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离不开“书”,“书”古代指写字,也指写下的字。关于汉字的结构,传统有“六书”的说法,“六书”从字面上讲就是六种字的意思,“六书说”就是关于六种汉字的学说。为了完善汉字结构理论,现当代文学家试图突破两千年来六书理论的框架,作了许多改造六书的尝试,想以三书说来代替六书说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举动。与此同时,汉字系统中有一些传统六书说没有论及的文字,分别是变体字、合音字和两声字。
许慎《说文解字·叙》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意思是说,假借字是语言中一个表达某事物的词义,本来没有表示它的字,就依据读音去找一个音同或音近的现成字来寄托这个词义所要表达的事物,令字、长字就是这种字。按《说文解字》的解说,“令”字的本义是“发令也”,“长”字的本义是“久远也”。而汉承秦制,有万户人口之县的行政长官称“令”,不到万户人口万户人口之县的行政长官称“长”。许慎把表示县级行政长官的“令”字和“长”字作为假借的例字,这表明许慎所谓的假借字是指的字形不表示本义即造字时准备让它表示的意义的字,当一个字表示它的本义之外的某种意义时,它就被假借了。从许慎的定义和例字,可以看出假借字的特点:字形结构不能表示出其字义。清代以来的学者,多以为一字表多义可以由词义引申引起,也可以由借字表音引起,在字的本义和所记词的本义相同的情况下,字再表词的引伸义不是假借而是引申,只有表另一同音词的词义时才是假借,而“令”字和“长”字表县级行政长官时应属引申,故许慎的假借定义明确而例字举错。此说源自清代朱骏声。朱氏在《说文通训定声》中,把转注说成是引申,改许慎转注定义为“体不改造,引义相受,令长是也。”把许慎假借例字移作他所谓的转注例字,而在许慎假借定义后另换上“朋”和“来”二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到的假借字,似乎都与词义引申有关,其中也包括朱氏改举的“朋”和“来”二例。《说文解字》释“朋”为“古文凤,象形。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 释“来”为“周所受瑞麦来麰。一来二缝(锋),象芒刺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朋”字本是“凤”字异体字,在古书中被借表朋党之“朋”,本来只是由于音近;“来”字本是“麳”字初文,在古书中被假借表来去之“来”,本来也只是由于音近。然而许慎却都认为是由于词义引申才被假借的。由此可见在许慎心目中,只要字形不表本义就是假借,字的本义与假借义之间,可以是一词的本义与引申义的相关关系,也可以是两个同音词的词义的无关关系。
汉字是意音文字,古人造字是托义于形,以形表义的,造字时一字表一义而不是一字表有多义的一词,即一个字形是表一个或一种事物,而不是同时表几个或几种事物。一字在它刚刚被创造出来的时候,总是单义的,表数义是后来才出现的现象。假借说的就是一字表数义时其字形与字义的关系,是文字学问题。而引申说的是一词有数义时其词义与词义的关系,是词汇学问题。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就字而言,只有本义和假借义,没有什么引伸义;就词而言,则只有本义和引申义,没有什么假借义。