平的下降作为一种自然趋势存在,需要儒生用极大的道德努力来抗拒它。大同并非某种自然过程(如进化、发展生产)可以自动达到。这样,乌托邦只是作为一种超越性社会理念而存在,不太容易一下子转化为现实社会改造目标。
第二,儒家意识形态在中国两千年的政治实践中,县有丰富内涵的道德理想被越来越具体地等同于伦理价值。这样,追求道德之完美就被规范化为达到忠孝、三纲五常之类儒家伦理之理想状态。儒家伦理又是用于设计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之蓝图。道德完美和泛道德主义价值一旦指向现实的伦理关系,就使追求乌托邦的热忱和对现实社会改良结合起来了。
于是,乌托邦社会目标就变得不那么乌托邦了。这里,乌托邦目标已被逻辑地归为仁政之理想。朱熹的礼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曾把作为社会制度的礼分成两类,一类是作为天理的礼。它是理想的,完美的,永恒不变的另一类是作为事的礼,它是可以通过学习改变,并在学习中不断逼近理想的。例如三纲、五常是作为天理的礼,而文质、三统是随时代变化的制度。
儒生奋斗目标是尽可能排除人欲去实现天理,在行动上,追求完美的热忱就指向了改进现实的弊病去达到理想状态的人伦关系。在这种理论架构中,甚至维护传统的伦常(只要它是理想的)都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乌托邦目标的取代品。儒学在将道德转化为伦理的过程中,乌托邦精神也现实化了。
第三种抑制乌托邦主义转化为社会行动的因素是儒家文化的伦理中心主义和道德精英主义的结构。也就是说这种文化把道德伦理价值看作是高于知识和社会制度的,道德水平的提高并不因获得知识和社会制度改良就能达到,而只有靠每个个人的修养和对社会进行道德教化。乌托邦式社会理想追求,就必须落实到个人的道德修炼之上。
在儒家知识分子的终极关怀中,追求个人道德完善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只有先做到内圣才能外王。即使在外王中蕴含着乌托邦目标,它也只是内圣自然达到的结果。这种把内圣看作外王和社会改造前提,持个人主义的道德修身也会遏制乌托邦的泛滥。
另一方面,儒家传统中,一直以来存在很强的道德精英思想,即认为很难达到道德的完美境界。虽然理论上承认人皆可为尧舜,但由于各人的智力、天分和意志力的差异,使得只有少数人才能达到较高的道德境界。正如余英时所说:儒学事实上便是君子之学。这一传统的君子理想在今天看来似乎带有浓厚的精选分子的意味(即所谓elitism )。因此,对于儒家知识分子来说,重要的是通过内圣外王去追求一个仁政的小康社会。
综上所论,中国文化的乌托邦所蕴含的价值追求,完全被这三种文化要素引向现实的社会行动。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只要儒家文化出现整体性结构性的变动,这三种疏导和遏制乌托邦价值追求的因素被破坏,而整个社会仍笼罩人人道德高尚的社会才是最终合理的价值取向,那么,乌托邦主义就会如被囚禁在魔瓶中的巨人,因瓶盖被新时代打开而释放,使整个文化价值系统变形,甚至出现刘述先称为魔化的现象。当中国文化在近代受到西方全面冲击时,正好出现了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