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为何要进行化工园区认定?工作进展如何?
最近各省市不断出台化工园区认定的“成绩单”,对地区内的一些化工企业进行认定。各省市上榜的企业并不多,不少朋友就质疑“为何我的单位没有在名单上?”或者恍然大悟“原来我省有这么多化工厂!”也有人问“为何要做这个化工园区认定?”
外行人的回答是------当然是为了蓝天白云!
那对石化行业最正确的回答是???
小编抢答:这是为了响应今年2月26日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从国家的角度和层面对国内的化工园区管理重视起来。此后,由工信部牵头制定了《化工园区认定评价管理办法》,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各地化工园区的认定。
其实在政府提出这个要求之前,也有一些化工产业较集中的省份已经开启了化工园区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例如山东、江苏、云南、湖北、辽宁、陕西等省。有了政府要求,覆盖面更广,工作难度也更大。
这次的化工园区认定主要落实到省政府头上,由省级部门牵头在省内进行,但各省份的负责部门各不相同,有的以工信部为主,有的以发改委为主,有的则由环保部负责。这也是由于化工园区的管理本身涉及到审批、环评、安全等多个领域,各部门都有管辖权,只能由省政府决定谁是带头部门。当然,不管是哪个部门牵头,要求和结果都不允许有任何水分的存在。
同时,不同省份之间对化工原的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仍旧由省级制定标准。这也意味着后续如果认定后的化工园区出了什么重大的问题,责任由省级承担 (本来也是....)。
如今接近年底,也该看看各省份的工作进展了:
山东省在2017年10月就印发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已经完成认定了四批共75家综合化工园区和10家专业化工园区,不愧是高效率化工大省!
今年11月2日,江苏省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官宣了14家化工园区和15家化工集中区。
今年10月27日,河北省印发《河北省化工园区评分标准》,要求园区应同时满足7个基本条件,根据评分标准考核应在60分以上,同时将委托权威性第三方每隔三年对认定的园区进行评估,评分70分以下的园区必须进行复查,其他园区则以抽查为主。
10月23日,浙江省经济信息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认定的49家合格化工园区和3家培育园区名单进行公示。
今年9月24日,安徽省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下属单位开展辖区内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工作,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认定材料上报到省级机构。
2019年10月,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化工园区确认办法(试行)》,对省内化工园区的规划布局、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细化自评赋分,确认的化工园区总评分应在60分及以上。同时,应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规定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内容要求。自确认之日起1年内经考核达不到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撤销确认资格。
湖北省的相关工作从2018年展开,由发改委牵头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湖北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导则》也随之出台,为全省的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提供了依据。
今年3月11日,甘肃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的通知》(工信发〔2020〕75号),公布了《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认定办法》),对化工产业集中区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2018年2月起,广东省多部门联合对地市上报的4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16家承接园区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11月进行了结果公示。此外,在2019年1月,广东时认定11家符合承接化工企业条件的工业园区。2019年6月,广东时发布《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并在10月份提交送审,作为广东省内规划、在建或建成的化工园区(聚集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和技术指导文件。
2019年4月,陕西出台了《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并根据此《标准》评估认定了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共21个,以及可承载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的化工园区13个,并将纳入第二批认定的申报范围。2019年12月,陕西省发布了上述评价标准的修订版,并启动第二批园区认定工作。
2018年,辽宁省起草并完善了《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承接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办法》,共分为五章十四条,并按《辽宁省化工园区评分标准》对化工园区进行评分。今年11月底,辽宁省公布了第一批共21家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于今年5月30日印发的《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中提到'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我省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展整治、评估和达标认定。2020年底前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三是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后续认定结果仍未公布。
其他省市的认定结果我们也仍在等待中,还没有落实的省份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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